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消息撤回為啥只有2分鐘?恍然大悟
古人有云,“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可見對說出口的話,是多么重視。
可是,人總有說錯話的時候啊!
為了解決“手滑”的煩惱,微信在5.3.1.16版本中上線了“微信撤回”的功能,對于發出2分鐘以內的信息提供撤回選項↓↓↓
用戶長按發出的消息(包括圖片),在多選中選擇撤回。
那么問題來了……
為什么發出的消息可以輕松撤回?
在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中,為了不讓千頌伊看到下意識發出的“表白”短信,wuli都教授可是不惜動用時空穿梭和空間靜止兩大“殺器”。
其實不用羨慕都教授,自從有了微信撤回功能,每個微信用戶都可以媲美超能力,輕輕松松撤回消息。
那么,不借助超能力,微信是如何同時從雙方手機上實現信息撤回的呢?
以MobileA給MobileB發送消息與消息撤回為例:
- A、MobileA發送消息時,會在自己的微信客戶端上生成全球唯一的UniqueMsgID,并將該UniqueMsgID附帶在即將發送的消息體中。
- B、MobileB收到消息時,將消息體存儲起來,并展示該消息。
- C、MobileA撤回消息時,MobileA知道自己已經發送的每一條消息體的UniqueMsgID,需要撤回哪一條,則將那一條消息的UniqueMsgID附帶在撤回命令中。
- D、MobileB收到撤回命令時,根據撤回命令中的UniqueMsgID,在自己的數據庫中,尋找對應的消息體,然后予以撤回效果展示。
為什么微信撤回消息只能是2分鐘?
移動互聯網時代促使人人處于一個信息異步處理的時代,大部分人都會過一段時間才會去處理消息,相比之下,兩分鐘的時間看上去有點太短了,常常遭遇到想撤回的時候才發現已經超過有效期的窘境。
那么,我們需要設定撤回期限嗎?答案無疑是肯定的。
在雙方對話中,如果不設定撤回時間,就會產生兩個危害:
- A、信息發送后,若不設定撤回時間,對于一些已經發送出去很長時間的信息,則很可能接收方已經看到,發送方再撤回就會使雙方關系更尷尬,甚至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 B、信息發送后,若撤回時間***制,則發送方可以撤回任意一條歷史消息,這將導致對話上下文不完整,影響用戶體驗。
那么撤回時間為何是2分鐘?不能更多或更少嗎?
對此,微信產品團隊進行大數據分析后認為,從信息接收者的角度,2分鐘是從接收到閱讀一條信息的平均時長,而撤回時間在2分鐘內,會***程度保持上下文完整,給人一種穩重的用戶體驗。
若短于2分鐘,則發布信息者本身可能都來不及意識到信息失誤,就已經錯過撤回的機會了;
若長于2分鐘,則信息被接受者閱讀的概率大大提升,發送者也就沒有再撤回的必要了,而且撤回長時間以前發送的信息也會破壞上下文連貫性,嚴重影響對話體驗和效果。
相比設定時間限制,為何不在撤回功能中提示對方已閱呢?
盡管2分鐘是從接收到閱讀信息的平均時長,但我們都無法獲知,接收方到底會在哪一刻閱讀到發出的信息,這就會導致撤回功能有時候并不能那么及時,從而陷入了著名的“薛定諤的貓”疑問。
那么,為何微信不在撤回功能中提示對方已讀的提示呢?這樣信息發送者就可視情況來選擇是否撤回了。
如果存在閱讀提示的功能,那么接收者就會知道發送者已經知道他看到了對方想要撤回的信息,這種場景會讓雙方更加尷尬。
更多的時候,接收者并不想讓發送者獲知其是否已經閱讀了信息,比如常見的員工老板群中,老板發送消息后,若能發現員工已閱讀該信息卻不回復(比如在約會等),那么日久天長,老板難免會對員工產生不滿情緒。
但如果不提示已讀未讀,老板就不知道員工是否在線,員工也就不用時刻盯著手機了。
這些設置背后的產品理念是,微信不希望給信息的接收者帶來壓力。相比于發送者和接收者,微信更重視接收者的體驗。
為何微信撤回信息要出現文字提示
既然撤回信息給用戶提供了一種后悔藥,為啥吃完后還要留下“某某撤回了一條消息“的提示“標簽“呢?
微信的消息撤回有點像郵件的撤回。在發出去的那一刻,其實已經在鎖屏處“通知“到對方了,所以很難做到無痕。
以蘋果手機為例,只要把微信的“通知顯示詳情“打開,并允許手機顯示微信“通知”,那么即使對方撤回的信息,也可以在蘋果手機“通知”上查到:
既然人人都不是有特異功能的都教授,那么信息發布會一定會留有痕跡,如果接收者收到通知但打開后發現沒消息,以為丟失消息,反而要發送者重發一下,這會讓雙方更加尷尬。
另外,在一些商務談判或者借貸等特定場合,如果撤回信息無文字提示,則將會導致對方利益受到損失。
比如知乎網友提到的借貸問題:
從功能開發角度來說,撤回功能的誕生是為打錯別字或者發錯人等正常使用場景考慮的。
對于那些特殊的場景(比如情侶吵架等等),用戶在信息發出前還是盡量克制情緒,避免“沖動行事”,以免錯過撤回時間,不幸釀成“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