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反感人臉識別?
△ 2019年9月4日,西北工業大學一學生通過人臉識別設備進入圖書館。
疫情帶來的無接觸需求,加速了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進程。
2020年7月1日,家住北京市西城區某小區的范林(化名)突然收到了一則物業發來的消息:小區計劃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業主上傳人臉照片并根據提示完成操作后就可以刷臉出入小區。范林有些疑惑,刷卡門禁系統并沒有出現故障,人臉識別只是省去了刷卡的時間,似乎有點多余。“其實我更擔心個人信息泄露、被盜用。”范林曾和幾個鄰居一起向物業提出質疑,但得到的是人臉“不另作他用”的口頭答復。沒過幾天,人臉識別設備已經出現在小區銹跡斑斑的鐵門上。
范林的質疑并非多余。近兩年,人臉識別幾乎讓人無法拒絕:從安防、交通等公共服務領域延伸到支付轉賬、實名登記、解鎖解密等越來越多的商業化場景。新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人們在隨處可見的攝像頭下近乎“裸奔”。規范個人生物信息采集的呼聲日漸高漲,將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規定,處理生物識別信息等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
為何反感?
△ 據媒體報道,浙江一小學的“科學小隊”在課外科學實驗中發現,用一張打印的照片就能輕松“破解”豐巢智能柜的“刷臉取件”系統,取出父母的快件。(圖片源自網絡)
人臉識別受到抵制不是個例。在“戴著頭盔看房”“公廁刷臉取紙”等事件引發熱議前,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因不滿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將入園方式由指紋識別升級為人臉識別,把后者告上法庭,被稱為“人臉識別第一案”。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信安中心測評實驗室副主任何延哲認為,強制性是人臉識別在上述案例中的共同特征。“人臉解鎖手機屏,用戶尚能選擇用或不用,必須刷臉才能進動物園、售樓處隱藏拍攝,是對公眾知情權、選擇權的剝奪,必然引起反感。”
“以前更多是政府權威部門出于提高效率和公共安全的目的使用,現在被低成本復制在各種商業場景下,個人信息泄露、被濫用的幾率大大提升。”何延哲解釋,人臉是生物信息的一種,既有一般生物信息的唯一性,又具備采集的便捷性。“除此以外的指紋、靜脈、虹膜等要在有專業設備的條件下才能把個人信息識別出來,而隨處可見的智能抓拍設備能在非接觸的瞬間捕獲人臉并作出識別。”
事實上,人臉識別受到抵制更多是因為人們不能確定人臉信息的使用目的是否被變更——這個問題在很多時候都是無解的。
記者觀察發現,小區的人臉識別設備一般由保安一人看管,居民刷臉出入時顯示屏上出現的個人信息也沒有被特別保護。“這種現象幾乎是通病。”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設備安裝完在使用上只要沒有“硬傷”,一般不會有人關心人臉安不安全,“信息在存儲環節是否泄露、泄露后被拿來做了什么,普通人很難知道。但稍微懂點技術的人都可以抓取,放到暗網上打包出售。”
據《人臉識別應用公眾調研報告(2020)》顯示,有三成受訪者已經因為人臉信息泄露、濫用而遭受到隱私或財產損失。此前據央視新聞報道,在某些網絡交易平臺上,只要花2元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而5000多張人臉照片標價不到10元。
何延哲表示,人臉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來解鎖支付軟件、注冊公司作假賬已不鮮見,“不過如果沒有和身份信息做關聯,被拿來作惡時的鏈條是不完整的。這個角度來講,人臉識別也使這些違規行為的門檻變高了。”
行業自律與監管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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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人臉識別線下支付應用創新,防范刷臉支付安全風險,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制定了《人臉識別線下支付行業自律公約(試行)》。
據有關報告顯示,我國2018年人臉識別行業市場規模達到25.1億元,預計未來5年,在23%的平均增長下,有望突破100億元。從事人臉識別技術開發的企業幾乎跑步入場,這不僅要求它們更加自律,也對立法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是首個規范人臉識別使用的地方立法,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則明確,“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如果該條例審議通過,將成為國內首部對小區人臉識別作出規范的法定條文。
除了地方立法,國家立法中不僅有《民法典》,去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也明確提出:收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也強調,只有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處理敏感的個人信息。
事實上,已經出臺或正在醞釀的法規并不排斥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但強調公民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人臉采集的必要性。也有專家建議把人臉識別應用納入行政許可范圍,何延哲認可這是一種風險控制,但表示直接形成行政清單有難度,“未來兩年內,行業可以通過深度學習變更人臉特征值。”
上述業內人士坦言,安全并不難實現,難的是部分企業越過合規邊界,致使整個行業背黑鍋。何延哲也認為,目前對人臉識別持批評態度的居多。但人們對監管的期待無疑更多。何延哲透露,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正制定人臉識別國家標準,目前已經摸清楚問題,但在提出措施時會有更多考慮,“不能簡單說‘用’或‘不用’,最終的目的是使技術更好為社會服務。”
相較于線下應用,手機APP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具備天然優勢,且濫用趨勢明顯。“比如換臉、人臉算命APP,完全脫離了人臉識別用于實人認證的初衷。”何延哲表示,手機有現成的傳感器,不像終端開發那么復雜,只要嵌入一個軟件就可以實現人臉識別。2019年1月,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聯合成立App專項治理工作組,何延哲也參與其中。他表示,下一步工作組將整治人臉識別濫用作為工作重點,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加大整改力度。
撰文:《中國報道》記者 陳珂
圖片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