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QQ號碼或判刑?“兩高”頒法量化網絡犯罪
“我的qq號被盜了!”,估計大多數人都有過這種經歷。有的人折騰折騰還能把自己的號找回來,可有的人就沒這么好運了,只能滿腔怒氣卻無法對著盜號者發泄。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傳播病毒、制造病毒、進行網絡攻擊等黑客行為做出了明確的量刑標準解釋。
其中,在該解釋的第一條中,這樣寫道: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絡金融服務的身份認證信息十組以上的;
(二)獲取第(一)項以外的身份認證信息五百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二十臺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本解釋所稱“身份認證信息”,是指用于確認用戶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上操作權限的數據,包括賬號、口令、密碼、數字證書等。)
QQ盜號判刑簡單
從第一條中我們可以看出,電子交易安全是國家保護的主要部分。諸如“網銀賬號、支付寶帳號、股票賬號”等將被列為重點,而傳統上只有大量竊取才被追究的“偷QQ號”等打擊力度也會加大。
說起盜竊QQ號碼的第一案例,2006年犯罪嫌疑人利用在深圳騰訊公司工作的便利,盜竊該公司的QQ“靚號”轉賣,牟利7萬余元。審判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論激烈:控方認為QQ號碼是信息產品,是騰訊公司投入人力、物力研發而來,符合財物的特征,犯罪嫌疑人構成盜竊罪;辯方認為QQ號碼是一種代碼服務,其性質認定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犯罪嫌疑人應當無罪。本案的焦點正是QQ號碼的法律性質,可是在沒有現在這個解釋前,這個案件該如何處理呢?
審理此案的法院“巧妙”避開QQ號碼作為虛擬財產的論證以及QQ號碼經濟價值的客觀屬性,最終將QQ號碼視為通信代碼,以破壞通信自由罪定案,最大限度地保證了判決的“穩妥性”,但當時這種回避對虛擬財產價值判斷的做法,顯然無助于今后類似案件的解決。
不過現在這個問題可以解決了,只要確定盜竊的數量就可以定刑了。
‘20臺計算機信息系統’是病毒感染的起刑線,以目前的病毒感染事件來看,基本上都要用刑法了。
提供工具也需追究
此外,在解釋的第三條中還規定,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的人也要追求責任。其中“提供能夠用于非法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絡金融服務身份認證信息的專門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就被視為情節嚴重,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后再有不熟悉的人向你要一些工具和程序可要謹慎了,否則就有可能成為幫兇了。
移動設備難逃法網
該解釋的最后提到,解釋中所稱“計算機信息系統”和“計算機系統”,是指具備自動處理數據功能的系統,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通信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
在移動設備普及的今天,網絡犯罪分子們也越來越多的盯上移動設備,解釋中對計算機系統的詳細介紹,讓它的適用范圍更加廣泛,且操作起來會相對容易。
經濟損失包含重建費用
解釋中多次提到了經濟損失,究竟經濟損失該如何衡量呢?該解釋規定,所稱“經濟損失”,包括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行為給用戶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用戶為恢復數據、功能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小結
據了解,近年來,網絡犯罪呈上升趨勢,我國面臨黑客攻擊、網絡病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威脅,是世界上黑客攻擊的主要受害國之一。據《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2009年我國被境外控制的計算機IP地址達100多萬個;被黑客篡改的網站達4.2萬個;被“飛客”蠕蟲網絡病毒感染的計算機每月達1,800萬臺,約占全球感染主機數量的30%。
網絡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它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一個小小的舉動就可能給成千上萬人帶來巨大影響。網絡已經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保護網絡空間的安全不容質疑。
《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維護網絡安全的重要措施,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各種困難,但無論怎樣,我們都向網絡安全又邁進了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