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VS谷歌,可視化兩廠所有專利后看創新模式差異
原作者 | MARK WILSON
編譯 | Jennifer Zhu,李亞楠
谷歌和蘋果都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互聯網公司,但當我們把他們的專利用圖表進行可視化后卻發現這兩家公司有著迥然不同的創新特征。
MARK WILSON 02.24.17 7:00 AM
史蒂夫·喬布斯在過去十年中被授予347項專利,其中許多是追授的。 相比之下,谷歌的Sergey Brin和Larry Page在同一時期只有27個。
這是一個能體現蘋果和谷歌運作結構差異的統計數據。蘋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個源于蘋果設計工作室的集中開發式的運作結構所驅動的,而谷歌有一個更分散、開源式的新產品開發模式。 為了獲得公司關于這種組織形式上的真實情況,一家位于美國波特蘭的數據可視化工作室Periscopic(“潛望鏡”)創作了一系列針對Co.Design的可視化圖表。這些圖表比較了過去10年在蘋果和谷歌專利申請中的中“創新特征”。(譯者注:Co.Design是快公司(Fast Company)于2010年創立,目前已是全球***的設計網站之一。)
創新特征圖:左邊蘋果、右邊谷歌
創新結構的區別:蘋果組織結構更集中,谷歌更獨立
如何看懂這些創新特征圖?圖上的每個圓點是一個專利發明人。因為許多專利具有多個發明人,每條圓點間的連線是一個發明人與其他共同發明人之間的連接。
從這個角度來看,蘋果的創新特征圖看起來像一個拼接玩具(tinker toys)組成的大球,而谷歌則更像一個單調的、蜂窩狀結構[1] 。 (譯者注:tinker toys是一套各種形狀的零件,兒童可用螺栓等接合零件自由地結合成房屋,車輛等結構。)可能你只能從公司的專利信息中得知這么多關于公司結構的內容,但Periscopic認為從這些圖像中能發現更多關于他們公司結構的清晰闡述。
Periscopic公司的數據研究員Wes Bernegger寫到:“在過去的10年里,蘋果公司總共獲得了來自5,232位***的10,975項專利,而Google則獲得了來自8,888人的的12,386項專利。 坦率地說,兩家公司的專利數對人數的比例非常相似。 他繼續寫到:“我們看到最顯著的差異是,與谷歌中更平均分散的創新結構相比,蘋果的核心結構中存在著一群高度關聯、經驗豐富的“超級發明家”。
這似乎表明蘋果擁有自上而下、更集中式的組織系統,而谷歌的創新結構可能有著更多的獨立性。
上圖:蘋果創新特征的細節圖
這個結論聽起來還蠻有道理。 蘋果的***秘密設計實驗室在Jonathan Ive的長期領導下誕生了蘋果為數不多卻超級賺錢的產品。 在蘋果的創新足跡里,你會發現Jonathan Ive和包括Eugene Whang,Christopher Stringer,Bart Andre和Richard Howarth在內的公司內部非常優秀的設計師的名字。這些人正領導著蘋果的硬件開發——你看到iPhone的每一個新設計。
上圖:谷歌創新特征的細節圖
而谷歌則具有相對扁平的組織結構,有著許多由“大牛”組成的小團隊。(谷歌在2002年甚至試圖消滅所有的管理結構 ,但后來又改變了主意。)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在其創新特征圖中表現出來: 谷歌的員工看起來都相對平等,專利的人員構成也相對分散。
Bernegger認為蘋果實際上比谷歌有更多的“連接和協作”。 他解釋說:“蘋果每項專利的平均發明人數是4.2,而谷歌是2.8。這些意味著蘋果的每名***平均比谷歌產出了兩倍以上的專利。”
兩家公司專利結構的相似之處
雖然他們的創新特征圖看起來很不一樣,但是看看專利結構,你可以發現兩家公司之間有很大的相似之處。 也就是說,蘋果和谷歌的創新特征圖都有一個圍繞整個結構的透明環:這些相對獨立進行開發工作的專利制造者是誰? 他們是如何附屬于這兩家公司的?
上圖:谷歌
從谷歌創新特征圖中我們能得到一些線索。 谷歌***的超級發明人之一就在透明環的外圍里,與其他產品沒有什么聯系。 這位***是Kia Silverbrook, 他在2013年賣給谷歌了269項數碼相機和打印機專利。很顯然,這些最近購買的、非內部開發的專利將缺乏與“大泡泡”中其他員工的相互聯系。 此外,這些外圍還可能包含非核心雇員的一次發明貢獻,skunkworks實驗室和外包公司等非主要團隊的貢獻。 但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的探查確認。
上圖:蘋果
這些創新特征圖是Periscopic利用PatentsView(一個為美國研究所和美國專利商標局開發的可視化工具)為本文專門制作的。 PatentsView是一個可公開訪問的系統。它將我們一直使用的專利數據庫 ——一個早期互聯網的可搜索數據庫,將一些專利掃描成JPEG電子文件——轉變成了可視化的連接網絡。如上所示, 你可以查看某個公司的專利,還可以把它們按發明人或主題排序。
Periscopic共同創始人Dino Citraro說:“PatentsView背后的意圖是創建可以激發公眾探索專利數據的交互方式。它一部分是為了滿足像專利律師那樣工作中需要專利數據的人,但同時我們也想要充分利用這些開放的政府提供的信息:這是公開的信息,很有趣,里面可能有一些有意思的規律。'“
事實上,蘋果和谷歌可能僅僅是一個開始。 你或許可以寫一本關于PatentsView中揭示的公司組織結構的書。這些專利信息已經公開了一個多世紀,但直到現在才真的開始對公眾“透明”。
原文:
https://www.fastcodesign.com/3068474/the-real-difference-between-google-and-apple?winzoom=1
【本文是51CTO專欄機構大數據文摘的原創譯文,微信公眾號“大數據文摘( id: BigData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