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PC 廠商付錢阻礙 AMD 進入市場,英特爾被歐盟罰款 4 億美元
歐盟因一起 2002 年至 2007 期間的市場壟斷案件對英特爾處以 4 億美元(3.76 億歐元)的罰款。導致此罰款的案件與英特爾在 PC 處理器市場的商業行為有關,該公司以赤裸裸的限制行為阻礙競爭對手進入市場。
相關裁決可追溯到 2009 年,彼時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處以創紀錄的 10.6 億歐元罰款,理由是英特爾濫用其在 x86 中央處理單元(“CPU”)計算機芯片市場的主導地位。該公司的一些過分行為包括:
- 向計算機制造商提供全部或部分隱性回扣,條件是他們從英特爾購買全部或幾乎全部 x86 CPU(即所謂的 “conditional rebates” );
- 向計算機制造商付費,以停止或推遲推出包含競爭對手 x86 CPU 的特定產品,并限制這些產品的銷售渠道(所謂的 “naked restrictions”)。
此后英特爾方面提起了上訴,歐洲第二高等法院 “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于 2022 年判決認為,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有條件回扣的評估不完整,并認為該決定沒有充分證明這些回扣具有限制競爭的能力。該公司的一些行為(如隱性回扣)在上訴時因缺乏相關證據而被撤銷。
但委員會仍認定了英特爾付錢給 PC 制造商以推遲或限制使用 AMD 處理器的產品的事實。并具體舉例稱:
- 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5 月期間,英特爾向惠普付款,條件是惠普 (i) 僅向中小型企業銷售基于其競爭對手 AMD x86 CPU 的商用臺式機;(ii) 僅通過直接分銷渠道(而非分銷商);(iii) 惠普推遲 6 個月在歐洲推出首款基于 AMD 的商用臺式機。
- 英特爾向宏碁支付款項的條件是,宏碁將基于 AMD 的筆記本電腦的推出時間從 2003 年 9 月推遲到 2004 年 1 月。
- 英特爾向聯想付款的條件是,聯想將基于 AMD 的筆記本電腦的推出時間從 2006 年 6 月推遲到 2006 年底。
“由于這些限制行為,計算機制造商停止、推遲或限制基于競爭對手芯片組的產品的商業化,而這些產品是他們積極計劃的,并且有消費者需求。因此,英特爾公司赤裸裸的限制對市場競爭造成了不利影響,剝奪了消費者本來可以擁有的選擇權。 ”
歐盟委員會目前正在就 General Court 對英特爾回扣行為的判決提起上訴,官方已向歐盟最高法院 -- 歐盟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上訴被受理,英特爾被要求支付的罰款可能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