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強迫用戶共享數據,印度對Meta處以2500萬美元罰款
近日,印度競爭委員會已對社交媒體巨頭 Meta 處以超過 2500 萬美元的罰款,原因系該公司強迫 WhatsApp 用戶同意與其他 Meta 平臺全面共享數據。
該委員會指責WhatsApp 于2021 年 1 月更新的服務條款協議,該條款告知用戶,他們的數據將與Meta的其他平臺共享,以提升產品安全性、完整性并改善產品使用及廣告推送體驗。但用戶面臨的只有兩種選擇,要么解受,要么拒絕并無法使用應用。
對此,委員會表示,這一條款違反了印度2002年發布的“競爭法”當中的相關法規,是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此外,委員會還發現Meta 濫用其在消息應用和在線顯示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強迫 WhatsApp 現有用戶同意其新的數據共享規則。
委員會最終裁定對Meta處以 21.314 億盧比(約合2500萬美元)的罰款,同時禁止Meta在未來五年不得出于廣告目的與其他 Meta 平臺共享用戶數據。出于其他目的收集數據,平臺必須向用戶詳細說明此類數據共享的目的、與其他 Meta 平臺共享的數據量,并將每種類型的數據與其相應的目的相關聯。
委員會還明確表示,Meta必須讓印度用戶能夠自由選擇數據共享處理方式,有權拒絕并能隨時修改相關選擇。
Meta計劃對這一裁決提起上述,稱2021年1月的條款對用戶來說完全是可選的。“2021 年的更新并沒有改變人們個人信息隱私,而是作為當時用戶的選擇。此次更新是為了在 WhatsApp 上引入可選的業務功能,并進一步提高了我們如何收集和使用數據的透明度 ,”Meta表示。
對于涉及用戶的不適當條款,Meta在歐盟已多次受罰。2021年,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對Meta處以 2.25 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平臺使用“強制同意”策略來處理用戶對數據,而沒有為用戶提供簡單透明的方式選擇是否要共享相關數據。
而就在剛過去不久的11月14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Meta處以7.9772 億歐元(約合 8.41 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涉及在未事先獲得用戶是否同意的情況下,將在線分類廣告服務 Facebook Marketplace 與個人社交網絡Facebook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