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應該改名叫Java GE
最近開發領域什么事最沸沸揚揚,我想這就是使整個Java陣營都混亂的事情:Oracle和Google之間關于Android平臺的專利訴訟案。我已經在很多地方都發表過我的觀點,但這確實是個重大的話題,需要在所有地方反復重申這個觀點…所以,這篇文章就是要再次的完全的揭露事實真相。
第八大千禧年問題:Android=Java?
前幾天,有研究者宣稱找到了P!=NP的證據,這在編程界引起了不小的興趣——至少為此狂熱了好幾天,直到開始有評論家指出證據中有很多的缺陷。我在做計算機科學系學生時研究過這個題目,但說實話,我的高等數學的水平還達不到看懂這些證據的水平(P=NP?是克雷數學研究所提出的七個千禧年數學問題中的一個。)所以,還是讓我們來討論一個稍微簡單點的問題:Android是否相當于Java?請注意,我并沒有說相等,我說的是相當,就像P=NP里的那樣。
相當的類/字節碼格式
在很多層面上,Android和Java都有明顯的相當。Android應用程序是用Java(TM)語言寫成的,使用JDK的javac(或等效工具,例如ECJ)來編譯。這個過程產生標準的Java字節碼(.class文件)。這些文件再轉化成Android的.dex文件,從使用的角度來看,它就是一種不同格式的Javaclass文件。不錯,這是一種更優秀的格式;對Sun自從1994年以來的設計有了很大的改進。但就如你可以把一個GIF格式的圖片轉換成更高級的完美的完全等效的PNG格式,盡管它們的字節流完全的不同。
等效的文件格式在細節的實現上非常的不同,主要是為了優化。就好比,如果我們簡單的滿足于低效率的視頻數據流,沒有采用高端的、跨不同框架的壓縮技術,那我們就可以避免跟MPEGLA視頻解碼專利做斗爭的麻煩了。
Android特異的class file設計有好幾種動機;而為了避免和Sun的知識產權保護沖突顯然是一個主要的因素。不管怎樣,Google并沒有走的離Java足夠遠。兩種文件格式非常的類似。它們在特定的底層數據結構上有區別,但這些結構體在語法上一致的,存儲完全相同的信息。我相信在JavaSE或JavaMEVM里可以輕易的在它們的系統class loader里添加一個.dex分析器來加載”Android classes”。
Android SDK依賴于.java->.class->.dex轉換的事實情況既微不足道也毫無損失。“毫無損失”的事實很重要:當GIF=PNG時,跟受損的JPG文件就不等了——它解碼不出完全相同的信息。如果JVM和Dalvik都各自獨立,你很難寫出一個相對簡單的工具將一種編譯過的代碼轉換成另一種——而且不做任何妥協:不丟失信息,不使用冗余來補償某種特征在一種VM中是first-class而在另一種中卻不是的情況,不需要額外的runtime層上在一種VM中實現另一種VM的核心API。
(我知道dx轉換器有多么的復雜。我看過它的源代碼。那個字節碼轉換器是一個巨大的,全功能的反編譯/重編譯器,通過SSA構造完成。但是這個轉換器在概念上仍然是無足輕重的;從Java字節碼到Dalvik字節碼的映射在設計上是很平滑的。堆棧相對于寄存器架構中細節上進行了優化;而重要的東西,例如VM層的類型系統是完全一致的。)
VM相當
這Dalvik和JVM的相當也是很容易看清楚的。并不只是源代碼或字節碼格式上的問題:它們的runtime對等物上也一樣。一但一個”Android class”被加載到Dalvik VM里,它就會像Java class一樣運行,像Javaclass一樣工作。如果你懂得Java編程(深入到高級的,底層的細節),你也就懂得Android編程。你只需要學一些新的API和框架概念。他們是對等的系統。
是否記得微軟的.NET?當.NET剛出世時,Java陣營迅速的反擊指責.NET是對Java的剽竊。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但今天我看問題更清楚了。是的,它過去是個嚴重的剽竊產品;C#1.0就是一個…區分一種語言和另一種語言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它們的慣用風格——例如toString()相對于ToString()。但在最重要的VM規范里,微軟做了很大的功課。它的CLR,CLI,和核心框架,都非常的不同于Java,所以我們不能說JVM=CLR這個等式。你不可能使用一個簡單的文件格式轉換工具把你編譯好的Java class轉換成能在.NETruntime上運行的代碼。
