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廣告:未來廣告的出路?
如果內容有用,誰寫的無所謂?
贊助商內容或者原生廣告(或者軟文)的實質是,如果營銷信息或者其他類型的廣告的感觀與周圍其他內容趨于一致而不是造成干擾的話,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其理論依據是,如果你的消息有用,用戶就更有可能點擊或記住。
你能想像在 Pinterest 的網頁周圍充滿廣告的樣子嗎?
最明顯的例子是Twitter、Facebook的推廣消息或贊助商撰稿之類的功能。這些東西通常出現在用戶的狀態更新或消息當中,但本身卻是廣告性質的,是基于(甚至包括)用戶以特定主題為中心的活動進行的廣告。
廣告隱藏于Pinterest 的內容之中
BuzzFeed是原生廣告的主要倡導者之一,其聯合創始人曾談論過這家初創企業是如何決定從一開始就不采用傳統的橫幅等廣告形式,而是直接采用贊助商內容的。不過像Sullivan這些批評者抱怨說,在BuzzFeed上面,贊助商內容與正常的內容很難區分開來。
原生廣告的另一種形式是像福布斯雜志做的那種“BrandVoice”專營廣告項目。簡而言之,這是這家雜志為營銷者和廣告商提供的一個平臺,通過這個平臺,營銷人員能夠像福布斯網站的編輯一樣透明地發布內容,從形式上看,這些廣告與網站新聞無異。
廣告是另一種形式的媒體?
福布斯的首席產品官Lewis D’Vorkin說,平臺的思路是,品牌或營銷相關內容應該擁有跟雜志傳統內容一樣的地位,其成功與否應該取決于內容對讀者是否有用。因此,為某品牌或贊助商工作的作者寫出來的東西應該跟福布斯的員工寫出來的東西幾乎無異。
贊助商內容或原生廣告被一些營銷人員稱為是“品牌新聞”。像可口可樂、高通、英特爾這些品牌就會圍繞著一些客戶感興趣的主題撰寫內容或新聞,但卻沒有明顯的廣告信息。
隨著品牌成為出版商,制造出哪些“品牌新聞”,對于傳統媒體公司來說會產生這又意味著什么?贊助商內容與傳統媒體界限的模糊會不會產生問題?像 Andrew Sullivan這樣的批評者會不會拒絕這種做媒體的方式?未來的媒體應該何去何從?這些都是原生廣告留給我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