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間諜法》修訂案旨在保護披露政府后門的研究人員
2020年3月5日,考慮到《間諜法》被用于黨派之間的起訴,美國眾議員Ro Khanna(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向國會引進了一項新法案,即美國1917年通過的《間諜法》的修訂方案,美國參議員Ron Wyden(美國俄勒岡州)很快將其引入參議院。修訂1917年的《間諜法》,目的在于保護發現和披露政府機密的記者、舉報人和安全研究人員。
眾議員Ro Khanna說:“我與Wyden參議員的法案將保護記者免于受到《間諜法》的起訴,并使國會議員以及聯邦機構人員更容易對任何侵犯隱私行為進行適當的監督。我們國家的力量在于新聞自由、透明性和制衡機制的正常運作。該法案是朝著確保將同樣的原則適用于情報收集和監視行動邁出的重要一步。”
Wyden參議員說:“該法案確保只有因安全檢查不當而泄露秘密信息的人員才能受到起訴 。”
這項名為“ 2020年間諜法改革法”的新立法內容確保:
- 請求給予、獲取或發布政府機密的記者不受起訴;
- 每個國會議員都有同等能力獲得機密信息,特別是從舉報人那里。現行法律將任何國會會員公開與信號情報有關的機密信息定為刑事犯罪,除非是為了響應委員會的“合法要求”。這種變化使少數黨派成員和沒有主持任何委員會的成員在進行有效監督方面處于嚴重不利地位;
- 聯邦法院、監察長、FCC、聯邦貿易委員會以及隱私與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可以對隱私濫用進行監督;
- 在公眾使用的加密算法和通信應用程序中發現機密的政府后門的網絡安全專家可以發表研究成果,而不會受到刑事處罰。該法案適當地為政府隱藏其監視后門施壓。學術研究人員和其他專家不應因發現這些后門而面臨法律風險。
通過這些新的修訂,可以保護安全研究人員,以防他們因發現現有的加密算法和公眾使用的通信應用程序中的機密政府監視后門而面臨風險。
然而,侵入政府系統或非法獲取非公共政府信息仍然是禁止的,并可能被起訴。
通過這些修訂,研究人員將能夠分析政府的移動應用程序、通信協議和算法,并披露任何漏洞和后門程序,而不必擔心受到起訴。
1917年《間諜法》是美國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后不久,于1917年6月15日通過的美國聯邦法律。它的目的是禁止軍事行動或招募人員的干涉,禁止軍事不服從,并防止戰時美國敵軍人員進行活動。多年來,已對其進行了多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