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妹兒29歲了:電子郵件發明人親自制作紀念圖表
1982年8月30日,16歲的V. A. Shiva利用圖形用戶界面為我們用的郵件申請了版權保護,時至今日我們也在一直使用“收件人、發件人、抄送、密件抄送、主題、回復、回復所有、轉發”這種格式,以及郵件本身和附件。
Shiva說:“當我***次聽到電子郵件(electronic mail)這個詞的時候,我還以為是通過紙張來傳輸電。這兩個詞在1978年混合起來絕對新穎。”
其實有很多人都宣稱是電子郵件的發明人,但是Shiva的貢獻已經得到公認,正是他設計了***套電子郵件系統,取代傳統辦公郵件。他在自己的E-mail發明文章中寫道:“這是我開發的,1978年就開始了,那時候我才14歲。正因為這種創新,我在1982年獲得了西屋科學獎,并在1982年首先獲得了電子郵件的美國版權。”
人家可是有認證證書的呢:
V. A. Shiva如今正在麻省理工學院教授系統虛擬化這門顆。在被問及電子郵件的未來時,他認為盡管有社交媒體和短信的沖擊,電子郵件仍讓屹立不倒。他說:“我認為電子郵件有其特殊使命,會繼續發展……網絡郵件可能會有所下滑,但人們能夠通過各種設備進行電子郵件通信。Facebook或許會在一定程度上集成郵件,但電子郵件仍將是最根本的基礎。”
為了紀念電子郵件29周年,V. A. Shiva本身親自制作了下邊這份電子圖表,展示電子郵件這么多年來的發展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