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難以擺脫的“大數據困擾”
掃碼點餐,個人信息被“授權”;點個外賣,發現被“殺熟”;打開APP,個性化廣告關不掉……在大數據時代,公民的個人信息還是隱私嗎?記者調查發現,包括掃碼點餐,授權個人信息后才能閱讀文章、享受服務的程序,其實都是商家、公眾號引流的手段。通過一個小程序,商家就能收到用戶微信昵稱、電話號碼等重要信息。
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
《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數據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數據為由,拒絕向其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
“前兩周,在一家超市折騰了十多分鐘,工作人員說通過掃碼購買能夠優惠20元,而且不用擔心個人信息收集和泄露的問題,我操作了四五步,最后還是要授權個人信息,最終還是沒有成功付款。”平日里,市民李先生對掃碼點餐、支付甚至閱讀文章時要授權個人信息這件事非常反感。
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在超市收銀臺排隊買單時,一位工作人員不斷地推銷使用小程序購物和付款,并告訴他“不需要填什么個人信息”。在工作人員強調了幾次可以省20元后,李先生心動了。工作人員讓他拿起手機掃碼操作。“操作并不方便,掃碼后還點了好幾步,最后還是得授權個人信息。”
部分超市使用一元硬幣才能使用購物車,沒帶硬幣的市民只能通過兌幣機器兌換,也得授權個人信息。對這點,李先生也不贊成。
“只要是要求授權個人信息才能看到的文章、服務、線上投票,我都是拒絕的,就算是老板讓幫忙投票的鏈接,我也不同意。”市民小王說,個人信息保護比閱讀一篇沒有多少營養的“雞湯文”要重要多了,“一些人在群里要求大家投票的,如果是要授權個人信息,大家還是要慎重一點,該拒絕就拒絕。”
大數據“殺熟”
《條例》規定,對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想給朋友的孩子買一套積木,我和老公在同一個購物網站上查出來的價格居然不一樣。我作為平臺的VIP客戶,價格要330多元,而我老公只要320多元。他日常基本不用這個平臺。”市民林女士說,自己一直以為購買了VIP會員一定就能享受比普通用戶更多的優惠,沒想到反而被“殺熟”。
從此以后,林女士在網上購物前總會先讓老公也查一查價格,發現價格基本上都是不一樣的,有時候VIP看到的原價更高,但打折后會比普通會員便宜一些,但更多時候,她覺得所謂的VIP優惠并不明顯,甚至還會更貴一些。
點外賣時,不少市民同樣遇到不同的價格。“打開兩個外賣APP,發現同一家餐廳的配送費和價格不同,更常用的那個價格反而更貴。”市民李女士說。
李女士打開兩家外賣平臺,添加了同一家奶茶店的同一款奶茶進購物車,訂單顯示,不常用平臺的價格為15元/杯,常用平臺的價格為15.5元/杯,需使用VIP會員優惠券后才會便宜一些。
個人信息收集任性
《條例》確立以“告知—同意”為前提的個人數據處理規則,即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數據處理者應當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徑。
在餐廳里,有紙質菜單點餐時,市民蔡女士就一定不會掃碼點餐。因為“授權”讓她覺得個人信息不太安全。并且每次掃碼點餐后,她就會不斷收到餐廳推送的廣告。
“有時候一天能收10條,甚至更多。”蔡女士認為,自己的信息已經被商家掌握了,收不到微信推送,也可能會收到短信廣告。
“會不會有不良商家把收集到的信息賣出去呢?從來沒有一家餐廳告訴我可以刪除授權的個人信息,我幫助餐廳壓縮了人工成本和完成了廣告營銷,但他們可以保障我的信息安全嗎?”蔡女士質疑。
“在網上下單寄快遞也需要很詳細的個人信息,我可以理解快遞業實名制的規定,但是這幾年曝光過部分快遞公司售賣個人信息的新聞也讓人心驚。我向快遞提供了詳細的信息,他們對信息的收集和保管有沒有相關部門來監管呢?快遞到達后,我有沒有權利要求他們刪除我的個人信息呢?”市民林先生同樣不希望商家保留自己的個人信息。
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
《條例》規定,自然人有權拒絕對其進行的用戶畫像或者基本用戶畫像推薦個性化產品或者服務,數據處理者應當以易獲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絕的有效途徑。
“不管是微博還是微信朋友圈,每天都會刷到好幾條廣告,不僅關不掉,有些廣告還是彈出式的,經常‘手滑’誤點,跳轉到購物網站或者網貸平臺的小程序去了。還有不少APP打開時是有廣告的,雖然有些設置了關閉按鈕,不過還是很麻煩。”市民王小姐說,她每天起碼有一到兩次的“手滑”,還得看朋友圈里關不掉的廣告。
更讓她沒有安全感的是,社交APP上推送的廣告,不少與她搜索、關注或者和朋友們聊過的話題及內容有關。“前段時間在閨蜜群里,兩個閨蜜截圖說總是收到奢侈品廣告,我說自己很少收到這類廣告,隔天開始就陸陸續續被推送了好幾條。”
“看個小說,全是廣告,看幾段就能刷過一則廣告來,非常影響閱讀。”市民李小姐喜歡看小說,但在網上搜出的電子書里有不少廣告,她常常因為廣告太多而失去繼續閱讀的耐心。
彈出式的個性化廣告則更令市民煩惱。“想關掉的時候,總是沒點準關閉鍵,直接跳轉進廣告頁面了,雖然‘手滑’也不花錢,但一開一退也是麻煩事。”市民林小姐在使用一款育兒類APP時,總是被彈出式廣告不好點中的關閉鍵引進了購物網站里。
還有些廣告充滿了“迷惑性”。“廣告頁面上有個大大的關閉鍵,看到就直接點了,反而跳轉鏈接了,原來是個‘假關閉’,是廣告文案里的一部分。真的關閉鍵小小的,隱藏在角落里,一心急就容易點錯。”林小姐說。
