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宣言》及其背后的12準則
我們通過身體力行和幫助他人來揭示更好的軟件開發方式。經由這項工作,我們形成了如下價值觀:
◆個體與交互 重于 過程和工具
◆可用的軟件 重于 完備的文檔
◆客戶協作 重于 合同談判
◆響應變化 重于 遵循計劃
在每對比對中,后者并非全無價值,但我們更看重前者。
《敏捷宣言》背后的12準則
我們遵循以下準則:
1、我們的***目標是,通過盡早和持續地交付有價值的軟件來滿足客戶。
2、歡迎對需求提出變更——即使是在項目開發后期。要善于利用需求變更,幫助客戶獲得競爭優勢。
3、要不斷交付可用的軟件,周期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且越短越好。
4、項目過程中,業務人員與開發人員必須在一起工作。
5、要善于激勵項目人員,給他們以所需要的環境和支持,并相信他們能夠完成任務。
6、無論是團隊內還是團隊間,最有效的溝通方法是面對面的交談。
7、可用的軟件是衡量進度的主要指標。
8、敏捷過程提倡可持續的開發。項目方、開發人員和用戶應該能夠保持恒久穩定的進展速度。
9、對技術的精益求精以及對設計的不斷完善將提升敏捷性。
10、要做到簡潔,即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工作。這是一門藝術。
11、***的架構、需求和設計出自于自組織的團隊。
12、團隊要定期反省如何能夠做到更有效,并相應地調整團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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