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監處原處長于兵受審 瑞星副總緣何被批捕
2010年2月4日,51CTO記者在新京報上看到一條消息,原標題為《北京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受審 涉案金額1000余萬》,看標題好像跟IT技術沒什么關系,但讀到最后才發現,原來涉案的是國內小有名氣的殺毒軟件廠商瑞星公司副總,緣由始末似乎已有定論,轉過來給大家看看我們國內的殺毒軟件廠商瑞星公司副總裁是怎樣被批捕的。原文如下:
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于兵,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今日將在一中院受審。于兵偵破的“全國首例故意傳播網絡病毒案件”,被有關部門認定是假案。
制“故意傳播網絡病毒”假案
2005年,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向市公安局網監處遞交防病毒軟件研發備案報告,網監處幾名民警到公司進行資質調查。調查1個多月后,警方將公司副總經理田某刑事拘留。
網監處隨后發布新聞,稱北京警方破獲“全國首例故意傳播網絡病毒案件”,稱“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在軟件研制過程中,違規在互聯網上運行多種病毒,使計算機病毒在互聯網上大量傳播,嚴重危害網絡安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據《科技日報》報道,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是瑞星殺毒軟件的原設計者和發明人劉旭創辦的。案發時,微點公司正在準備殺毒新產品。于兵的調查就是受瑞星公司的請托,于兵還找到兩家公司出具虛假損失證據材料。隨后,于兵指使他們到北京另外三家殺毒軟件公司,讓三公司出具虛假的“病毒爆發”材料。因為于兵的調查,微點公司的軟件產品未能上市銷售。
2007年5月,微點公司負責人劉旭向最高檢等部門舉報,當年11月,海淀檢察院對微點公司副總田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北京市相關部門認定“全國首例故意傳播網絡病毒案件”是假案。
瑞星公司一副總被批捕
劉旭舉報的當年,于兵潛逃到南非,后被勸返回國。2009年2月,于兵被立案調查,涉案的瑞星公司副總裁趙四章被批捕。
市檢一分院起訴于兵認定,于兵收受賄賂后,徇私枉法調查微點公司,同時還貪污單位公款。檢方認為于兵犯有貪污罪、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昨日,微點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于兵的三宗罪全部與調查微點公司有關,瑞星公司給微點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微點公司將在于兵終審后,向瑞星公司提出索賠。
瑞星公司相關負責人昨日下午表示,還沒有接到于兵受審的消息,于兵案件最終是否與瑞星公司有關,需要以法院的終審為準,瑞星公司對此事不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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