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天價罰單,Meta違反GDPR被罰4億美元
9 月 6 日,“Meta 違反了 GDPR 被罰款 4 億美元(約28億元人民幣)”的新聞迅速引爆了科技圈,數據和隱私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網友議論的焦點。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在9月2日給出上述判決,并根據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下簡稱“GDPR”)開出的此項罰單。一旦處罰落地,這將成為迄今為止金額最大的罰單之一,也從側面反映出歐盟打擊未成年人隱私泄露的決心和力度。
其實Instagram會遭受監管部門處罰早在眾人的意料之中,但是如此龐大的處罰金額卻在意料之外。
早在2020年,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就開始著手調查 Instagram,原因是該公司默認將 13 歲至 17 歲兒童的賬戶設置為公開狀態,并允許在 Instagram 上擁有商業賬戶的青少年公開自己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那時,Instagram 將遭受巨額罰款的信號就已非常明顯。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調查和取證,直到2022年9月2日,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終于決定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開出這張巨額罰單。
事實上,歐盟一直非常重視兒童數據保護,并致力于更好地保護兒童在社交媒體、在線視頻游戲和其他互聯網服務上生成的數據。這也是Instagram踩雷GDPR之后,被監管機構開出了4億美元的天價罰單。
得知罰款消息后,Meta 很快做出了回應。公司一位發言人公開表示,在整個調查過程中,meta一直都非常配合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但不能接受這筆罰款的計算方式,后續會提出上訴。
此外,發言人還強調此次調查主要是集中在一年多前更新的舊設置上,自那以后已經更新了許多新功能,以幫助保護青少年的安全及其信息隱私。任何 18歲以下的人在加入Instagram時,他們的賬戶都會自動設置為私人賬號,所以只有他們認識的人才能看到其發布的內容,成年人不能給沒有關注他們的青少年發消息。
Meta 成數據安全“老冤種”
Meta 能否上訴成功暫且不論,但是近年來 Meta 深陷數據安全的泥潭之中,想必會讓扎克伯格“記憶深刻”。隨著全球數據安全法律法規的收緊,Meta屢次踩中數據安全違規紅線,深陷法律輿論漩渦無法自拔。愛爾蘭對其開出 4 億美元的巨額罰單,不過是 Meta 在數據安全違規問題上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而Meta 自身對于數據安全的“漠視”,是其屢屢觸及數據安全法規紅線的根源。僅僅2年的時間,Meta就已經收到了多份數據安全相關罰單。
2022年3月,DPC宣布,由于Facebook的母公司Meta違反歐盟GDPR,對其處以1700萬歐元的罰款。該決定是DPC在對Facebook提供的12 次數據泄露說明進行調查后作出的。DPC表示,在多次大規模個人數據泄露中,Meta未能證明其采取了適當的安全應對措施,保障歐盟用戶的數據安全。
2021 年 2 月,意大利當局以 Facebook 未能遵照 2018 年 11月 該局對其的警告,終止對用戶數據的不當使用,亦未發布更正聲明,對其處以760萬美金的罰款。然而,Meta在已經受到當局警告情況下,依舊沒有中止對用戶數據的不當使用,也沒有采取更多的保護措施,像鴕鳥一樣把頭“埋在”沙土中,繼續干著損害用戶的事情,自然難逃懲罰。
除了在數據安全方面出現違規以外,濫用技術手段,強制收集用戶數據同樣是Meta經常做的事情,也是其頻頻遭遇處罰的原因。
2021 年 2 月,號稱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隱私訴訟終于達成和解,facebook 將向其 160 萬用戶賠償共計 6.5 億美元,而這一切都要從 Facebook 濫用人臉識別技術說起。
2015年, Facebook 被指控未經用戶許可通過“人臉識別”收集和存儲用戶面部數字掃描信息和其他生物信息。事情經過發酵,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加入到訴訟的隊伍中最終,Facebook 以付出 6.5 億美元為代價,才得以從泥潭抽身。
2021 年 9 月,隸屬臉書的即時通信工具 WhatsApp 又因違反歐盟 GDPR,收到 2.25 億歐元的“巨額罰單”。DPC 認為,WhatsApp 處理用戶個人信息時未能充分告知相關事項,包括如何與母公司臉書共享這些信息,由此違反了歐盟GDPR,最終被處以2.25億歐元的罰款。此外,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要求WhatsApp進行“整改”,需根據監管要求采取一系列補救措施,以滿足歐盟GDPR的規定。
追溯這兩年 Meta 的數據安全違規事件,不難發現造成違規事件頻頻發生的本質原因是對數據使用、儲存、用戶隱私權限設定出現了問題。
其它科技巨頭同樣深陷數據安全合規的“泥潭”
