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行業潛規則 IT賣場發票的那些貓膩
昨日在QQ上與中關村某經銷商聊天,除了聊及近期市場、產品價格走勢之外,也順便了解了這位哥們的經營狀況。在他看來,現金流是目前他最關心的問題,相信這也是中關村內經銷商最看重的。除了抱怨市場競爭激烈之外,這位哥們還在郁悶一件事情——他在QQ里面感嘆道:“哎,我手里面有差不多200多萬面額的增值稅發票呢,擱在手里真難受!”
饅頭:“這么多票哪里來的?不就是票么,有什么好難受的?”
經銷商:“哎,這玩意兒雖然我確實拿著沒啥用,但是要是全部賣出去,好歹也能變個七八個出來吧!”(中關村的人民幣單位對應關系是——1千=1毛,1萬=1個)
饅頭:“這玩意兒還真能變錢......”
老實說,饅頭知道曾經的IBM保單,是中關村流通的人民幣,但是饅頭真不愿意相信發票這東東居然也能變現。更讓饅頭震驚的是,雖然之前聽說但是一直不愿意相信,但是如今看來,經銷商利用增值稅發票賺錢確實成為中關村IT賣場一個人盡皆知的潛規則。
增值稅發票,已經成為IT賣場流通的又一版本“人民幣”......除了驚訝之外,筆者更加想知道經銷商究竟是怎樣靠增值稅票賺錢的,曾經筆者在與渠道里面朋友聊天中,其實也偶爾聽到某某經銷商以不屑的口吻評價同品牌經銷商對手——“所有機器都是平價甚至低價出,還能活著,無非就是靠贈票賺錢嘛!”
要知道增值稅發票是如何賺錢,先要知道增值稅、增值稅票到底是什么,跟普通發票相比,又有著什么區別,知道原理才知道怎么賺錢。當然,本文絕非教唆經銷商爭相效仿,之所以要解釋的很詳細是因為要讓消費者朋友們知道其中緣由,這里我們暫且不表,下一頁再來說。
其實網絡搜索一下,我們就很容易得到答案:
增值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采用國際上的普遍采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增值稅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如果以上兩段話看起來還是難以理解的話,我們來看看通俗版的解釋:
對于IT市場而言,一般產品上市正規行貨的進貨,每一款產品都是附帶了發票的(多數是增值稅發票),而上面所說由消費者承擔的“價外稅”,就是指的這個。目前增值稅發票的票點是17%,這在商家進貨的時候就已經含有了。大家在購買筆記本的時候筆記本的實際售價為“產品價格+增值稅數額”,最后增值稅的金額商家是需要上繳稅務部門的,商家僅僅起到一個代收的作用。
那么,如果在大家購買筆記本的時候,商家并未向大家提供發票(不管是大家忘記索要,還是商家故意不給,還是大家覺得要不要無所謂),這些留在商家手里的發票并非毫無用處,因為商家可以將這些增值稅票拿去變賣,在中關村一般是發票額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像上頁與筆者溝通的經銷商,手里有200萬額度的發票,就算是以4個點低價甩賣,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那么,這些被故意留下來的增值稅發票,是賣給了誰?——前面我們說過,增值稅發票與普通發票的區別在于雖然都能夠報銷用,但是增值稅發票還有一個功能,那就是抵稅。對于某些心存僥幸的需要納稅的機構而言,花5個點的價錢購得發票用來抵17%的稅,是很劃算的。
而這,在圈內早也不是什么秘密了。
幾乎身邊的每一位需要購買筆記本的朋友,在買本詢價的時候,經銷商都會貌似關懷親切地問一句——“兄弟,帶票不帶票?”而這個時候經銷商接著會為大家灌輸以下觀點:
1,如果你是個人買,那就沒必要開票了,反正你又不報銷,開票還要多幾個點的錢,不如不要票,還能便宜個一兩百!
