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被叫停 區塊鏈要發展
披著區塊鏈外衣的ICO猶如一杯滿溢泡沫的啤酒,在泡沫被監管政策刺破之后,泡沫之下的主體——區塊鏈技術及推廣,才是我們真正應該關注的對象。
ICO不同于比特幣
中國人民銀行參事、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盛松成表示:“ICO的迅速發展引起監管層的關注是很正常的。從傳統法律角度看,ICO具有眾籌、募集資本的嫌疑,放任其發展、不予以監管是有很大風險的。大量的沒有前途的、甚至本身就是騙局的項目,不僅讓投資者承擔巨大風險,也讓真正的區塊鏈創業團隊頗多抱怨,實際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后果。大量散戶甚至‘大媽’的入場正是一個風向標——ICO到了需要監管層介入的時候了。這一次整頓主要是為了風險警示和保護投資人利益。”
在監管層叫停ICO后,各界對于比特幣交易平臺的后續發展也十分關注。業內專家表示,在國內ICO融資被關閉的同時,全球虛擬貨幣市場規模依然巨大,仍需建立相關監管常態機制。
互聯網金融研究專家鄧建鵬對記者表示:“ICO發行與比特幣發行有本質區別。ICO發行有強中心化屬性,募資規模等完全取決于發起平臺,而比特幣發行的重要屬性便是去中心化。不能因為ICO項目不靠譜,就得出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不靠譜的結論。事實上,加密代幣和技術本身都是中性的。”
據記者了解,ICO的發行流程是,把投資者手中的比特幣、以太幣投入項目,取得新項目的等值“代幣”,投資人便擁有了該項目一定比例的使用權。公司的應用程序越被認可,代幣的需求就會越多。而代幣的旺盛需求會推高代幣的價格,其持有者從而獲得價格上漲的收益。最后,參與者手里的項目代幣一般通過數字貨幣交易所進行流通退出。
與ICO發行不同的是,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其依據特定算法,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記賬庫來確認并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并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
此外,與ICO不同的是,比特幣一直在監管指導下發展。2013年,人民銀行等五部委曾發布通知,明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自此,比特幣一類的網絡虛擬財產正式作為一項民事權益,被寫入我國基本法律中。
盛松成表示:“作為最主要、最著名的區塊鏈技術載體和應用,比特幣是全球化的區塊鏈資產,可以在國外或地下交易,因此完全取締有難度,但的確應該進一步規范虛擬貨幣的交易。”
監管介入護航區塊鏈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9月4日發布的1000多字的監管公告,一次都沒有提到區塊鏈,這背后,也代表著有關部門對于區塊鏈的態度。對于區塊鏈這一巨大的技術創新,我們應該拋卻那些打著區塊鏈幌子卻根本空無一物的ICO,看到區塊鏈真正的價值和意義。
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和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結構與設計范式。區塊鏈擁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唯一可信任、匿名性的特點,在金融、防偽溯源、版權保護等方面擁有諸多應用。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合適的領域,才能發揮出該有的價值。
據世界經濟論壇預測,到2027年,區塊鏈將會貢獻全球GDP的10%左右。盛松成也發文表示:“中國仍應該鼓勵區塊鏈技術,該技術已經被世界機構、政府、企業、專家、從業人士廣泛確認為一種非常重要的革新性技術。”
盛松成認為,應用場景多元化是區塊鏈技術迅速發展的最大動力,強大的市場需求和技術障礙之間的矛盾,促使眾多科技企業加快攻關。新一代區塊鏈系統正在加密技術、高頻交易、能耗等方面不斷進步。區塊鏈在中國發展迅猛,出現魚龍混雜在所難免,監管的及時介入是對區塊鏈行業的呵護,能夠讓區塊鏈行業更加穩健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