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忽悠完了,Web 3.0 再來忽悠一波?
春晚小品《還不還》,艾倫和常遠扮演的老同學向老沈討債的時候,老沈拋出了“元宇宙”概念,稱自己“正在元宇宙里倒騰狗,現在全世界所有的大佬都在盯著這塊肥肉”,要成為元宇宙中最大的狗販子,dog king。
一個同名虛擬幣dogeking居然遭爆拉,一度漲超1000%,可見這個市場多么瘋狂。
元宇宙是去年熱起來的概念,Facebook更是孤注一擲,改名為Meta,要在五年內轉型為一家元宇宙公司,我在之前寫了一篇文章《元宇宙:讓我再忽悠你一次!》,表達了我的觀點:在現階段技術沒有突破的情況下,元宇宙就是個忽悠人的概念,它能在遠程辦公、遠程教育等細分領域做點兒改變就不錯了。
Facebook上季度財報顯示,元宇宙戰略部門2021年虧損超過100億美元,加上人們花在Facebook社交平臺上的時間減少,廣告收入達不到預期,導致股價雪崩23%,可見小扎的Meta夢想還非常遙遠。
現在,又出現了一個新的概念:Web 3.0 ,這是個什么東西?
01Web 1.0
這是第一代互聯網,主要是靜態內容,用戶只是瀏覽,只讀不寫,最多發表個評論。最典型是當年三大門戶網站,新浪,網易,搜狐。
專業編輯們把時政、體育、經濟等新聞變成網頁,發到網上,讓網民瀏覽。
內容自然屬于網站,網站可以做廣告,賺廣告費。
02Web 2.0
用戶不再是“只讀”的瀏覽者,而是參與了內容的創造。
在中國最早的是方興東2002年創立的博客中國,融資高達1000萬美元,是全球中文第一博客。
新浪博客后來居上,走了名人、尤其是娛樂明星的路子(如徐靜蕾、韓寒),一下子就火了起來。
博客這種形式,內容還比較長,只有少數用戶能創造內容,雖然可以關注作者,主要還是1對N的形式。
Web 2.0真正火起來還是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視頻,寫作門檻降低,任何人都可以創作內容,并且在一個社交化的網絡中進行傳播。
但是大家想一想,Web2.0時代用戶創作的內容,真正的受益者是誰?
當然是微博、微信、抖音、頭條、Facebook、Twitter、YouTube這些巨頭,它們用這些內容實現了驚人的廣告收入,但是這些廣告收入又多少到了創作者的頭上?
我年前發了一篇文章《好家伙,我賺了8000多元 ! 給大家發個大紅包!》,里邊提到,我的文章被閱讀了400多萬次,廣告收益只有8000多塊,每千次閱讀不到2塊錢。
內容創作者完全是在吃巨頭的殘羹冷炙,平臺巨頭無償占據了數億用戶創造的價值。
(當然,這只是一種收入模型,當有了IP以后,自己接廣告,帶貨是另外一種)
在Web2.0時代,我們也無法控制數據的存儲方式,理論上平臺想怎么折騰就怎么折騰,因為數據都由它們控制。
03Web 3.0
大家很容易能想到Web 3.0(也被叫做Web3)是干嘛的了,就是用戶創造的內容,并且所有權明確歸用戶所有,成為用戶的數字資產,產生的收入屬于自己,或者可以和別人分配。
Web 3.0是一個去中心化的網絡,是基于區塊鏈的,比如Web 3.0社交平臺Lens Protocol,你在上面發布的每篇文章或者圖片,都是NFT,只有一份,無人可以抄襲,你擁有完全的版權,這就是你的資產。
這真是一個美好的愿景,想想看,我這篇文章能產生的收益全部歸我,除了我之外,沒人可以刪除,真是太爽了。
但是如果你搜一下Web 3.0,就發現討論它的大部分都是區塊鏈和幣圈的人,是不是感覺有點兒不對?
不僅我們感覺不太對,各路大神早在Twitter上吵翻了天。
其中著名風投a16z 是Web3.0的堅強后盾,它的旗手是馬克· 安德森(網景瀏覽器創始人),a16z投資了大量Web 3.0項目,覆蓋了幾乎每個主要賽道,并且不斷地輸出文章和觀點,為Web3.0搖旗吶喊。
反對勢力也是毫不示弱,有Twitter創始人杰克 · 多爾西,SpaceX和特斯拉的CEO埃隆 · 馬斯克等人。
杰克 · 多爾西:現有的Web 3.0工具并不能達成去中心化的目標,權利只會從如今的科技巨頭(如Facebook)轉移到新興的風投(如a16z)手中。
埃隆 · 馬斯克:Web3.0 概念的流行只是一種營銷方式,有人看到Web3 了嗎,我沒看到。
康奈爾大學研究法律和技術的教授James Grimmelmann:互聯網的發展一直在分裂和集中之間掙扎,當它在一個方向上過于極端時,反沖力會試圖把它拉向相反的方向,Web3不過是代表了技術人員的一種理想主義精神。區塊鏈最終會出現在構建下一個互聯網的工具包中,但這并不意味著互聯網將圍繞它們構建。
總之,Web3.0是云里霧里,讓人看不清,我個人覺得基于區塊鏈的Web3.0可能在某些領域獲得發展,但是想干掉現在那些互聯網的巨頭,可能性不大。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碼農翻身」,作者碼農翻身劉欣。轉載本文請聯系碼農翻身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