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離職員工創業真難成氣候嗎?
騰訊記者上周翻譯了MobilePhoneNews一篇文章,指出由于蘋果的“封閉文化”,其離職員工,不僅成功創辦新公司數遠少于其他公司,能成大氣候的也***。
我把它轉發在“朋友圈”,旁白:“行業問題吧,和蘋果公司文化有啥關系啊。”
原因是,我的感覺:原文缺乏數據支持。但不料,朋友圈轉發引起幾位對“蘋果”這家著名變態封閉公司非常了解的朋友給我的私密Info:“這個話題其實非常值得探討”。我把他們約了出來,姑且命名為:A、B、C。
“這個話題其實值得探討”
我被告知的***個方向性答案是:蘋果保密文化,確實對員工創業成功率有負面影響。
舉個最簡單例子:員工上班培訓***天就被告知:不能和家人說你在做什么。我很驚訝,Boyfriend/Girlfriend也不能嗎?這怎么讓他們支持對方工作呢?
A:“是的不能說。而且如果不是同一個Manager管理的組,組成員間要溝通什么,須先獲得Manager同意,否則不能交流。所以,蘋果員工在食堂吃飯,經常是:說到某個地方,就得停下來。你想,連家人都不能知道你在干什么,你對外的人脈積累,會受到多大影響?”
我想了一下,問:“如果某個人告訴我,他就職于蘋果,所以不能說,我馬上就會理解,并尊重他。但這不影響我把他作為朋友?。?rdquo;
B:“但你們會因此而沒辦法深度溝通。”
Gotcha了。
A:“創業者其實是很寂寞的,他其實非常希望能和同細分領域的知識精英交流,而且越細分越好。比如,假設我是做云存儲的,他是做谷歌云存儲的,而他是做亞馬遜云存儲的,這樣溝通起來,就能非常聽懂對方在說什么,各方面都能理解。但因為極強的保密文化,你就可能失去這些,導致你在工作這幾年,失去創業需要的優質人脈。”
C:“因為久而久之,‘信息’和‘人’在你這里就死掉了。”
“可能有一種情況例外”
不過,也許有另外一種情況例外。這個例外是:由某個“蘋果高層”出來創業,而且,這個人他一定必須是做非常強勢的Founder,是一個非常強Leader帶頭的團隊結構。
A/B/C:“就是說,首先,他要已經成長到一個非常非常高的Level,對行業(包括下游市場)有極強判斷力。然后他說,我要做這個,我要做那個。然后他一個人,就能調動非常多資源。而早期階段,其它人他需要的其實是能快速、兇狠執行他想法的人。”
這與以“谷歌”為代表的公司能在“網狀”結構的各個點,都會有成功創業公司的爆發不太一樣。
看看案例
蘋果離職員工創業,目前最成功例子是Nest,它于2014年初被谷歌以32億美金收購。
我和我的硅谷朋友們說,我需要數據支持。所以,我們當場就查了這家公司團隊結構。
結果:Nest的Founder/CEO是TonyFadell,看下他Background:
2004年加入蘋果,所任職位是VP/SeniorVPofiPodDivision。我們說過:優秀華人硅谷一抓一大把,《但在美國科技大公司能做到VP級別的少之又少》,你可以側面想象VP在硅谷人才級別中的意義。
事實上,TonyFadell在硅谷被冠以名號是“iPod之父”。而Nest這家公司,被CrunchBase列入TeamMember的,奇怪,真的清一色是VP或VP以下。
另一案例
MobilePhoneNews里提到的另一家較成功公司,是蘋果員工JaronWaldman在2013年左右創辦的Curbside。
這家公司去年10月拿了A輪800萬美金,模式專注LocalDelivery,在加州小有名氣:用戶可以通過一個App,直接從百貨店買東西,然后快速在零售店鋪門口取,避免到物理店購物、排隊結賬等麻煩。
這也是美國目前在On-Demand模式方面投融資風起云涌的一個代表。而其TeamMember結構:除JaronWaldman是Founder/CEO外,還有另一個Founder,叫DenisLaprise,不在上述說的“例外”內。
有意思的是,我朋友們告訴我:這個人其實有點“特殊”:
他本身不是蘋果老兵。最開始,他做了個叫Placebase的公司,從公司名可以看出:和地圖相關。然后,這家公司被蘋果收購,并由這個人組隊,開發了蘋果地圖。但蘋果地圖發布后,反響不是特別好,具體蘋果是怎么和谷歌在地圖業戰斗失利的,大家可以看我們之前寫的文章《微信模式可能被什么模式攻破?》。之后,JaronWaldman慢慢也就離開。
即:他不算是蘋果文化的代表人物。
其它
1)蘋果離職員工創辦較成功公司中,其實還有個閱讀器項目Flipboard,它在2013年獲得C輪5000萬美金融資。我去年聽到的說法:這個項目發展不是很好,當然,極可能和項目所處行業有關。另外,Flipboard團隊結構(CrunchBase資料上僅有一位Co-Founder,Title只是:SenioriPhoneSoftwareEngineer)和內部故事到底怎么樣,我們不清楚,所以沒列入參考。
2)我得強調一下,寫這個文章只是覺得話題好玩,這里真沒有好壞對錯,其實,所有事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那種“一刀切”的經驗是非常不可信的。蘋果文化會有它各方面因素,比如喬布斯作為Founder的“個人”判斷力實在太強;再比如保密文化,硬件不像軟件,非常容易被復制,而軟件業即使被復制,比較級意義上講,一點關系都沒有。
實際上,谷歌恨不得把它所有東西都“給”你。因為軟件業能迅速圈起用戶,我有那么多用戶,這些用戶天然就是“競爭壁壘”,與此同時越多用戶群使用,也會越快構建起用戶壁壘和生態壁壘;
3)這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也包括我在朋友圈轉發的旁白。很有意思:我一個朋友最近和我談到他作為創業者對創業項目“選擇”的理解,他說:1,這件事是否能做起來;2,這件事是否能由“你”做起來。我覺得是很棒的Point。其實一個創業者,尤其是***次創業的創業者,創業方向容易選擇與自己知識結構和資源匹配領域,而硬件領域有點特殊,要搞出一個驚天動地的“大東西”并不容易,需要對上下游產業鏈的資源和控制力。
這也和上次我一位好朋友和我談到他的觀點相關,他曾經歷Facebook崛起:“企業級應用其實真的對創始人行業資源要求很高,所以你會看到:美國消費級領域產品,經常由極其年輕的人憑借產品驅動拉動整個市場,但企業級項目,需要太強行業資源,剛剛畢業的小年輕有再好的產品感覺,也很難推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