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計算是互聯網的計算新方式
云計算(cloud computing,臺灣譯作云端運算),是一種基于互聯網的計算新方式,通過互聯網上異構、自治的服務為個人和企業用戶提供按需即取的計算。由于資源是在互聯網上,而在計算機流程圖中,互聯網常以一個云狀圖案來表示,因此可以形象地類比為云,‘云’同時也是對底層基礎設施的一種抽象概念。
云計算的資源是動態易擴展而且虛擬化的,通過互聯網提供。終端用戶不需要了解“云”中基礎設施的細節,不必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也無需直接進行控制,只關注自己真正需要什么樣的資源以及如何通過網絡來得到相應的服務。
云計算可以認為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的服務: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PaaS)和軟件即服務(SaaS)。云計算服務通常提供通用的通過瀏覽器訪問的在線商業應用,軟件和數據可存儲在數據中心。
基本特征
互聯網上的云計算服務特征具有和自然界的云、水循環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云是一個相當貼切的比喻。通常云計算服務應該具備以下幾條特征:
◆基于虛擬化技術快速部署資源或獲得服務
◆實現動態的、可伸縮的擴展
◆按需提供資源、按使用量付費
◆通過互聯網提供、面向海量信息處理
◆用戶可以方便地參與
◆形態靈活,聚散自如
對比
云計算常與網格計算(分布式計算的一種,由一個松散耦合的計算機集群組成的一個超級虛擬計算機,常用來執行大型任務)、效用計算(IT資源的一種打包和計費方式,比如按照計算、存儲分別計量費用,像傳統的電力等公共設施一樣)、自主計算(具有自我管理功能的計算機系統)相混淆。
事實上,許多云計算部署依賴于計算機集群(但與網格的組成、體系機構、目的、工作方式大相徑庭),也吸收了自主計算和效用計算的特點。它從硬件結構上是一種多對一的結構,從服務的角度或從功能的角度它是一對多的。
體系架構
截止到2009年,大部分的云計算基礎構架是由通過數據中心傳送的可信賴的服務和建立在服務器上的不同層次的虛擬化技術組成的。人們可以在任何有提供網絡基礎設施的地方使用這些服務。“云”通常表現為對所有用戶的計算需求的單一訪問點。人們通常希望商業化的產品能夠滿足產品質量(QoS)的要求,并且一般情況下要提供服務水平協議。開放標準對于云計算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并且開源軟件已經為眾多的云計算實例提供了基礎。
發展歷史
2007年10月,Google與IBM開始在美國大學校園,包括卡內基美隆大學、麻省理工學院、斯坦福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及馬里蘭大學等,推廣云計算的計劃,這項計劃希望能降低分布式計算技術在學術研究方面的成本,并為這些大學提供相關的軟硬件設備及技術支持(包括數百臺個人計算機及BladeCenter與System x服務器,這些計算平臺將提供1600個處理器,支持包括Linux、Xen、Hadoop等開放源代碼平臺)。而學生則可以通過網絡開發各項以大規模計算為基礎的研究計劃。
2008年1月30日,Google宣布在臺灣激活“云計算學術計劃”,將與臺灣臺大、交大等學校合作,將這種先進的大規模、快速計算技術推廣到校園。
2008年7月29日,雅虎、惠普和英特爾宣布一項涵蓋美國、德國和新加坡的聯合研究計劃,推出云計算研究測試床,推進云計算。該計劃要與合作伙伴建立6個數據中心作為研究試驗平臺,每個數據中心配置1400個至4000個處理器。這些合作伙伴包括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德國卡爾斯魯厄大學Steinbuch計算中心、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賓分校、英特爾研究院、惠普實驗室和雅虎。”。
2008年8月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信息顯示,戴爾正在申請“云計算”(Cloud Computing)商標,此舉旨在加強對這一未來可能重塑技術架構的術語的控制權。戴爾在申請文件中稱,云計算是“在數據中心和巨型規模的計算環境中,為他人提供計算機硬件定制制造”。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