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融合方案敲定 運營商帶著枷鎖跳舞?
近日,三網融合試點方案第六稿終于獲得了國家三網融合領導小組的認可,此舉意味著爭論已久的三網融合方案終于塵埃落定。經過5輪商討后,工信部、廣電總局僵持不下的“IPTV內容播控權”,最終獨歸廣電,電信僅提供通道。這意味著,今后電信運營商的IPTV業務,仍要與各地廣電系統合作,由后者掌握播控平臺及關鍵的EPG計費管理;并經廣電總局逐個區域批準。
由于互聯網本質上是一種寄生性網,不對底層做任何規范,可以依托在任何基礎網之上,因此,互聯網與電信網,互聯網與有線電視網的融合已經基本實現,所謂三網融合的關鍵,實際上是電信網與有線電視網的融合,即兩網融合問題。
在向國務院爭取IPTV播控權時,廣電系一直堅持“內容播控是媒體屬性,屬于意識形態,涉及輿論導向、黨的管理、社會穩定,這是壓倒一切的”。
對于運營商而言,業內專家普遍認為“電信行業幾乎沒有得到利益”,但“也在意料之中”。按照廣電的條件,電信只獲得其中利潤最薄但需要投資最大的傳輸權和分發權,而且內容和用戶都要求廣電企業掌握,電信企業基本上沒有什么盈利的可能,也沒有自行發展的可能。
盡管廣電在三網融合試點方案的談判中大獲全勝,但是電信至少獲得了IPTV業務的傳輸權,將保證電信在試點城市經營IPTV業務的合法性,不再擔心廣電三番五次的叫停。
對于電信今后的業務發展,其競爭策略仍將主要采取打包銷售的推廣業務,將寬帶、IPTV、語音業務打包組合銷售。但是其IPTV的內容集成權被廣電部門控制,使得試點之時,在分散割裂的城市中,規模優勢無法發揮,而一旦廣電提高IPTV內容的結算費,則很可能出現電信給廣電打工的局面。
可以預見,國內三網融合最初幾年看到的不會是新產業的蓬勃發展,而會是各方分享現有的電信市場的一場“盛宴”。在電信市場的利潤被極大攤薄后會逐漸歸于平靜,增長是否能持續下去還取決于廣電現有市場能否引入競爭。而三網融合下的電信運營商就像是捆住手腳跳舞,很難想象電信運營商對這種格局下的三網融合會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