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侵入行為,網絡服務提供商是否需要擔責?
人們經常會在博客、貼吧、空間等網絡平臺留下個人信息,基于對于網絡服務平臺的信賴,但一旦出現問題比如有黑客侵入盜取自身信息的時候,都會第一時間找相關的網絡服務提供者負責,但網絡服務提供商是否需要擔責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對于黑客侵權行為,首先肯定是可以找相關侵害者承擔責任,不過現實中想要找到具體的黑客侵害者存在一定的難度,所以一般受害者都將矛頭指向網絡服務提供商,那么此時網絡服務提供商是否需要擔責就成為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首先要看看網絡服務提供商在黑客侵權過程中所需要承擔的義務。我們知道,無論是網絡交易、電子郵件、網絡論壇還是網上聊天,都涉及隱私保護問題。黑客侵入的行為大多都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在侵權責任法中有關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黑客侵入侵權行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但這必要的措施究竟是什么就需要根據具體的侵害行為而定,因此建議受害一方可以找個黑客侵入專業的律師咨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