詳解Linux內核與GNU計劃
Linux發展已經有十年了,發展的十分迅速,你了解Linux內核么?Linux內核的名字也是“Linux”。Linux操作系統也是自由軟件和開放源代碼發展中最著名的例子。我們主要講講Linux內核版本。
Linux從1.0版本后就具有兩種 不同的版本號,叫做版本樹。 一個版本樹是由一個是實驗版本,一個是產品版本。 每一個版本是由三位數字組成的,第二位數字說明版本類型。如果第二位是偶數,則說明這種版本是產品化版本,如果是奇數,則是實驗版本,比如說版本 1.2.0是產品化的版本,而1.3.0則是實驗版本。這兩種版本是有關聯的,是一前一后完成的。每一個版本樹開始時間都是相同的,然后呢,這兩個版本不 斷的擴充增長,穩定代碼會添加到產品化版本中,而測試階段的代碼則添加到實驗版本中。當linus確定實驗版本具有足夠的新功能并且性能穩定的時候,他就 稱為代碼凍結(code freeze)。這時候穩定的實驗版本成為新的x.y.0,開發又按新的版本進行。
比如說:1.0.0和 1.1.0是相同的,1.0.1是對1.0版代碼的第一次錯誤修復,而1.1.1是往1.1版中第一次添加新功能。最后到1.0.9中的錯誤在1.0中得 到修復,1.1.9最終為1.1。最后隨著新功能的不斷增加到達足夠有足夠的新功能時,代碼凍結,版本一同升級為 1.2.0和1.3.0,然后繼續1.2.0修復錯誤,1.3.0添加功能。
我們可以看到Linux的發展歷程要比其他的操作系統短暫的多, 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談到Linux的發展歷程我們不得不先來談一下自由軟件基金會和它的GNU計劃。 我們知道當前流行的軟件按其提供方式可以大致劃分為三種模式:商業軟件、共享軟件、自由軟件。 商業軟件是由開發者出售拷貝并提供技術服務,用戶只有使用權,但不能進行非授權的拷貝、擴散、修改或添加新功能; 共享軟件則是開發者提供軟件試用程序拷貝,用戶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向開發者交納使用費用,開發者則提供相應的升級和技術服務;自由軟件則是由開發者提供軟件全部的源代碼,任何用戶都有權使用、拷貝、擴散、修改該軟件。同時用戶也有義務將自己修改過的程序源代碼公開。
其實在計算機工業發展的初期,是沒有這三種模式的,當時軟件只是硬件的附屬品。公司只賣硬件,隨系統贈送軟件。在這一時期,軟件的設計思想,新的算法和 軟件的源代碼在專家和公司技術人員之間自由交流,促進了軟件的迅速發展。但是,公司很快認識到軟件的價值,對軟件實施了版權控制,并限制源代碼的發布。許 多原本屬于公眾創造的知識財富現在成為公司的私有財產。軟件的開發方式也發生了變化,變成以公司為主體的封閉的開發模式。Unix就是這樣的例子。 雖然AT&T開創了Unix的歷史,但是Unix的發展與完善卻與許多大學的專家、技術人員的努力分不開。事實上,Unix是在協作基礎上開發的。當 AT&T在70年代末期對Unix的使用和發布強制實施版權控制后,使早期對Unix發展做出貢獻的人們感到失望。
Richard Stallman,與BillGates曾經同是哈佛大學的學生,他就這個時候就在軟件開發團體中發起支持開發自由軟件的運動。自1984年起,麻省理工 學院(MIT)開始支持他,這就導致了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的建立。
在同年 Richard Stallman組織開發了一個完全基于自由軟件的軟件體系計劃——GNU(GNU's Not Unix)計劃,這個計劃的目的就是要開發一個完全自由的,與Unix類似的但功能更強大的操作系統,以便為所有的計算機使用者提供一個功能齊全性能良好 的基本系統。GNU的名稱很有意思,它采用了一個無限遞歸的法則來命名的,它的全稱是“GNU's Not Unix”,意思是說GNU不是Unix。取它的每個單詞的首寫字母就組成了“GNU”。 當開始實施GNU項目時,當時沒有多少高質量的自由軟件可供項目使用。所以,為GNU項目做出貢獻的人們(Member of FSF)先從系統的應用軟件和工具入手,開發了大量的自由軟件。但是對核心GNU HURD的開發速度卻很遲緩,直到現在還沒有正式發布,仍處于測試階段。
Richard Stallman針對這個GNU計劃還組織擬訂了一份通用公共許可證書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用它來規范這些“自由軟件”的發行、復制和修改等一系列行為。GPL許可證可能大家也聽說過,但是也有不少人對他還不是很清楚或者還有 誤解。很多人認為GPL許可證下的軟件是公共領域的軟件,沒有任何的版權,屬于公眾的。其實GPL是有版權的,它的版權屬于開發者,并且受到標準國際版權 法的保護。GPL條款的目的是保證軟件自由地發行和修改。禁止在發行和使用上進行交易獲利,并且不允許任何人限制其他人在發布和修改方面的權利。但是 GPL條款讓許多人迷惑的地方是它允許團體或個人從買賣GPL版權的軟件中獲利,換句話說,就是允許他們在發行時收取一定的費用,甚至贏利。
這乍起來一看好象自相矛盾,為什么允許賣軟件贏利而另一方面允許任何人自由免費的獲取呢?其實這不難理解。免費并不意味著它不花錢。盡管通常情況下是這 樣的。代碼的獲得是免費的,我們可以想一下,如果某個公司準備把大量的免費軟件裝到CD-Rom上發行,那這個公司肯定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來支付生產和發行 CD-Rom的成本。如果這個公司從中獲利,這也是GPL條款所允許的。允許公司發行和銷售免費軟件是一件相當好的事情,我們可以想一下,并非所有的人都 能夠有機會通過Internet來免費獲取GPL軟件,GPL條款允許公司或團體銷售GPL軟件從而擴大了這些軟件的發行范圍,極大的拓展了這些軟件的全 球用戶基礎。自由軟件基金會的GNU計劃為后來的Linux操作系統迅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在1994年,Linus發布 Linux的第一個“產品”版Linux1.0的時候,它是按照完全自由發布的版權進行發布的。這種版權它要求所有的源代碼都必須公開,而且任何人均不得 從Linux交易中獲利。這種純粹的自由軟件的方式對于Linux的發布和發展實際上是一種阻礙,因為它限制了Linux以磁盤或CD-Rom等媒體的形 式進行發布的可能,同時也限制了一些商業公司參與Linux的進一步開發并提供技術支持的良好愿望。于是半年以后,Linus決定把Linux轉向GPL 版權。這一步對Linux發展十分重要。它贏得了許多專業人員的支持,這些人將GNU項目的許多成果移植到Linux系統上來。包括很多系統工具包,程序 開發環境,應用程序等等,甚至標準文件工具(如ls,mv,cp和rm等)都是GNU實用工具包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一開始說什么是Linux的時候有一種 比較科學的說法是Linux只是一個操作系統的內核,其實也是這樣的,Linux本身只有一些磁盤訪問代碼和很少的幾個軟件。它從GNU中得到了許多的益 處。
以上就是Linux內核版本以及GNU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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