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比較在Java中的實現淺析
一、跟對象比較的幾個相關的概念。
為了更加審核的理解對象比較的含義以及多個比較方法之間的差異,筆者認為讀者首先需要了解幾個相關的概念,或者說幾對關系。
一是類與對象的關系。類是具體的抽象,而對象是類的具體實現。這可能聽起來還是有點模糊。做一個形象的比喻,類就好像是用來制作塑料盒子的模具,只要將PVC料注入到這個模具中就可以生產對應形狀的盒子。而對象就好像是生產出來的盒子。雖然模具同一個,但是生產出來的盒子彼此之間仍然是不同的。一方面先天性就是不同的。因為根據相對論可以說明世界上沒有兩個相同的東西。其次后天性的影響,也會導致其不同。如生產出來后,在兩個盒子上分別貼上不同的條碼,他們兩個就代表不同的盒子了。了解這個類與對象之間的關系,對于了解對象之間進行比較,會有很大的幫助。
二是需要知道類與對象在內存中的實際存儲情況。當程序員定義一個類時(不含有靜態成員或者變量),一般不會在內存中給其分配一個存儲結構。而只有定義對象時,才會在內存中分配存儲結構。當利用同一個類定義不同的對象時,系統會在內存中為不同的對象創建不同的存儲結構。也就是說,會對應不同的內存地址。雖然同一個類中定義出來的對象,其內容可能相同(成員變量、成員方法等等都相同),但是其內存中的地址仍然是不同的。
三是需要注意對象的復制問題。如果要創建幾個內容相同的對象,即復制相同內容的對象,現在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通過成員變量賦值來完成。如在根據同一個類創建對象時,分別給與他們相同的初始化值。那么這兩個對象的內容就是相同的。二是通過地址賦值來完成。即將第一個對象在內存中的地址賦值給第二個對象。此時兩個對象名字雖然不同,但是他們卻指向內存中的同一塊區域。此時就好像一個人有兩個名字,其實是同一個人。所以這兩個對象內容也就相同了。
二、利用==運算符與equals方法來比較對象。
在Java語言中,主要可以利用==運算符(兩個等號)和equal函數來對對象進行比較。不過這兩個符號其實現的機制不同。或者說,對于同樣的兩個對象,如果利用他們來進行比較的話,往往會有不同的結果。如String是Java自定義的對象,其主要用來存儲字符串數據。現在筆者利用如下語句定義了三個String對象。
String str1=new String(“welcome”); //創建一個對象,給利用單詞welcome初始化
String str2=new String(“welcome”); //創建一個對象,給利用單詞welcome初始化
String str3=str1; //創建一個對象,并利用對象str1的地址賦值
以上三個對象,顯而易見,其內容都是相同的。但是利用這個兩種方式來對他們進行比較的時候,往往會有不同的結果。如利用==(兩個等號)比較符號來進行比較,str1==str2,最后返回的結構是false,也就是他們是不相同的對象。可是如果比較str1==str3對象,則最后返回的結果卻是true。但是利用equal函數來比較,則返回的結果是相同的。為什么對象的內容相同,它們返回的結果卻是不同的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大家先回顧一下筆者上面談到的幾對關系。首先,對象str1與對象str2的關系,就好像是同一個模具出來的兩個盒子,他們從外觀看起來雖然相同,但是通過放大鏡或者其他精密儀器仍然可以看到,兩個盒子是不同的東西。這兩個對象雖然內容相同,但是其在內存中分配的地址不同。也就是說,是同一個模具出來的外觀看起來相同的不同的盒子。而對象str1與對象str3就好像是一個人有兩個名字。雖然名字不同,但是實際上是同一個人。這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身份證號碼相同。其實這個身份證號碼就好像是內存中發配的地址,而對象名字就好象是人的名字。一個人可以有好幾個名字(一個對象有好幾個名字),但是其身份證號碼只有一個(內存分配地址只有一個)。在上面的語句中,通過str3=str1,其實現的功能,并不是將對象str1的值賦值給對象str3。而是將對象str1在內存中的地址賦值給了對象str1(就好像是將一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復制給了另外一個人)。所以從本質上說,str3并不是一個新建立的對象。因為系統并沒有在內存中為其分配一個新的存儲區域(即并沒有創造一個新的人),而只是好像給對象另外取了一個別名。
所以說,在對象比較的時候,需要搞清楚一個問題。即現在要比較的是他們的內容還是在內存中指向的地址。一般來說,內容相同不一定他們在內存中指向的地址也是相同的。而不同的對象在內存中若指向同一個地址,則他們的內容肯定是相同的(因為他們實際上就是同一個對象)。而==(兩個等號)運算符與equal函數就是運來比較這兩塊內容的。其中==運算符是用來比較內存中的地址是否相同,即比較它們的身份證號碼是否相同。而equal函數則只比較他們的內容。如果他們的內容相同,即使身份證號碼不相同(內存中的地址不同),這個函數也人們他們是相同的,會返回TRUE值。這就是這個兩個對象比較方式的最大不同。或者說,他們在對對象進行比較時,出發點不同。一個比較對象名字所指向的內存地址是否相同,另外一個比較的時 對象名字所指向的存儲模塊中的內容是否相同。所以他們就會返回不同的結果。
三、慎用內存地址賦值。
在實際工作中,筆者提醒程序開發人員,要慎用這種str3=str1內存地址的賦值形式。其實,利用這種形式來創建對象,其實根本沒有創建一個新的對象。而只是將兩個對象同時指向內存中的同一個存儲區域。由于他們實際上是同一個對象,為此通過其中一個對象修改了對象的內容,那么另外一個對象名字調用的對象其也會受到影響。也就是說,它們相互之間缺乏獨立性。為此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的必要,最好為不同的對象名創建不同的實體對象。而不要將多個對象名指向同一個對象,這在開發應用程序的時候容易導致對象內容被無意中修改,從而導致應用程序結果出錯。
最后筆者需要提醒的是,在選擇對象比較方式的時候,要了解==運算符與euqal函數之間的差異。如果只是想比較對象的內容是否相同,則只需要使用equal函數即可。但是如果要比較他們是否是同一個對象,即在內存中是否指向同一個存儲區域,則需要使用==運算符。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夠張冠李戴。否則的話,很容易導致相反的結果。特別是將他們返回的值當作條件判斷語句時,更加需要謹慎。因為此時如果選擇的方法錯誤,則最后產生的結果往往是相反的。所以在對象進行比較時,跟變量的比較有很大的差異。在對象的比較上,程序員要謹慎行事。最根本的一點就是要搞清楚,到底比較的是什么東西,是對象內部的存儲內容還是在對象名字與內存之間的關聯關系(對象內存地址)。搞清楚這一點后,那么到底選擇采用哪種方式來進行比較也就引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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