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鴻作品版權爭議的啟示,到期的版權是NFT的下一個金礦嗎?
?當我們談論NFT時,大多數人都會想到藝術藏品。但在未來,在版權領域可以使用NFT技術進行保留、更新和重新利用。
在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中,NFT已被“萊昂國王(Kings of Leon)”等音樂家用于發(fā)行他們的最新專輯;在體育行業(yè),NFT是為了記錄NBA等重大體育賽事的亮點而創(chuàng)建的;在消費品行業(yè),耐克、古馳和許多其他公司正在以NFT的形式銷售他們的數字品牌產品。
NFT的更多實際應用仍有待探索,但其中之一是數字出版業(yè)。
許多人已經廣泛討論了使用NFT出版和推廣書籍對改變當前商業(yè)游戲規(guī)則的影響。例如,獨立作者聯(lián)盟正在幫助獨立作者使用NFT推廣他們的最新書籍和相關周邊物品,如被制作成NFT的角色卡片。
Tezos Farmation是一個建立在Tezos網絡上的項目,它使用喬治·奧威爾的《動物莊園》一書的完整文本,并將其分類成10,000條文本,用作NFT的標題。
從現有書籍創(chuàng)建的NFT通常受版權保護。但是,在Tezos Farmation的案例中,《動物莊園》版權已經過期,書中的文字可以由任何一方免費使用。
這引發(fā)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NFT如何保護版權過期圖書的版權和版稅?
到目前為止,NFT在出版業(yè)中的應用主要集中在仍然有版稅并且在其版權期限內的書籍上。
但是,有些作者的作品因為時間長久已經沒有了版權,相關行業(yè)部門如銀行、出版商等能否為其著作遺產提供延長壽命及其版稅的方法?
版權從保護期到公有領域的旅程
版權法很復雜,在世界各地差異很大。大部分國家會根據國際公約提供版權保護,大多數司法管轄區(qū)也認定版權在作者的一生中并且在去世后至少25年內都受到保護。
在歐盟,新進在世的作者在去世后70年內,版權受到保護。
在美國也是如此,除了最初在1927年至1978年間出版的書籍在首次出版后受到95年的保護。無論版權保護多久,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任何東西最終都會免費存在于公有領域。
當著名文學進入公有領域時,作品的商業(yè)價值基本上被降低到零。
然而,NFT技術的出現讓這一歸零的創(chuàng)作價值有了新的機會——進入公有領域的版權的遺產有一個獨特機會,可以以NFT的形式再次創(chuàng)造有形資產。
一個很好的例子是小熊維尼,一個虛構的擬人化的泰迪熊,由英國作家A. A. Milne和英國插畫家E. H. Shepard創(chuàng)作,它們受到世界各地粉絲的喜愛。
這個角色的第一個故事集創(chuàng)作于1926年。近96年后,版權已經過期,該書于2022年1月1日進入公有領域。
即使這樣一個世界知名的卡通人物的商業(yè)價值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高位,但擁有版權的遺產不會從小熊維尼那里獲得未來的價值。
沒有任何人可以在法律上有權對作品做任何事情,就在版權到期之前,作品面臨一個機會,如果遺產有足夠時間將讀者與NFT的興趣聯(lián)系起來,或與他們產生共鳴的項目合作,并在版權期限結束之前啟動NFT收藏,結果將大不相同。對于小熊維尼來說,版權壽命可以更長。
回顧國內騰訊幻核將版權已到期的徐悲鴻和馬相關的八幅藝術作品鑄造NFT出售一事,會發(fā)現這對創(chuàng)作者來說是一個可觀的藍海。
且騰訊幻核出售徐悲鴻數字藏品一事還與版權糾紛有所關聯(lián),徐悲鴻若在世且當下具備NFT技術,就沒其它各方什么事了。
擴展即將到期的版權的價值
目前,出版社沒有動力與即將進入公有領域的版權所有者的遺產合作,因為該作品將很快免費。由可交易的NFT代表的真實性證書可能會為這種合作提供激勵。
在版權到期且作品進入公有領域后,NFT將把版稅進一步帶入數字世界。
版稅可以通過區(qū)塊鏈上NFT市場的銷售產生,或者通過為第一版、限量版或簽名副本的特定用例創(chuàng)建的更復雜的智能合約來產生。
持有即將到期的版權的遺產具有可信度,這在NFT世界中是寶貴的資產,持有者們沒有什么可失去的,它們還可以利用版權遺產目前的所有權和數字社區(qū)的潛力,登上相關NFT交易平臺的頭榜。
心心念念的角色和角色所在的世界等等這些方面不僅可以成為NFT的堅實基礎,還可以擴展更多相關版權領域,包括文學、游戲、元宇宙、慈善,教育等等。
寫在最后
NFT技術的到來確實與很多領域產生了跨界聯(lián)合的反應,版權領域即是其中之一。
在一個理想的“萬物皆可NFT”的時代,具備高價值的NFT取決于背后的實物實際價值,著名作品的“NFT化”一定具備高價值屬性,這是肯定的。
而版權領域會不會是NFT下一個金礦?值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