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否認雇用童工 自稱蘋果模范供應商
北京時間3月1日下午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在蘋果報告顯示其部分供應商雇用童工之后,工人權利組織呼吁蘋果披露更多關于供應商的信息。
蘋果供應商違反法律
香港“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的項目官員陳詩韻表示:“這些供應商違反了法律,蘋果應該向非政府機構公布其供應商名單,以便外界可以對其供應商進行有效的監管。”
蘋果公司在《2010年供應商責任報告》中表示,有三家供應商雇用了15歲的工人,而這些供應商所在國家的法定工作年齡是16歲。蘋果的報告提到了中國大陸、臺灣和泰國等地的情況,表示一些供應商讓工人超時工作,另一些供應商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
香港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的中國區協調人梁寶霖表示:“蘋果應該更好地披露其供應商的用工問題,以便人權組織可以對其進行監督。”他說,在保障工人權益方面,電子公司通常落后于服裝加工企業。
蘋果在香港的女發言人吉爾·譚(Jill Tan)表示,公司政策規定,不會透露供應商的信息。蘋果的報告顯示,該公司對102家工廠進行了現場審查,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捷克、菲律賓和美國的工廠。
用工短缺
梁寶霖表示,蘋果供應商鴻海集團所在的廣東省,目前正面臨著200萬的用工缺口。
鴻海集團發言人丁祈安表示:“我認為我們公司是蘋果的一家模范供應商。”他表示公司不存在雇用童工的問題。他在2月25日的電子郵件中表示,鴻海在大陸并沒有出現用工短缺的問題。
大和證券分析師卡爾文·黃(Calvin Huang)表示,鴻海、廣達電腦、以及和碩聯合都是蘋果在臺灣的供應商。他表示自己沒有關于蘋果供應商違法蘋果規定的消息。
他說:“在用工方面,違反規定的通常是小型供應商,因為大型供應商可以向工人提供一系列有吸引力的條件。”但同時表示,為了搶奪工人,一些公司可能會違反規定。
嚴格遵守規定
廣達電腦發言人楊俊烈表示:“我們嚴格遵守客戶的核心政策。”他表示公司不會公布客戶信息。
蘋果表示,在發現了供應商多次侵害工人權利并且“處理不力”之后,蘋果已經停止了與至少一家供應商的合作,但并未透露供應商的名稱。
蘋果報告還發現,在八家工廠,包括臺灣的供應商在內,外國工人為了被雇用不得不向中介支付高額費用。蘋果表示,在過去的兩年中,工人在這方面多支付了220萬美元。而蘋果制定的標準是,這種費用應該不超過“一個月的凈工資”。
梁寶霖表示表示:“這是一種不好的預兆,因為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同樣會侵害工人的其他權利。”他對蘋果的披露感到失望,“由于中國南方的用工短缺,雇用童工的問題今年可能會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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