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10宣傳日
110是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的受理人民群眾報警求助的全國統一的特種服務電話號碼。每年1月10日,是全國110宣傳日。2021年1月10日,是第35個全國110宣傳日。
1986年1月,我國第一家110報警服務臺在廣州誕生。110報警服務臺保持24小時全天候值班,隨時接受人民群眾緊急報警和緊急救助,為人民群眾提供服務,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學習、生活和工作秩序。
根據公安部《縣市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工作規范》的規定,110報警服務臺的職責范圍主要包括報警、求助、投訴三個方面,其具體服務內容為:
一、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的范圍
- 刑事案件;
- 治安案(事)件;
- 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 火警、交通事故警情及其他治安災害事故、自然災害事故;
-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和公共安全有關的報警。
二、110報警服務臺受理求助的范圍
- 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 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
- 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 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 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三、受理投訴范圍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各種行為。
四、正確撥打110
- 電話接通后,根據110接警員提示的要點、問題,回答清楚,盡量克服焦躁情緒,語言要簡練、吐字清楚;
- 講清楚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報警事由和聯系方法;
- 若事發緊急、突然,請盡量保持鎮靜,尤其要把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位置講清,如描述不清楚,就提供現場附近的明顯標志物,如建筑物、有字號的商店等;
- 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夸大、不歪曲;
- 撥打110后,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公安民警隨時與報警人聯系;
- 如無特殊情況,報警人在報警后應在報警地等候,并在民警到來后主動聯系;
- 報警人應積極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
五、接處警工作流程
110接警統一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接警。處警工作實行“屬地管轄”、“就近處警”和“分類處警”的原則。即:由110報警服務臺受理群眾報警、求助、投訴后,指派屬地派出所民警、專業警種民警或者街面就近巡邏民警到達現場進行警情處置。
出警時限: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臺處警指令后,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工作。一般情況下,城區5分鐘、郊區10分鐘、農村地區20分鐘到達。對其它非等級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