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大數據殺熟”讓算法更好服務用戶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改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包括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欺詐等一系列價格違法行為,其中新業態價格違法行為中的大數據“殺熟”尤其引人關注。
大數據“殺熟”是指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對其進行“精準畫像”,基于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或進行特定推送,由此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在如今的信息時代,大數據技術已深入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網絡平臺提供的服務遍布衣食住行各個領域。然而,大數據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在訂外賣、訂票以及網約車等互聯網平臺上都陸續出現了“殺熟”行為。去年12月,某網友曝光自己在開通某外賣會員后,配送費不降反升;某電商平臺針對不同用戶采取不同定價策略,導致出現“酒店同房不同價”現象……諸如此類“一人一價”的大數據殺熟事件不勝枚舉,已逐漸演變成互聯網平臺發展策略的一種畸形常態。
當某個平臺靠低價傾銷逐漸占據行業內的壟斷地位后,往往會利用大數據進行漲價“殺熟”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此類現象或已成為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平臺同行競爭和謀取利益的慣用手段。這種利用信息不對稱來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價格歧視行為,無疑是對用戶赤裸裸的隱私侵犯和權益侵害,更不利于整個行業生態環境的良好運行。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意見把對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從絕對額罰款更改為以銷售額比例罰款,由此可見監管部門的強硬表態和明確態度,這一懲罰加碼動作將對電商平臺產生極大的威懾效應,極有利于從執法端規制和打擊平臺型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
實際上,消費者作為個體在遇到大數據殺熟行為時通常束手無策,大數據殺熟的復雜性和隱蔽性的特征增加了對其進行鑒別和舉證的難度,投訴和維權舉措往往也是步履維艱。因此,當務之急是需建立起適用于整個電子商務平臺的完善的法律規制體系,為消費者有效維權搭建合法監管平臺;同時加強個人信息監管安全措施,從源頭保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首先,加強對大數據算法的技術監管,應在行業層面制定相關行為規范和標準,規范平臺等經營者對于大數據算法運用的合理權限,對平臺收集用戶數據進行算法規制,遏制大數據濫用用戶隱私行為。
其次,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建立相應的行業監察部門,或利用同行之間的互相監管優化行業自律管理,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引導行業從業者公平參與競爭。
最后,強化多元主體的協同監管體系,聯合消費者協會、工信部門以及網絡信息部門等部門進行外部監管和市場監管,打通消費者投訴、維權渠道,降低維權成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除了加強監管層面的執法力度外,位于平臺兩端的企業和用戶的自我監管和保護意識也不能缺席,兩者都應正視大數據“殺熟”的嚴重性,企業需加強自身法律監管,用戶也需樹立隱私觀念,增強安全意識。
一方面,企業應保持正確的戰略定位和核心價值觀,在利用大數據技術為用戶提供更優質高效服務的同時,確保價值中立,避免大數據濫用和危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
另一方面,對于消費者而言,不僅應提升對于自身隱私的保護意識,還應清醒認識到目前很多線上軟件和平臺所帶來的便利和快捷都是以犧牲自身隱私數據換取的,而這種讓用戶被迫開放隱私權限的行為不應成為企業過度濫用用戶數據、濫用支配地位的理由,更不應該成為企業互相傾軋、破壞行業生態、損害社會公平的牟利工具。
相信在監管部門釋放從嚴信號后,各平臺都會規范自身行為,將保護消費者權益放在第一位,讓算法更好服務于用戶,構建起和諧、公平的行業環境。(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