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烏鴉一般黑 美國網速也縮水
根據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的一份調查報告,消費者所選擇的上網套餐在網速上并不能得到100%的保證。在參與調查的14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中,僅有4家在網絡訪問高峰期中保證了協議合同上的速度。
不過比起2011年的測試數據,今年的報告并不全是負面消息。在非網絡訪問繁忙時段,消費者實際得到的網速是廣告所宣傳的120%。不過在網絡高峰期的時候,網速就會下降到77%!雖然有點坑爹,但是比起去年的話,還是有改善的。去年相應的兩個數據分別是114%和54%。
54%這個數據自然是不能接受的,但是77%的話尚可原諒。但是不管怎么說,網速沒有達到合同上的承諾會讓人感到失望。

話說回來,消費者所選擇的互聯網接入方式對于最終的網速效果有一定的影響。如果消費者選擇的是DSL接入方式,他很有可能得到的實際網速只是協議合同上的84%。有線寬帶用戶的實際網速基本和協議合同上的相符,達到99%。而光纖用戶的實際網速是協議合同上的114%!
雖然大部分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都表現的很糟糕,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有幾家做得不錯的。在這份調查中,如果實際網速低于廣告宣傳上的79%就會視為“坑爹”網速(應該是指繁忙時段)。互聯網服務提供商Qwest實際速度是合約上的83%,AT&T的是87%,而Verizon的DSL接入服務為 87%。
雖然比起去年來說,網絡是有所改善,但是還是掩蓋不了一個事實——消費者被坑了。既然合同上寫明消費者應該支付多少錢,那他們就有權利得到服務合同上所承諾的網速。一分錢一分貨,沒想到國外也會有這種霸王條例,是跟咱們某企業學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