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走出叢林”的馬云和阿里巴巴
“走出叢林”的馬云和阿里巴巴
這次,馬云和阿里巴巴挑戰香港證交所的股票上市規則,戰況綿延持久。我真心希望馬云和阿里巴巴能贏,在香港順利上市。
采用阿里巴巴自定義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符合阿里巴巴的利益,符合軟銀和雅虎兩個大股東的利益,當然最符合馬云本人的利益——間接控制合伙人、左右董事會席位,以較少的股份繼續實現對公司的控制。但是別忘了,這么做也符合接下來那些希望在香港上市的創業者、特別是科技創業者的利益:一個新的制度被創造出來了——創始人不會因為上市股份被大量稀釋而喪失對公司方向的控制權,從而被資本左右隨波逐流。
如果你認為 Google 和 Facebook 在美國證券交易市場上通過“雙層結構”的設置,讓A級股票和B級股票擁有完全不同分量的投票權,并通過“表決權代理協議”的方式讓佩奇、布林和扎克伯格們繼續保證對公司控制權是正確決定的話,那么你沒理由從一開始就認為:馬云圖謀在不限制股票減持的前提下繼續控制公司方向的“制度創新”,是自私、破壞規則和罔顧股東利益的行為——再說了,目前阿里巴巴的兩大股東——軟銀和雅虎,都表態支持阿里巴巴的這一舉措。
唯一的問題是:上一輪上市之后的股價表現和以及 2011 年在支付寶 VIE 事件中的做法,讓美國的資本市場對阿里巴巴和馬云本人顧慮重重,以致按 Google 和 Facebook 開創的“先例”行使控制權并順利在美上市的難度變得前所未有。在美國資本市場,馬云和阿里巴巴的信用值的確大打折扣。但還是那句話,如果不考慮馬云的個人算盤,他發明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資本市場真正被接受的話,受益的將不僅是阿里巴巴本身。至少,我們可能會少聽到那些公司創始人被資本意志驅逐的故事了 ——越來越多的例子證明,至少在互聯網和科技行業,沒有創始人掌舵的公司都死得快。
法律不應該成為制度創新的扼殺者,而是應為公司制度創新留下空間,由市場檢驗創新制度的生命力——這樣的常識毋庸贅述。但阿里巴巴和馬云挑戰香港的證券監管制度,其難度之高,背后的波詭云譎與一波三折,加上外界的毀譽參半,都讓這件事更具戲劇感。到現在我仍然樂觀相信,阿里巴巴一定會在香港上市。美國和完全不靠譜的中國內地,都是虛晃一槍。橋段越多,事情越顯得驚險。
于是我也不得不感嘆,這么不著邊際的瘋狂挑戰,在中國互聯網界,只有馬云敢這么玩。
看看馬云每次都是挑戰誰:上市事件挑戰香港證券監管的體制;”阿里金融”挑戰國有銀行和傳統信貸、授信和金融產品;“菜鳥物流” 挑戰的是傳統的基礎物流建設方式……這幾件“大事”背后的脈絡都很清晰:第一,“被挑戰者”或是壁壘極其森嚴的傳統行業,或是有行政壟斷資源優勢的山頭勢力,馬云知道它們的底線在哪兒,不是打擦邊球,而是小心翼翼地“越界”,然后倒逼對方把紅線向里收縮;第二,為了挑戰這些傳統勢力,馬云往往也會借重傳統勢力的另外一方力量,比如以支付寶為主體的阿里金融(此次被剝離出上市范圍)引入了中信資本、博裕資本和國家開發銀行等背景雄厚的投資者;第三,這些挑戰都將馬云的野心和阿里巴巴的利益最大化,但同時也讓阿里巴巴的用戶、同行甚至敵人的利益最大化,比如挑戰香港證券監管體系將有助于其它科技公司赴港上市,阿里金融將為用戶提供更快捷和互聯網化的服務,“菜鳥網絡”不但讓阿里巴巴電子商務的物流效率最大化,也讓同行甚至對手們的物流因此受益。
當然也有例外:挑戰 VIE 架構傷及整個中概股市場和國內絕大多數科技公司;挑戰科學(沒錯我說的就是李一)傷及自身聲譽;他似乎不久前還挑戰過整個中國知識界的另一個共識,點到為止。
但你不能否認,這樣的格局,在中國的互聯網公司中只有阿里巴巴具備;中國的互聯網大佬中,只有馬云敢這么想,而且這么做了——哪怕有點忘乎所以。
如果讓我一句話道出馬云和馬化騰的區別,那就是:在自身的利益擴張碰觸到傳統的既得利益和傳統體系的時候,馬云選擇突破邊界,繼續顛覆;馬化騰選擇就此收手,妥協合作。
馬云曾公開表露過他要改變銀行業的心跡;而當騰訊申請銀行牌照的時候,馬化騰卻趕忙出來澄清騰訊做支付“只為支持政府政策,與銀行合作”。而更典型的例子是,類似 Whatsapp、LINE 和微信這樣的應用勢必會改變人們過去通過電信運營商網絡收發短信和購買增值服務的方式,但騰訊最終選擇讓微信與運營商合作推出“沃卡”,以打消電信運營商的顧慮。
你經常會聽到馬云在公開場合大談“理想主義”,聽多了是有些矯情,但如果從這一件件事來看的話,他確實比更多中國互聯網的“大佬”們更有理想。另外補充一句,馬云和他的夫人不久前剛成為“生命科學突破獎”基金會的捐助人,該基金主要針對生命醫療特別是癌癥領域的研究突破。在馬云之前,該基金的捐助人只有 Google 聯合創始人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夫婦、Facebook 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夫婦和俄羅斯著名投資人 Yuri Milner。
在用互聯網改變中國人生活這件事上,阿里巴巴確實是做得最瘋狂的一個。阿里巴巴和馬云挑戰的那些對手——那些監管機構、國有銀行和骨干物流體系,是國內大多數互聯網巨頭和準巨頭們從來不曾試圖挑戰的。而另一方面,阿里巴巴對其它巨頭和準巨頭們的“叢林游戲”似乎也并不感興趣。盡管阿里巴巴比任何一個國內的互聯網同行都擅長操作輿論,阿里巴巴也會推出“來往”這樣試圖與微信一爭高下的產品,盡管阿里巴巴的投資與并購出手之快速決絕也讓其它同行感到壓力,但你會發現這些都是因為它太在意自己會成為什么。阿里巴巴很少為了狙擊某個競爭對手,而故意投資競爭對手的對手甚至結盟,更不會去參與那些幾家巨頭準巨頭圍毆另一個巨頭準巨頭的“叢林之戰”。
只有走出叢林,游戲才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