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化推薦是不是殺熟?算法不能違背公平之道
據北京日報報道,不同的消費者,在同一個電商平臺上用同樣的關鍵詞搜索商品,系統推薦的價格居然能差上幾倍。不同消費習慣和用戶行為導致個性化推薦結果迥異,是電商平臺普遍采用的智能算法使然。有消費者感嘆,又一次被算法算計了。
不僅電商平臺,短視頻平臺、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也都存在這樣的個性化推薦,更不用說無孔不入的搜索引擎了。今天在電商平臺搜一件東西,明天打開的很多頁面里附帶的推薦廣告就是同類產品,這樣的情形相信大部分網友都不陌生。所以,搜同一件貨品,平時高價買東西的消費者看到的,和平時買便宜貨的消費者,看到的推薦重合度不會太高。
這種算法其實是一柄雙刃劍。好的一面是有較高的針對性,可以提高搜索效率,為用戶節省瀏覽大量無關信息的時間;壞的一面也非常明顯,長此以往,用戶會困在信息繭房中,偏見被強化和固化。具體到電商平臺的使用場景,消費者會不知不覺地被誘導強化已有的消費習慣,比如買的東西越來越貴,越來越難以看到突破自己風格和習慣的商品推薦。這不由得使人懷念逛實體商場的時代,有些出于偏見以為不適合的東西,經過導購的推薦或者某次不經意的嘗試,反而開拓了一片新天地。改變了消費思維。但這一切的前提是,這個突破習慣的商品可以“被看到”。而大數據算法則悄無聲息地剝奪走了消費者看到更多商品的權利,更多的消費選擇也就無從談起,這顯然有違公平之道。由于智能算法顯得非常貼心,很多消費者根本就意識不到自己正在被算法左右。
7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對電商平臺殺熟、低價傾銷、獨占市場等行為將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7月7日,據媒體報道,在紹興市柯橋區法院,攜程因為“大數據殺熟”而被客戶提告,一審被判退一賠三。對大數據殺熟懲戒越來越嚴厲,電商平臺的個性化搜索推薦也應該及時被納入管理視線。算法并不是個壞東西,但應該把用不用、怎么用、用多少算法的選擇權交到消費者手里,而非讓平臺大包大攬替所有人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