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TomTom和解案留下許多問號
4月1日國際報道 微軟與TomTom和解,外界反應不一,但似乎有個共識,就是有關Linux是否侵犯微軟知識產權的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法律事務所知識產權部門領導人James Gatto律師說,此案快速和解,可能是TomTom在評估微軟案的利害關系之后,所做的務實商業決定。
繁復的訴訟,特別是本案牽涉的專利訴訟與反訴,動輒要耗費1,000萬到1,500萬美元的訴訟費。
Gatto說:就微軟的專利是否涵蓋Linux而論,我不認為問題得到解決。微軟長久來宣稱,Linux的許多實作都侵犯該公司的知識產權,并已和多家散布或采用Linux的公司敲定一連串的專利協議。
但TomTom案卻是微軟首度告上法庭。
開放源代碼先驅Bruce Perens批評這樁和解案,指出這可能讓其他使用嵌入式Linux的公司心生畏懼,進而產生寒蟬效應。
現任開源軟件開發公司Kiloboot CEO的Perens說:我的感想是,公平正義并未彰顯。微軟(在TomTom案)的專利稱不上創新,法庭也許會認定它們無效,但TomTom卻被迫為這些專利付錢。他們不花錢證明專利無效,因為或許負擔不起虔大的官司訴訟費,因此TomTom決定付錢取得專利授權了事。
Gatto說,微軟對TomTom采取的行動,未必意味微軟準備對Linux開戰。
他說:微軟過去幾年來變得更積極主張自己的專利權,這不只是沖著Linux而來,而是全面性的。
高分貝表示不和微軟締約的Linux公司Red Hat發表聲明說:缺乏司法判決,這起和解案并不顯示微軟的主張有效。專利訴訟是棘手的過程,除了是非曲直之外,還有許多因素,可能促使TomTom這樣的被告在目前這種經濟環境下,選擇和解。
Gatto指出,微軟處理Linux問題一直小心翼翼,避免與整個開源社區為敵。
至于開源公司能從此案獲得什么教訓,Gatto表示,所有的企業都必須了解與自家產品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
他說:專利遍布各行各業,軟件業不例外,開源也不例外。開源并未受到比較大或比較小的關注。當前每一家公司都必須在知識產權方面提高警覺,不論是攻還是防。
和解案引發的第二個問題是,微軟與TomTom是否真的能遵行和解協議中的通用公共授權(GPL)條件。雙方未公布詳細的和解條件,只表示約定不會控告TomTom的客戶。
Red Hat說:據我們所知,和解授權未對外公開,所以我們無法評論他們能不能遵照開源要求與原則行事。
《知識產權與開放源代碼》一律作者、Haynes and Boone事務所律師Van Lindberg說:微軟或許不希望FAT專利在法庭上接受檢驗,許多人擔心面對高昂的專利官司。TomTom 則或許擔心面臨長期、所費不貲的專利訴訟戰,而且引起爭端的技術并不是他們產品的核心技術。
Lindberg指出,微軟設法讓協議符合開源合約的條件。他說:顯然微軟已做出結論,就是Linux以及GPL是市場的參與者,自有一套運作的規矩,必須照章行事。
Lindberg說,他覺得此案最有意思的一點,是TomTom決定在兩年之內,從自家產品中移除FAT (文檔配置表)。他說:乍看下,這似乎是微軟的勝利,但長期而言反倒是會降低微軟的專利使用率,如同GIF專利之于Unisys。
同時,軟件自由法律中心(The 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宣稱TomTom案以和解落幕,是一大勝利。
該組織發表聲明說:微軟與TomTom和解,顯示本社區反抗微軟專利侵略的力量。TomTom避免冗長、代價高昂的訴訟,且會持續是Linux導航設備的世界***,會繼續憑自己與社區的力量創新,以免使用無效的專利妨礙本社區制作軟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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