【調查】
商家收集信息可引流 少有消費者會較真
業內人士表示,包括掃碼點餐,授權個人信息后才能閱讀文章、享受服務的程序,其實都是商家、公眾號引流的手段。
記者了解到,一個便宜的點餐小程序只需500元左右,就能為餐廳解決壓縮人力成本和推送廣告信息的“兩件大事”,而貴一些的小程序價格也不過幾千元,每年的維護費用也只在千元左右。購買了小程序后,商家就能收到用戶微信昵稱、電話號碼等重要信息。
一位從事APP開發工作的市民告訴記者,并非不提供個人信息就無法設計點餐程序,之所以收集個人信息,只是商家有這樣的需求。
記者咨詢律師后得知,強制掃碼點餐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和消費者權利保護,消費者有權在點餐結束后要求商家刪除小程序所收集的個人信息。但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基本沒有市民會要求商家刪除個人信息,甚至不知道信息是可以刪除的。
“從來沒有想過這些信息是可以刪除的,而且商家是否愿意呢?如果不愿意,該怎么辦?刪掉后,能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恢復呢?在監管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有時候沒法太較真。”蔡女士說。
近6成APP里有廣告 個性化廣告沒法關
今年1月份,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上海市消保委通過對600款APP廣告行為分析后發現,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此外,在APP個性化廣告中,僅14%有關閉入口。
記者嘗試關閉了微信中的個性化廣告推薦。根據網友提供的操作指南,記者找到了設置中的隱私保護指引,又經過5個步驟后,終于找到了“個性化廣告推薦”的開關鍵,點擊關閉后,跳出一條彈窗顯示“關閉后,您仍會看到廣告,但相關性會降低。”確認關閉后,又顯示了關閉時限,關閉的時限為半年,半年后自動開啟。
一位從事相關行業的市民告訴記者,在手機APP上投放廣告,收費是按照流量收的,比如每千人5元起,不同APP的投放價格不同,貴的每千人幾十元,或者每1個人點擊就支付1元廣告費。
據悉,工信部對此進行了集中整治,2021年第二季度,開屏彈窗信息用戶投訴舉報數量環比下降50%,誤導用戶點擊跳轉第三方頁面問題同比下降80%。
【部門】
嚴懲大數據“殺熟”
掃碼點餐無需提供手機號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了對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將嚴懲。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的,也就是我們日常中所說的“殺熟”給予警告,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今年3月,中消協針對餐廳掃碼點餐發文表示,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消費者到餐廳就餐,并無必要提供手機號、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訊錄等與餐飲消費無關的信息。
另外,《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律師】
個人數據維權艱難
《條例》首次建立公益訴訟制度
北京市京師(泉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樹玲認為,《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作為數據領域的地方性立法,內容涵蓋了個人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要素市場、數據安全等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對國內其他城市也有重要借鑒意義。
“《條例》一共有六大亮點,包括對未成年人個人數據保護、個人數據維權難、‘殺熟’等大眾非常關心的方面進行了明確。”孫樹玲說。
孫樹玲表示,《條例》首次明確數據領域相關用語的含義,包括數據、個人數據、敏感個人數據、生物識別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處理、匿名化、用戶畫像、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這九個用語;率先明確了自然人對個人數據享有人格權益及民事主體對其合法處理數據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享有財產權益。
此外,考慮到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辨識認知能力,《條例》強化了對未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數據的保護。同時,對公共數據做了細致的規定,為建立和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奠定了立法基礎??紤]到數據侵權的特殊性和個人面臨的數據維權艱難現狀,《條例》首次建立數據領域公益訴訟制度。另外,《條例》明確了將嚴懲大數據“殺熟”行為,最高可罰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