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為什么會給Mozilla巨額合同
為了使Google成為Firefox默認搜索引擎,搜索巨頭和Mozilla公司以將近10億美元的價格續簽了合作協議。在Google已經有了自己瀏覽器Chrome的情況下,很明顯這個舉動是在花錢支持自己的競爭對手。
為什么?
表現上看,Firefox仍然有數以百萬計的用戶在使用,簽定這個協議意味著這些用戶將默認使用Google搜索引擎。使用Google搜索意味著Google就能夠展示廣告,這目前仍然是Google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但是…
一年支付3億美元,這是2008年他們簽定協議的3倍價格。有趣的是,Google在2008年簽定這個協議之后就發布了Chrome,你應該會說隨著Chrome的成功應該使這次協議的價格下降才對。雖然Firefox在全球瀏覽器市場占有1/3的份額,但是實際上過去幾年它的份額一直在下降,而原因也正是Chrome。
Chrome就像瀏覽器市場里的猛獸,它侵蝕的不只是IE的份額,同時也有Firefox的份額。實際上,根據StatCounter的數據,Firefox現在的份額還不如2008年時候。
仔細想一想這一點。
2008年8月,Firefox占瀏覽器市場份額的26.08%,IE占68.91%,Chrome占0%(那時還沒有Chrome)。上個月,Firefox占25.23%,IE占40.63%,Chrome占25.69%。是的,Chrome現在排在Firefox前面。
所以Google現在花了比08年3倍的價格來簽定這個協議,而Firefox現在的份額反而不如08年。沒錯,整個大的市場在增長,但有增長3倍那么多么?
所以到底為什么?
最先想到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競價。微軟想讓Bing成為Firefox默認搜索引擎,有趣的是雅虎也參與了競價,而雅虎本身的搜索引擎是由Bing提供的。
那么就是說Google是花錢讓微軟和雅虎出局,很有可能。
微軟花了(也損失了)數十億美金試圖使Bing能夠和Google競爭,如果說這件事產生了什么結果的話,那就是Google和Bing開始一起吞并雅虎的搜索市場份額。然后現在Bing為雅虎提供搜索。然后貪吃蛇吃了自己的尾巴,現在Bing和雅虎的市場份額持平,而Bing要為此付費。但是Bing和Firefox合作確實會對它有實質性的好處。
我們假設Bing知道這一點,那么當它追逐這場交易時不會太小氣。但是也沒有大方到愿意一年支付3億美金。因為從Firefox現在的數字來看,3億美元很有點瘋狂。
那么為什么Google愿意出這個錢呢?并且比它更需要這個協議的競爭對手出價更高?OpenDNS創始人David Ulevitch發了一條推很有道理:
這條推很有趣,Ulevitch假設Google除了為了從Firefox獲得收入或者不讓Bing搶占市場份額,它更是想避免隨著Chrome市場份額的增長而帶來的反壟斷問題。
這個說法一點都不瘋狂。實際上,即便現在這還不是原因,它未來也很可能是。
目前來看,Google在瀏覽器市場的反壟斷問題還是比較安全的,因為不像微軟(和蘋果)它沒能夠控制一個桌面操作系統默認安裝它的瀏覽器。但是逐漸的它在通過Google.com讓人們下載Chrome。如果Chrome OS甚至能夠成功的話,那么這個問題就很嚴重了。
但是可能移動端才是更大的壓力。現在Android上的瀏覽器看起來就是個普通瀏覽器,但是逐漸的,它會有越來越多的Chrome元素,最終,它會成為Chrome。
這就意味著Google有一個占統治地位的操作系統(Android)來默認推廣它的瀏覽器了。這就會引起反壟斷組織的調查,就像幾年前的微軟一樣。
但是如果Google能夠花錢支持Mozilla和Firefox的話,或許就能夠抵消Chrome的問題,這個我們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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