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限制半導體設備出口:制造設備及相關軟件工具、激光器、傳感器...
主旨是看看是否有特定的基礎技術需要采取更嚴格的出口控制措施,特定的基礎技術包括半導體制造設備及相關軟件工具、激光器、傳感器和其他技術等 。
以下為細則:
確認和審核針對某些基礎技術的管制措施
2018 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第 1758 條(《美國法典》第 50 卷第 4801 條)要求美國商務部對新興基礎技術的出口、再出口或轉讓制定適當的管制措施。按照 ECRA,新興基礎技術是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技術,不是 1950 年《國防生產法案》(DPA)修訂版第 721(a)(6)(A)(i)-(v)條所描述的關鍵技術。ECRA 特別提到了美國在科學、技術、工程和制造等領域擁有領導地位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包括對創新至關重要的基礎技術。受《出口管理條例》(EAR)(15 CFR 第 730– 774 部分)約束,但不在 DPA 關鍵技術定義范圍之內的物品是受聯合國禁運,僅出于反恐(AT)、犯罪控制(CC)或供應緊缺(SS)等原因而受管控的物品。
ECRA 的第 1758 條要求確認基礎技術,并要求 BIS 按照 EAR 針對這類技術制定適當的管制措施。至少,此類管制措施將適用于受美國實施的禁運(包括武器禁運在內)約束的國家。
ECRA 還要求跨政府部門的流程應考慮以下方面:
1. 在外國開發基礎技術;2. 出口管制可能對美國開發此類技術產生的影響;3. 根據 ECRA 實施的出口管制對限制基礎技術向國外擴散的有效性。
就該《擬議規則制定事先通知》(ANPRM)而言,基礎技術一詞不僅包括 EAR 中所使用的“技術”,還包括“商品”和“軟件”。
BIS 現正在征求公眾意見,以便跨政府部門的流程確認和描述基礎技術。比如說,基礎技術可能包括目前按照 EAR 第 744 部分的補充 2 條款,因軍事最終用途或軍事最終用戶等原因而受到約束的物品。其中許多物品(包括半導體制造設備和相關的軟件工具、激光器、傳感器和水下系統)可能與中國、俄羅斯或委內瑞拉的本地軍事創新項目聯系在一起。因此,它們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還有另外的物品在 CCL 的 AT 部分已有分類,或按照 EAR99,受美國武器禁運約束的國家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物品也需要加以審核,以確定它們是不是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基礎技術。比如說,如果開發常規武器方面的創新、實施外國情報收集活動或運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等用到或需要物品,可能要審核此類管制措施。
BIS 通過跨政府部門的流程,竭力確定是否有特定的基礎技術需要進行更嚴格的管制,包括那些企圖非法采購,對美國技術有一定程度的依賴,以助長某些國家的外國軍事或情報能力或開發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技術。
BIS 歡迎就以下內容發表評論:
1)如何進一步定義基礎技術以幫助確認此類物品;2)確認此類物品的來源;3)確定 AT 級出口管制分類編號(ECCN)中標識(全部或部分)的受管制物品,或 EAR99 類別所涵蓋(受美國武器禁運的國家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受管制物品是否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標準;4)美國和其他國家開發基礎技術的狀況;5)特定的基礎技術管制可能對美國開發此類技術所產生的影響;6)基于最終用途及/或最終用戶實施管制,而不是基于技術實施管制的例子;7)應包括在基礎技術范圍內的任何支持性技術,包括工具、測試和認證設備;8)處理確認對美國國家安全很重要的基礎技術這一問題的任何其他方法,包括需要考慮出口管制的基礎技術的發展階段或成熟水平。
BIS 并未力求針對目前不受 EAR 約束的技術擴大管轄范圍,比如 EAR 第 734.8 節中所描述的“基礎研究”。
BIS 將審核針對該 ANPRM 提交的公眾意見,幫助 BIS 及其跨政府部門合作伙伴開展確認、重新評估并隨后管制基礎技術的工作。預計這個跨政府部門的流程會出臺相應規定,而對于《商業管制名單》(CCL)上因 AT 原因而目前受管制的物品的新管制級別,或 CCL 上按照 EAR99 被標列的技術的新 ECCN 會有意見征詢期。
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OMB)已確定,按照 12866 號行政令,該行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