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為什么對數字貨幣充滿敵意?
有時候給客戶講區塊鏈技術、數字貨幣的時候,過程確實挺艱辛的,不同的客戶要從經濟金融學、技術原理、貨幣發展史、行業發展歷程、生態變遷、產品demo展示、政策環境等等方面去講。
焦點還是在“幣”上,十幾年來的各種負面新聞、政策打壓,再把新聞上無數投資者的“血淚控訴”渲染一下,數字貨幣就成了公敵。實際上,只要別參與資金盤、空氣幣,別加杠桿炒合約,老老實實的拿住主流數字貨幣現貨,長期來看,虧損的人真的很少。
很多人認為數字貨幣是“幣”,是要挑戰政府法幣的,包括圈內的很多人也這樣認為。一切的敵意最根本的還是沒弄清楚基本概念:
貨幣: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釋,能夠進行商品交換的實物或者非實物的東西,都有貨幣屬性,早期的貝殼、石頭、布匹、牛羊都扮演過貨幣的角色。

法幣:由政府統一發行,用于社會生產生活、流通交易的貨幣,政府承認,它才合法。
法幣一定是貨幣,但貨幣不一定是法幣。理論上,法幣只能在政府管轄的區域內流通支付;但貨幣可以全球支付,只要對方愿意和你進行“交換”。“一頭豬買了三頭羊,5元人民幣買了一瓶水;反過來也可以這么說:三頭羊買了一頭豬,一瓶水買了5元人民幣”。這個基本概念決定了法幣必然依存于政府而存在,而貨幣卻不用。
只是隨著時間的演化,社會的進步,人們的認知里,提到貨幣就等同于法幣,而把其他“可交換的商品”認為是資產。股票、黃金、房產、基金是資產,難道它們沒有貨幣屬性么?黃金是貨幣,但現在黃金卻不是任何國家的法幣。
雖然名字變了、意識淡化了,但本質是不會變的。
到數字貨幣了,首先它不是由政府發行且承認的,肯定不是法幣。現在全球范圍內,越來越多的國家、機構、個人接受數字貨幣進行商品交換,它肯定是“貨幣”,或者說是一種資產。事實上,很多國家早就承認數字貨幣是“數字資產或者虛擬商品”了,包括我國。
既然接受數字貨幣作為商品交換,那么它肯定不可能沒有任何價值,全球2億用戶不會都是傻子,那么多的機構和個人也都不是蠢貨。數字貨幣的表觀形式:一個字符串,肯定沒有價值,但如果這個字符串背后有東西呢?就像我們的股票只是一個數字,但它的背后是一個公司資產?這個由區塊鏈技術生成的“字符串”公開、透明、不可篡改、自由流通和交易,這個憑證用于錨定資產如何?
這個能生成“字符串”的平臺是否有價值?“字符串”作為憑證用于錨定資產是否有價值?未來數字經濟的大浪潮中,資產數字化后,它的憑證就是這個“字符串”。連人民幣都數字化成為DECP了,還有啥不能數字化的?
最后,空氣幣、傳銷幣不在本文討論之列。人們對于認知以外的東西,天然會排斥,如果這東西恰好財富效應明顯,那么敵意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