互聯網時代,數據就是企業“安身立命”的資本,因此數據安全問題也不會僅僅只有 Meta 會遇到,其它互聯網巨頭同樣深陷數據安全問題漩渦中。
2019年 8 月,谷歌推出的 YouTube Kids 涉嫌收集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更是在未經未成年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使用這些信息投放特定廣告,違反了《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條例》最終不得不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繳納了 2 億美元罰款,成為《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條例》立法以來,刀下最大的“亡魂”。
在歐洲地區,谷歌也因數據安全等問題,成為了歐洲多個國家和部門的眼中釘,很難像以往一樣自由支配用戶數據。2019 年 1 月,法國以谷歌在其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處理上違反了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中相關規定為由,對谷歌開出 5700 萬美元罰單。
對于數據安全違規,國內的互聯網不僅不能“免俗”,而且更勝一籌,會義無反顧的加入到了“違規”大軍中,其中最典型的代表當屬滴滴。
2021年之前提起滴滴,百姓無不拍手叫好,“掀起了出行革命”、“帶來數百萬就業機會”成為那幾年滴滴的光鮮標簽。事情很快出現了反轉,2021 年 7 月 1 日,滴滴”低調“赴美上市,不但網上沒有鋪天蓋地的消息,就連其官網都沒有宣傳,甚至滴滴內部員工都沒發任何朋友圈,更沒有微博熱搜,詭異的可怕。
很快事情出現了轉機,相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防范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對滴滴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工作。
后續的事情想來大家都有所耳聞,一年后,因滴滴違反國家法律、國家網信辦對其罰款 80.26 億,同時對滴滴 CEO 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的罰款,滴滴出行神話一夜告破。
網信辦對滴滴公司存在的違法行為的歸納概括:
- 違法收集用戶相冊截圖1196.39萬條;
- 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和應用列表83.23億條;
- 過度收集人臉信息1.07億條,年齡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系信息138.29萬條、公司和家的地址信息1.53億條;
- 過度收集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
- 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
- 在未明確告知乘客的情況下,分析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旅游信息3.04億條;
- 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
- 未準確、清晰的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
隨著全球數字化的程度越來越高,數據的價值也在不斷攀升,用戶的數據和隱私信息不再僅僅是企業牟利的原材料,而是要真真切切保護起來。這也是全球不可逆的趨勢。越來越多的國家正在制定并實施自己的數據監管法規,在此基礎上,企業如果繼續一意孤行,違反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使用用戶信息乃至隱私,必然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正如安全專家所說的那樣,互聯網曾經歷“野蠻生長”的時代,但如今那個時代已經過去,各國政府顯然在進行“查漏補缺”,對每一步使用“數據隱私”牟利的行為收取“代價”。
寫在最后
隨著信息化時代浪潮卷起,數據無可爭議成為了各互聯網企業最寶貴的資產,但同樣數據泄露與隱私事故頻發也成為企業難以解決的痛點。此外,在數據保護、使用、儲存以及數據獲取方式等方面,部分企業似乎出現了一些問題。如何應對數據安全問題?需要幾個層面通力協作,用戶、企業、社會、政府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國家制定法規,明確數據安全紅線,近幾年,我國陸續頒布了《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再輔以特定行業、特定屬性的法規,從頂層設計上,構筑數據安全防護圍墻。
企業應該是數據安全保護過程中最難保障的一環,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必定要收集、儲存海量數據,這無可厚非,但是收集信息時必須依法明確告知信息所有者,若是依靠技術手段或強加條款,“偷偷摸摸”收集信息,一旦暴露必將受到重罰。
在數據信息保護上,最重要的還是“人”,只有人人樹立保護數據信息的觀念,注重自身信息保護,才能從根源上阻止數據信息違規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