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征集火熱進行中,歡迎您的參與~
2019中國金融科技產業峰會召開在即,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征集活動火熱進行中!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發展,5G、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為金融數字化轉型提供源源不斷的創新活力。
隨著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中國金融科技產業發展正式迎來新的歷史發展機遇。為了推動新興技術與金融業務需求的深度對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將聯合金融科技產業生態各方,于2019年10月31日隆重召開2019(第二屆)中國金融科技產業峰會,會上將重磅發布《2019年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集》,特此推出2019年度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征集活動。
本次案例征集活動旨在匯集行業內典型的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為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提供重要參考素材,推動我國金融科技生態健康發展。
廣大金融科技相關機構均可免費公開參與本次案例征集活動!
一、案例征集時間
案例征集時間:2019年9月12日至10月20日
案例整理成集: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案例集發布:2019中國金融科技產業峰會
二、案例征集對象
本次活動面向廣大金融機構、科技廠商,聚焦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機構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興技術領域的創新應用,征集在金融服務領域創新業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改善用戶應用體驗等方面已經實際得到應用并有明顯成效的金融科技類產品/服務/解決方案。
金融科技相關的技術、平臺、服務、應用企業、金融機構均可申報參與本次案例征集活動。
三、案例征集范圍
1.金融基礎硬件(芯片、服務器等)
2.金融基礎軟件(操作系統、中間件等)
3.金融網絡設備(交換機、路由器、負載均衡、網絡軟件等)
4.金融存儲設備(存儲硬件設備、存儲軟件等)
5.金融數據中心(建設、運維、擴容、優化等)
6.金融數據庫(關系型數據庫、非關系型數據庫、交易型數據庫、流數據庫、分布式數據庫等)
7.金融網絡信息安全(防火墻、漏洞掃描、密碼、態勢感知、安全測試等)
8.金融5G應用(AR、VR等)
9.金融大數據(數據治理、數據中臺、數據工具等)
10.金融人工智能(智能投研、智能風控、智能客服、人臉識別、知識圖譜等)
11.金融云(虛擬化、云平臺、容器云等)
12.金融區塊鏈(支付、征信、知識產權保護、資產證券化等方面的區塊鏈應用)
13.金融業務系統(辦公系統、核心業務系統、輔助業務系統等)
14.綜合解決方案
15.其他類
四、案例申報方式
1.材料填寫:申報單位下載并按要求填寫附件《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申報表》,并附上相關材料。
2.材料提交:申報單位請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掃描版材料發送至專用郵箱fintech@caict.ac.cn。郵件命名為“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征集-申報單位-產品名稱”(不需要提交紙質版材料)。
3.額外說明:本次申報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廣大企業均可免費參與。真實、可靠、優質、典型的案例均有機會進入《2019年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集》!
五、案例編寫指引
為突出企業各自產品服務亮點,本次案例內容建議從應用成果的實用性、先進性、可推廣性以及合規性四個維度進行闡述,其中:
1.實用性是指產品或技術能夠滿足金融行業業務發展需求,有金融行業成功落地經驗,能為客戶創造積極價值。
2.先進性是指產品或技術本身具備行業競爭力,具有一定國內外技術領先性,而且在自主研發方面擁有獨特優勢。
3.創新性是指產品或技術具備新穎性、創造性,能運用新興技術對原有產品進行根本性改進,顯著提升產品性能,解決行業難點痛點。
4.合規性是指產品技術應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符合相關規范標準,具備完善的技術風險防控和安全管理保障機制。
六、案例成果展示
1.編織《2019年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集》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將統一匯總本次活動征集的產品案例,整理編制成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集,為政府及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等未來進行金融科技建設提供參考素材。
2.多方媒體渠道發布和推廣
2019年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集將于2019(第二屆)金融科技產業峰會重磅推出,并通過中央電視臺、新華網等主流媒體,CAICT金融科技官方微信、平臺等多個渠道進行推介和分享。
3.入選金融科技人才培訓教材
本次征集的案例將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積極推薦,有望入選由高等院校、金融行業權威機構組織的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和培訓相關課程體系,如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試點推出的中國銀行業金融科技師(CFT)認證課程培訓項目和深圳市“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才計劃等。
案例征集活動聯系人:
陽老師 15011008746
附件: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案例征集表
(請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