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App Store 政策變化不痛不癢:未涉及真正核心
北京時間 8 月 30 日早間消息,據報道,蘋果上周宣布與起訴自己的小型應用開發商達成 1 億美元和解,引發輿論關注。盡管蘋果宣布將著手改變,但開發者所處的環境并沒有真正變化 ——App Store 規模太大,對應用內購費用的依賴太過嚴重,導致積重難返。
蘋果的和解包含了幾項新政策,他們自稱希望借此“澄清”App Store 的規則。開發者現在可以使用通過應用收集的數據,向用戶告知其他支付方式(只要這些通知是在應用外發出的),這在以前是被明令禁止的。蘋果承諾在 3 年內保持“App Store 小企業項目”不變,該項目將把年收入不足 100 萬美元的開發者收入分成比例降至 15%。
蘋果還將使用下載量、評級和文本相關性等“客觀指標”來組織搜索結果。開發者也可以為應用設定新的價格,而蘋果則承諾為其提供更多關于申訴信息的內容。該公司還準備發布一份關于 App Store 審核流程的年度透明度報告。
盡管如此,從長期來看,這些政策似乎都不太可能令 App Store 的實際運作方式,以及開發者通過 App Store 創收的主要方式發生變化。
這項和解協議對 App Store 上的小公司做出了讓步,但真正為 App Store 貢獻主要收入的卻是為數不多的大企業。
雖然蘋果本身并未披露年收入不足 100 萬美元的“小型應用”具體有多少,只是表示他們占據“絕大多數”,但市場研究公司 SensorTower 去年末的報告卻認為,App Store 的開發者約有 98% 都有資格享受這項優惠政策。該報告指出,這些開發者僅占 App Store 總營收的 5%。
App Store 在 2021 年的經濟模式是由一家市值數萬億美元的公司制定的,它的主要收費對象雖然僅占其平臺開發者總數的 2%,但卻貢獻了高達 95% 的應用內交易費用。而最新發布的規則、政策、和解和澄清內容,都是為了安撫在數量上占據最大比例的開發者 —— 但實際上,這些開發者在規模更大的火并中只是充當了旁觀者的角色。
如果蘋果不得不在這里支付 1 億美元(最新的集體訴訟和解金額),那里損失 5900 萬美元(預計因為“小型應用企業項目”而每年損失的收入),它真正在乎的究竟是什么?只要它能保住向大型開發者和應用收取的 30% 收入分成,那么無論為和解集體訴訟做出何種讓步都在所不惜。
蘋果最大的變化是允許開發者考慮其他支付方式,但這項措施其實也不夠徹底。開發者現在只是可以使用通過應用獲得的聯系信息,在他們的應用程序之外,考慮訂閱或服務費的其他支付方式。例如,他們現在可以通過一個表格來提交電子郵件地址,從而申請向用戶的收件箱發送交易信息。
但如果真的想在應用內出售內容,仍然要使用蘋果的支付方式,因此也要向蘋果支付分成 —— 這依然是許多開發者的痛點所在。事實上,蘋果去年與電子郵件應用 Hey 的訴訟表明,即便開發者想要越過蘋果的限制,只在應用之外注冊用戶,也未必能輕易繞過蘋果的支付系統。
事實上,App Store 目前已經成為蘋果的重要業務,而在 2021 年,應用內購和訂閱就是該業務的主要支柱。看看 App Store 的創收榜就不難理解:市場研究公司 App Annie 列出的榜單中,排名前 50 的應用中沒有一款收費應用;SensorTower 列出的 200 款收費應用中也只有《我的世界》一款收費應用。由此可見,App Store 的最大創收來源都是免費的游戲、流媒體服務和訂閱應用,他們的主要創收方式都是借助蘋果支付系統獲取應用內購和訂閱收入。
正是因為事關重大,所以蘋果永遠不可能允許開發者在應用內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甚至連稍微放松限制都不可能做到。
據估計,App Store 平臺去年的銷售額約為 640 億美元,按照 30% 的分成計算,蘋果從中獲取約 190 億美元營收。由于蘋果為小企業和滿一年訂閱服務提供 15% 優惠分成比例,所以實際金額可能會略低于這一數字。
但說到底,蘋果絕不會讓步。App Store 規模太大,對蘋果太過重要,除非法院明確判決(Epic、Spotify 等企業正在積極爭取這樣的裁決),否則其應用經濟的核心部分不會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化。
當然,蘋果的澄清聲明也完全不會觸及這一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