要證據嗎?你只需看一看IKVM就知道了。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項目,它能夠使Java和.NET跨平臺兼容,于是,你的Java代碼可以在不做修改的情況下在CLR(或者是等效的.NETruntime,比如Mono)上運行…但IKVM并不是一個簡單的、類dx的文件格式轉換器。對Javaclass的轉化、對Java核心API的適配,都是十分的復雜,即使對一個簡單的Hello World程序也是這樣。各個平臺的內部機制,如反射,安全,并行,異常處理,字節碼驗證,I/O,以及其它核心API,特征上大致相同,但是在細節上完全不同,一些死胡同的情況會迫使IKVM不得不鉆越一個又一個的火圈來讓Java代碼運行到了.NETVM上。它需要依賴于一個巨大的額外的runtime層,來適配從OpenJDK源代碼里來的完整Java SE API。我大致的關注IKVM的開發已經有數年了——我閱讀這精彩的IKVM博客–所以我完全清楚他們為了讓Java程序和JavaSE應用適配到.NET上所做的巨大的努力。(這項工作仍然沒有完工;而且很多部分都需要以喪失某些性能為代價。)
(老的Visual J++ Visual J#也不是一個簡單的Java-to-.NET轉換器。我不想討論它,但我們完全可以說VisualJ#對Java的兼容并不比最早期的IKVM強多少。)
我把P=NP引進來了討論;有些人把圖靈等效(Turing-equivalence)理論引進來,說任何圖靈完備的平臺/語言/VM都是相互等價的。這也沒錯,但與本論題無關。圖靈模型這種方式太泛化了;使用這種表面價值來考量會把更個軟件專利系統摧毀(盡管這不是個壞事!)。我們需要在地上為JVM等效畫條線,一條更接近實用需求而遠離圖靈等效的線。按我的觀點,這微不足道的二進制格式轉換,窮盡的高層源代碼和runtime的兼容,使Android明顯的處于Java等效的這條線內。
APIs和Runtime相當
Android使用了一個相當大的Java SE APIs子集。這些APIs(來自于Harmony項目)都是全新的實現,但它們是以JavaSE為模子。如果不是因為TCK許可證問題,Harmony完全可以取得Java SE認證。但這并沒有改變這樣的一個事實:Harmony和Java SE APIs是完全的等效的——這是特意的,不是偶然的。就像Charles Nutter——有名的JRuby人物——最近寫道:
Android支持一個不完整的(但相當大的)Java1.5類庫子集。這個子集大到一個復雜的JRuby項目幾乎不經任何修改就能在Android上運行,很少有限制情況。
看起來Dalvik對JVM是如此的接近,它不得不完全兼容大部分的JVM規范,包括完全詳細的JMM(就像Android支持Java風格的線程和并發,已經深入到了高級的java.util.concurrent包里了)。可為什么有如此多的”Dalvik是個新VM“或”Dalvik不能運行Java類“的說法呢(90%的討論這場訴訟的論壇和博客都持這種觀點)。
最后的思考
這篇博客并不是關于Oracle和Google訴訟官司的法律依據的。我將會忽略(我會刪除掉)那些跑題的評論(跟Android=Java不相關的話)。我只是討厭那些"Android跟Java完全沒關系"的胡說八道;Google和Android的擁護者必須要找一個更有意義的論據。
我將拭目以待這場官司的進展,帶著我所有的預見,直到所有細節和最終結果都出來。我們并不知道Oracle的——或Google的——真正的全部動機和計劃。我們并不知道這熒幕背后的故事,自從2007年Google首次宣告Android的誕生(這導致了Java ME生態環境的崩潰),Sun就痛恨不已,但最后還是不得不夾著尾巴行事。我不相信任何一個有10億美金的股東控股公司會有利他主義的動機:Google不會,Oracle不會,即使我喜愛的老的Sun公司也不會。
我不相信Google沒有能力創造出一種既不背離Java太遠,又以Java風格為基礎的平臺(就像.NET做的那樣)。Dalvik,以及Android框架,它們可能是在權衡了與大量的現有的Java程序,類庫,Java天才,和Java工具鏈高度兼容的愿望的最后結果。微軟在一咬牙一跺腳后放棄了現成移植Java帶來的好處,創造了全新的.NET。Google沒有這樣做。
這個Android=Java等式顯然并不是包括所有的東西(不是一一對應的)。每種平臺都有自己一些獨特的API,當然,Android是一個完整的操作系統,包括一個Linux-based的內核,圖形系統和電信堆棧,等等。很顯然,我只是談論其中最常用的部分:Java為中心的用戶使用區/依賴于Java源代碼、Java classes(切不管什么格式)、Java APIs(包括成千上萬的常用Java SE APIs)和出色的類Java的虛擬機的應用框架。對于Android和其它的Java平臺之間的關系有個準確的說法,就是使用版本的概念。我曾記得有個博客說過這樣的話"Android里沒有'J'"。那么,我現在說也不晚:我建議把Android改名為Java GE(Java Google Edition)。這樣一來就再也不會導致混淆了。
原文名稱:Android=Java
原文地址:http://weblogs.java.net/blog/opinali/archive/2010/08/17/android-java
原文作者:opin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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