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服務將面臨征稅困境 美國各州稅政各異
在過去的幾年里,美國各州對于如何對云服務征稅一直有許多規定。但是,猶他州最近的一個規定是迄今為止最接近這個話題的決定之一。專家稱,這可能會開始一波更多的州擴大征稅政策的浪潮。更多的州正在尋求擴大對迅速增長的云服務應用征稅的政策。
咨詢與財務公司Grant Thornton的高級經理喬爾·沃特菲爾德(Joel Waterfield)稱,各個州日益尋求對云服務征稅是基于一個簡單的理由:電子商務和云計算服務的崛起已經侵蝕了他們過去依靠的傳統的收稅方式。沃特菲爾德說,這就是各個州現在做的追趕游戲。當他們在交易中損失數百萬美元的時候,他們感到他們需要補償一些稅收收入。
Reed Smith律師事務所的凱利·米勒(Kelley Miller)稱,越來越多的州發布有關對云服務征稅的規定。在去年7月,只有4個州發布了如何對云服務征稅的規定。到2011年年底,這個數字增加了一倍,今年已經有6個州發布了這種規定。
猶他州是***的例子。在2010年,一個沒有披露名稱的商務會議和桌面接入工具提供商詢問猶他州稅務委員會,它的基于云的商務協作和在線會議SaaS產品是否要繳納銷售稅。這個產品要求最終用戶下載一個瘦客戶機應用以訪問基于云的服務。在2012年2月,猶他州規定,收費構成服務銷售的網絡服務要繳納銷售稅。這似乎意味著訪問SaaS應用就足以承擔繳稅的責任。這確實是云計算稅的一個前兆。許多州也許把猶他州的規定作為未來如何對云服務征稅的一個模板。
猶他州的規定與其它已經接近對云服務征稅的州的規定是不同的,因為它包含對用戶收取訪問軟件的費用的服務。其它州有一個更嚴格的定義,主要是確實把軟件從提供商那里交付給用戶。例如,堪薩斯州在過去幾年里的一系列規定中指出,當一個SaaS應用被下載以便用于訪問這個應用程序的時候,它就要被征稅,因為這里有一個軟件交付。
不過,有些州有更嚴格的定義。這個定義是以應用提供商在什么地方托管這個應用以及它是否在該州有中心為基礎的,這意味著這個服務是否有繳稅責任。馬薩諸塞州似乎就是這種例子。中心過去是以一家公司在一個州的物理存在為基礎的。如果這個應用和用戶訪問的軟件都在這個州的邊界之內,有些州就會對這個云服務征稅。米勒和沃特菲爾德都表示,這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因為許多云提供商在多個州托管應用以保證在災難發生時正常運行。
米勒針對各個州征收云服務稅的方法指出,州實際上是在地圖上的概念。圣何塞州立大學專門研究21世紀稅收的安妮特·內倫(Annette Nellen)稱,對于這些有麻煩的州來說,管理規定中的細微差別是就對云服務做出規定。
內倫指出,這個事情過去是很簡單的。用戶走進一家商店,購買一個預裝軟件的CD光盤,獲得這個軟件的許可證并且支付這個光盤的銷售稅。當下載軟件非常普遍的時候,許多州規定交付軟件仍構成銷售,因此可以收稅,即使沒有交付物理的產品。猶他州的規定似乎指出,即使訪問那個軟件,沒有下載那個軟件,也構成繳稅責任。內倫稱,我認為各個州正在尋求任何可能的方式使云服務適應于當前的稅收規定。
當各個州設法將云服務納入現有的法律的時候,這使米勒和沃特菲爾德更難分析這些州的裁決和意圖。例如,有些州對數據處理服務征稅,其它州對信息服務征稅。云服務適用于這些服務嗎?米勒和沃特菲爾德稱,每一個提供商都要研究州的稅法,不僅要研究自己所在州的稅法,而且要研究訪問這個服務的最終用戶所在州的稅法。銷售稅一般是4%至8%。銷售稅一般由服務提供商承擔。
內倫稱,還有一種更方便的方法。夏威夷采取了包括服務在內的所有的銷售都征稅的方法。這就包括了云服務。只有某些項目是免稅的,如食品和非選擇的應急關懷服務。三位專家一致指出,各個州更明確地指出哪一項服務要征稅,哪一項服務不用征稅,將會使這些規定更容易理解。但是,米勒稱,州一級的稅收政策是試圖滿足營收目標的州與沒有過多征收某些行業和新興技術稅的官員們之間的一種平衡行動。
內倫稱,這是政治與州的營收需求問題。如果猶他州的規定是一種跡象的話,那么,更多的州也許會尋求從云服務中征收更多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