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上訴甲骨文案被美國聯邦法院駁回
北京時間2月7日晚間消息,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周一駁回了谷歌(微博)針對甲骨文(微博)起訴案提起的上訴。
甲骨文2010年起訴谷歌,稱Android侵犯了多項Java專利和版權。甲骨文的證據之一是,谷歌工程師蒂姆·林德霍爾姆(Tim Lindholm)2010年8月曾在致Android平臺主管安迪·魯賓(Andy Rubin)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賽吉·布林(Sergey Brin)要求我們調查是否可以在Android和Chrome中使用Java之外的其他技術。我們對此進行了大量的調查,最終認為沒有技術能替代Java。我們的結論是,需要通過談判來獲得Java授權。”
而谷歌則否認這封電子郵件表明該公司故意侵權,并表示“這與一項調查有關,該項調查就是為了防止甲骨文起訴而進行的”。盡管如此,谷歌卻一直在試圖刪改這封電子郵件,并稱其受“律師和當事人信息披露豁免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的保護,因此甲骨文要求披露該郵件的請求違反了該保護令。
但2011年8月底,美國加州北區地區法庭法官唐娜·柳(Donna Ryu)作出判決,要求谷歌必須移交林德霍爾姆的電子郵件草稿及其他相關版本。對于該裁決,谷歌隨后提起上訴,要求推翻唐娜·柳的裁決,不必公開林德霍爾姆所發郵件。
而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周一駁回了谷歌的該上訴,稱林德霍爾姆的電子郵件是針對谷歌管理層的要求而做出的回應,而并非應谷歌律師要求。
原文鏈接:http://tech.sina.com.cn/i/2012-02-07/194466932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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