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糾結的電信業趨勢 行業監管向左還是向右
2013年,電信業的種種糾結可歸根于行業監管的糾結:對運營企業不同的訴求如何處置?監管應該松一些還是緊一些?是后退一步站高一步,還是超前謀劃加強引導?市場監管如何做到寬嚴適度……這些矛盾感、無力感一直伴隨著通信監管。行業監管的定位在哪里?監管是該向左?還是向右?老路?新路?2013年,這些問題又擺在了監管者的面前,矛盾和糾結繼續充斥著他們的工作。
傳統電信監管:舊愁未解
12年來,電信行業監管者曾被形象地稱為“救火隊”,在傳統電信市場監管中其尷尬處境可見一斑。
在這一輪的發展中,電信市場競爭充滿火藥味,從資費、應用到服務,從校園大戰到駐地網血拼,從打架斗毆到剪光纜斷網,國內三大運營商的競爭已經白熱化!今年中國電信提出C網用戶超2億的發展目標,中國聯通也提出市場份額要提升9個百分點。中國移動作為江湖老大也不甘拱手讓出市場份額,競爭勢必會更加激烈,如何規范市場競爭行為,營造理性和諧的市場競爭環境,仍是擺在政府監管者面前的棘手問題。
互聯互通一直是監管的難點,近些年雖然沒有釀成大的惡性事件,但小的擦槍走火時有發生,一直是行業發展中的隱患。其實基于成本的網間結算才是解決互聯互通問題的關鍵,也是政府調節市場格局的有效手段。我國自2001年推出網間結算辦法以來,爭議一直不斷,并曾多次修改。今年,隨著廣電作為第四大基礎電信運營商進入市場,網間結算費用調整勢在必行。工信部工作會議透露,今年行業重點工作之一便是調整結算費用。因此,無論是對于新入局者的廣電和民營企業,還是傳統運營商,網間結算費用的調整都會帶來利益大調整,考驗著監管部門的智慧。
攜號轉網政策被認為是進一步推動電信業有效競爭和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工具,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早在2006年就被行業主管部門提上議事日程。2009年4月,工信部下發了通知,隨后,天津和海南的移動號碼攜號轉網試驗工作正式啟動。當年年底,工信部電信研究院聯合三家運營商進行數據庫的建立,并開始內部測試。據統計,目前兩地已有約7萬用戶實現轉網,但2012年下半年,攜號轉網的進程大幅放緩,而且攜號轉網手續辦起來也很復雜。今年部工作會透露將適時擴大手機攜號轉網的試驗范圍,這一難題又被重提,如何取得突破,引人關注。
新興市場監管:又添新憂
進入2013年,在老問題沒有解決的同時,新的窘境可能又紛至沓來。隨著新競爭者的加入,市場環境將變得更加錯綜復雜,對監管者提出了新的考驗。
首先,民資進入將產生很多新的監管難題。一直以來,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都是業內的熱點話題,去年6月工信部正式發布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近日,工信部又公布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虛擬網絡運營商的進入,將給行業注入新的發展活力,但也必然加劇原本已經白熱化的市場競爭。對電信業各個市場主體以及監管部門都是一大挑戰。
其次,互聯網快速發展帶來監管難題。當前我國經濟、政治、社會、生活各領域呈現“被互聯網化”現象,下一代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三網融合等新技術新業務的發展,將不斷創造出新服務、新業態、新市場。這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應用模式創新進入空前活躍期,業務、智能終端、用戶信息、內容等的安全問題使移動互聯網的安全問題更加復雜,管理邊界交叉模糊,存在管理空白和安全隱患。隨著網絡實名制、手機實名制、微博后臺管理實名制的推出,都給監管帶來難題。
最后,跨界運營需要融合監管能力和機制保障。2013年通信業將加速向以互聯網為核心、以跨界融合和異質競爭為特征的信息服務轉型變革,其中存在巨大的創新機遇和發展契機,也蘊含著顛覆性創新帶來的風險。網絡發展和管理面臨更為復雜的局面,技術和業務發展將給電信監管與制度建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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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IPTV和手機電視為代表的融合技術及業務發展引發了產業鏈的深度合作,但網絡層、內容層與技術層仍未有統一監管,在融合的大趨勢下,相應的監管體制、機制、政策乃至支撐監管的技術手段,都有待認真審視、重新評估和進一步確立。電信行業與金融、互聯網、廣電、媒體以及其他各個行業的深度融合趨勢在不斷加強。不同產業之間的合作與融合成發展主線,跨界潮的沖擊將令產業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監管面臨更加復雜的全新環境,各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交叉范圍日漸拓展。隨著越來越多跨界融合產物出現,亟待跨部門跨行業的融合性監管機構統籌全局,站在更高層面上對整個行業進行有力監管。
尋求根本突破:法律保障
電信行業監管如何才能走出糾結?專家認為 ,應該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盡快出臺《電信法》。法律是權力分配的依據,完善的法律體系可以最好地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各自利益,從而促進市場向著有效競爭結構方向發展。我國正處在電信體制改革和轉換的時期,從管理的角度看,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手段是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手段,行政管理、政府干預將逐步淡化成為輔助手段。
我國《電信法》從1980年開始起草,到送交國務院法制辦審議,33年光陰,換來的卻是繼續等待。當年意氣風發的年輕學者成了花甲老者,當時參與起草《電信法》草案的專家將滿頭濃密黑發熬成了斑駁銀絲,但他們仍然沒能看到《電信法》能夠出臺的跡象。“電信條例”是目前行業主要的法律依據,不過13年前制定頒布的“電信條例”顯然已經不能夠滿足當下電信業的發展變化。
當前電信業存在的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都必須依靠強有力的市場監管,而缺乏法律授權的監管機構既不能有效地解決電信行業內部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又不能對自己的監管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面對新問題、新局面,缺乏行業法律原則性、專門性的規定,將會給電信業發展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盡快建立融合的監管體制。專家建議,順應信息通信技術業務融合發展的浪潮,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應加快研究建立融合的通信監管體制。業內人士不無擔憂地預測,如不在監管體制上進行創新,2013年三網融合要想進入全面推廣階段,寬帶工程要想加快步伐,網絡信息安全要想進一步加強,將困難重重。
不斷提升監管能力。目前的監管隊伍素質、能力等方面已經明顯跟不上時代發展的需要。隨著更多的競爭主體進入電信市場,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時不我待。如何增強管制工作的執行力,落實國家和行業政策、法律法規,提高管制水平,是當前必須盡快解決的問題。建立更專業化的監管隊伍任重道遠。
2013,舊矛盾疊加新問題,監管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產業轉型升級的十字路口,監管層的改革決心與力度顯得尤為重要。有些時候,我們面對改革,缺少的不是辦法,而是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