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起訴西電捷通技術壟斷,索賠520萬元
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反壟斷糾紛屬于專利法和反壟斷法交叉的前沿案件,在我國并不多見。日前,西安西電捷通無線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電捷通)因起訴蘋果公司侵犯其標準必要專利權,繼而被蘋果公司起訴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糾紛引發業界廣泛關注。
2016年,原告蘋果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西電捷通因持有標準必要專利,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法院判令西電捷通立即停止壟斷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20萬元等。
雙方的糾紛源于此前的一起專利訴訟。2016年4月,因認為其研發并持有的無線局域網鑒別和保密基礎結構(WAPI)的1件專利遭受侵權,西電捷通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蘋果公司專利侵權。西電捷通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該涉案專利是無線局域網國家標準的標準必要專利。據了解,2015年7月,西電捷通曾針對同一涉案專利向索尼公司提起專利訴訟,2018年3月2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西電捷通獲得勝訴。
據了解,2010年至2014年期間,西電捷通將涉案專利許可給蘋果公司使用。雙方合同到期后,經歷16個月的反復交涉,西電捷通認為蘋果公司屬于惡意拒絕獲得許可的標準專利反向劫持行為,遂提起專利訴訟。隨后,蘋果公司針對涉案專利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訴訟和上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訴訟。除了與西電捷通的知識產權糾紛外,蘋果公司因標準必要專利糾紛,還發起了多起反壟斷訴訟或行政舉報,涉及諾基亞公司、愛立信公司等標準專利權人,以及美國高通公司等,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的蘋果公司訴高通公司的反壟斷案件,索賠金額高達10億元。
此次蘋果公司提起的反壟斷訴訟,在經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高院的管轄權爭議后,該案最終確定仍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對于蘋果公司的指控,西電捷通相關負責人表示,蘋果公司長期實施“專利反向劫持”和“惡意訴訟”。該負責人認為,這種行為不僅“有悖企業普遍遵循的基本商業倫理”,也已“實質性地沖擊著全球專利制度本身”。西電捷通將會積極應對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