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論壇:互聯網時代隱私保護廣為擔憂
日前,在騰訊公司承辦的中歐論壇之 “互聯網與社會變遷”討論會上,與會的歐洲專家無一例外表達了對隱私保護議題的強烈關切;中方部分成員則認為,在當下中國的互聯網語境中討論隱私保護,不僅有些超前,隱私保護甚至顯得奢侈。雙方關于隱私保護的分歧,是數字時代的另一種觀念鴻溝。
歐洲人對互聯網巨頭Facebook和Google的全面突進深感擔憂。他們認為,Facebook在越來越深地嵌入公眾生活的同時,卻在不斷模糊隱私政策,弱化對用戶的保護,朝著“以社交為默認狀態”的目標大步前進。2010年4月,Facebook宣布,它將與某些網站共享用戶數據。此后,Facebook用戶在訪問Yelp網站時會看到好友推薦的餐廳,在訪問Pandora網站時能聽到好友喜愛的歌曲。此舉引起了廣泛的爭議。更加嚴重的是,由于社會交往網站掌握和積累了海量的個人信息,許多人力資源主管在決定是否聘用某人時,經常將Facebook作為背景調查的重要手段。歐洲人認為,這種做法幾近挑釁,他們有被偷窺的極度不悅感覺。Google的處境也不算太好,它知道得太多,終于在推廣“街景”服務時,因為大量收集個人數據而在多個國家面臨訴訟。
如果將目光稍微拉遠來看,也許隱私權的爭議才剛剛開始。年輕的互聯網發展太快,主權國家、商業機構和用戶都還處在熟悉和適應它的歷史進程中。按照某種流行的說法,互聯網的應用迄今為止大致走過了三個階段,起初是“讀互聯網”,門戶網站聚集海量資訊,用戶主要依靠閱讀和搜索來滿足自己的偏好;然后是“寫互聯網”,以論壇和博客為主力的應用普及,激活了用戶生產內容的嶄新形態;如今是“分享互聯網”,在大量SNS網站和微博客中,激增的用戶不僅參與貢獻知識和見解,還直接展現個人心理和日常生活的纖毫細節。隱私因此成為互聯網的浩瀚組成部分。隱私充斥并不時外泄,正是全球互聯網繁榮與混亂的一體兩面。
在這個議題上,中國人也對某些尷尬的處境感同身受。例如日漸增多的未經他人同意而上傳的視頻、照片和其他私人信息,不時困擾著當事人;更厲害的是人肉搜索,時常以群眾運動的猛烈之勢絞殺任意引起矚目的個體。但我們的焦慮還是與歐洲人不同。
要明白關鍵的分歧所在,可能要試圖理解雙方對待隱私的文化差異。通常認為,“隱私權”是“私人生活權利”的縮略表達,與之對應但迥然有別的是“知情權”和“公共生活領域”。按照自由主義的經典說法,私人領域擁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天賦特權,保護隱私就是要防止公眾尤其是公權力對私權利的任意侵犯。顯然,這是西方現代性和契約觀念的基石。換言之,西方的整個工業文明植根于清晰的公私劃界,各有規則,互不相擾。公共的事情由大家決定,這叫民主;私人的事情由自己做主,這是自由。民主注重多數參與,是火熱的;自由強調個人選擇,是冰涼的。既不能接受公共的事情被私人裁斷,也不能聽憑私人的事情被大眾處分。數百年來不斷完善的復雜制度設計和法律規范,充分考慮了這些社會共識。
然而,這些共識不僅在今天的中國遠未達成,在更漫長的農業帝國歷史中,更是從未被接受。基于血緣和狹隘地緣組織起來的古代熟人社會,夸張一點說,就是一個彼此知根知底、沒有隱私的社會。如果真要說有個人隱私,它也被三重力量所掌握:一是家長式的全能政府,二是庇護式的溫情組織(家族、村社或單位),三是親戚朋友街坊鄰居。1949年以后,這種情況也沒有根本改變。國家掌握著細致的公民檔案,組織無微不至、事無巨細地了解其成員的個體狀況乃至家庭生活,而親朋友鄰更是津津樂道于各種家長里短。在整個社會的氛圍中,都把對別人隱私的挖掘視為一種溫暖關切。向組織交心和向熟人傾訴,繼而組織介入和友鄰幫忙,是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反之,想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什么都不愿泄露,這既不允許,也被視為不可理喻。
晚近以來的城市化提速和互聯網擴張,使得情況有了一定的變化。和從前不大一樣的是,大量隱私開始從熟人社群里溢出,被用心良苦的商業機構、先進精準的技術系統和興致盎然的陌生人掌握。更要命的是,他們掌握隱私的目的也許并不是想給予幫助或者表達溫暖,更多的是把隱私賣成錢,或者無孔不入的騷擾,敲詐勒索,傷害當事人。政府也具備了更加可怕的獲取隱私的力量。只有在這種情境下,中國人才生發出保護隱私的迫切愿望。
中立地說,互聯網時代的隱私泄漏并不完全是負面后果。哪怕是前述Facebook和Google引發麻煩的新技術,在遭到一些人討厭的同時,也得到不少人的喜歡。尤其是浸淫于互聯網的年輕一代,他們可能壓根就沒有老一代人的隱私觀念,他們非常開心地在網上展示一切,一邊暴露,一邊窺視。
來自歐洲的專家們強調,為了保護隱私,他們寧可放棄免費的互聯網,選擇付費的方式來交換更優質的服務;而中國的技術精英則表示,他們愿意舍棄部分隱私,用以交換更體貼和個性化的互聯網服務。那么,是否可以找到兩全的中庸之道呢?
在中歐論壇上,歐方組長勞奈·弗朗索瓦先生提出了一個極具誘惑力的隱私保護三原則,即:自由消失的權利,對自己的信息絕對控制的權利,服務方和使用方對等的權利。涉及隱私的網站應當給用戶提供這些技術支持,并給出明確易懂的操作選擇,以便他們自己做出同意或拒絕共享的決定。令人深思的是,至于如何實現這些睿智的設想,他們并不打算求助于政府的介入,更相信的是社會契約和行業自律。
考慮到中國的國情,似乎有必要再加上幾條修正建議。第一,在規范隱私保護的同時,應堅定敦促政府更加主動認真地貫徹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在監管企業濫用個人隱私的同時,也應依法限制政府濫用技術工具;第三,網民們強化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
確實,未來的互聯網到底能走多遠,不僅取決于技術變革和企業家創新,還部分取決于公眾對隱私權的態度,以及隨之而來的法律調整及政府立場。但面對新生事物,很難走回頭路。我們仍需持守寬容和開放的立場,避免過度防衛和過度監管。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