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蘋果或可從每臺Android設備獲利10美元
據估計,微軟通過每部HTC Android設備獲得的專利費為5美元。因此蘋果從中獲得的利益將達到微軟的兩倍。
但據《喬布斯傳》記載,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臨終前曾經表示,他無意向Android廠商授權專利技術。喬布斯表示,他認為Android是“偷來的產品”,并“希望發動一場核戰爭”來阻止該平臺。
里維特認為,這種激進策略可能會傷害到蘋果股東的利益,因為這會導致設備廠商修改侵權產品,并繞過蘋果的專利。相反,他認為如果無法申請到進口禁令,蘋果就應當與Android廠商達成和解。
“這種奮戰到底的戰略不是什么好消息,因為這并沒有充分發揮專利的價值,而競爭對手也會繞過這些專利。”里維特說,“這就像修水壩。用專利排擠競爭對手就好像用石頭擋住水流,但水流終歸會找到其他渠道繞過石頭。想辦法引導水流不是更好嗎?”
Android智能手機廠商將如何繞過蘋果的知識產權,已經在部分案例中得以體現。本月早些時候,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裁決HTC侵犯蘋果一項與“數據探測器”相關的專利。但HTC第二天就宣布,將測試新設備,并繞過蘋果專利。因此,ITC的裁決不太可能立刻對HTC或蘋果產生影響。
與之類似,當蘋果在德國贏得了iPhone和iPad設計專利后,三星便對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進行了改版,加厚了邊緣,并將揚聲器設計到正面。經過這些調整后,蘋果便不太可能在德國禁售Galaxy Tab 10.1N。
蘋果選擇了訴訟,而微軟則與超過半數Android設備廠商達成專利授權協議,包括三星、HTC、宏碁(和優派,同時繼續起訴摩托羅拉移動、巴諾書店(Barnes & Noble)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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