2,要發票沒用,不僅要多給錢,現在機器保修都是憑保修卡了,根本不看發票!
而筆者也看到周遭很多朋友,確實聽信了以上言語,確實選擇少一點錢以“不帶票”的價格來購買,那么是否真的消費者就從中獲取好處了呢?
我們來算一筆賬,基于前一頁我們對增值稅發票知識的了解。舉個例子:一款經銷商提貨價5000元的機器,如果帶票價是5500元,或許經銷商會告訴消費者不帶票價格是少3個點,也就是減去165元,消費者可以以所謂“未稅”5335元的價格買到這款機器。但是經銷商除了賺取335的正常利潤,還能將這款機器附帶面額為5000元的票以5%-7%的價格賣給“需要它的人”,以平均的五個點賣出來算,經銷商掙的錢為335+5000*0.05=535元!
其實更有甚者,那就是使用假發票,一位經銷商透露道——“假如你要是報銷,就得帶發票,發票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票只能作報銷用,另外一種是增值稅票,可以用來頂稅,一般公司是銷往公司就要增值稅票”,“如果你要是不報銷要不要發票都無所謂的,現在中關村手寫的票大部分都是假的,如果他給你帶上普通票,他就不會給你減點了,票也是假的,相當于他又多掙了三個點,就是一百多掙三塊。”
以上面的為例,經銷商不僅掙夠你500元的利潤空間,真的增值稅票還能賣出250元來,這樣的利潤在競爭環境惡劣的中關村市場,是非常誘人的!
當然,如果再算上經銷商筆記本出貨背后廠商的返點獎勵,那經銷商確實還是相當滋潤的。
看完上一頁,或許消費者朋友們還是沒明白——我買筆記本的時候,到底要不要發票呢?因為確實對于個人而言,并不需要報銷,不開發票還能少一兩百塊錢,確實挺劃算。但是饅頭想告訴大家的是,你們錯了!雖然目前大多數品牌筆記本的售后服務,都不需要出示發票(索尼蘋果除外),但是又有多少人購買筆記本,經銷商會提示大家正確填寫保修卡的呢?
在沒有發票證明購買日期、又沒有將保修卡填寫完善的情況下,大家購本享受的保修期,會平白少掉數個月的時間!為什么呢?因為在沒有以上證明的時候,各品牌售后部門,是根據機器出廠日期來判定機器的售后服務時間的!所以,可想而知,不開發票對于消費者來說,并不是沒有傷害,只不過大家短時間內并不會看出來而已。
上面所說的,還不算嚴重。在消費者遭遇到特殊事件,比如機器剛剛買到就壞掉、遭遇經銷商惡意樣機充新機賣等需要維權的時候,如果沒有正規發票在手,那就相當的麻煩了!發票不僅僅能作為報銷憑證,更是消費者維權的必須證據,所以千萬不能不要。
從個人利益上來說,消費者購買筆記本的時候選擇所謂“未稅價”購買,其實并不是理智的,在選擇節約一點點的同時,其實大家喪失了更多的權利。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增值稅應該是消費者購買產品商家國家的稅款,被經銷商私吞并且用作牟利,已經觸犯了法律。
所以,在提醒消費者朋友們,在知道了所謂“買本帶不帶票”是怎么回事過后,一定要堅持向經銷商索要正規增值稅發票,不讓經銷商有機可乘。這樣做一方面是維護了消費者自身的利益,大家也讓心存僥幸的投機之徒失去了可乘之機,直接從源頭杜絕經銷商與偷稅漏稅機構之間的勾當。
我知道,看到這里的時候,很多村里的經銷商已經不樂意了。或許你們會說,現在中關村競爭那么激烈,不多想點辦法還讓不讓人活了。但是我想奉勸這些準備或者正在做著類似事情的經銷商們,要想長久地活下去,請真正為消費者著想,不要在發票上打主意,再說了,這樣做已經構成違法。
你們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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