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立法強制蘋果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
近日,蘋果生態系統最堅固的壟斷圍墻在亞洲首次被突破,日本議會通過了名為《促進特定智能手機軟件競爭法》的新法案,要求蘋果和谷歌公司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并允許第三方開發者使用iPhone的NFC芯片進行支付,如果不遵守規定,蘋果將面臨高達相關營業額20%的巨額罰款。
該法案本周三已在日本上議院通過,并將在未來18個月內獲得內閣批準后正式實施。
眾所周知,蘋果商業帝國基于其高度封閉的應用生態系統。今年3月份,蘋果的“花園圍墻”首次被打破,隨著《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的生效,迫于歐盟法律的壓力,蘋果公司被迫在歐盟地區支持第三方應用商店,同時還首次向第三方瀏覽器引擎(此前蘋果用戶使用的所謂第三方瀏覽器只是蘋果瀏覽器引擎的套殼產品)開放。
違規罰金上限是營業額20%
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在一份報告中指出,現有的反壟斷法不足以有效監管智能手機生態系統,因此需要新的法律來推動市場自我修正。
日本新法案賦予地方當局指定“特定提供商”的權力,主要針對蘋果和谷歌兩家公司,要求其滿足以下三項要求:
- 允許其設備上運行第三方應用商店;
- 允許應用開發者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
- 用戶能夠通過簡單程序更改默認設置,并在瀏覽器等工具上提供選擇界面。
此外,法案還禁止蘋果和谷歌進行以下行為:
- 無正當理由在搜索結果中優待自身服務;
- 利用獲得的關于競爭應用的數據為自己的應用服務;
- 阻止應用開發者在性能上與指定提供商同等水平地使用操作系統控制的功能。
最后一項禁令直接針對蘋果,因為該公司一直不愿允許第三方開發者使用iPhone中的NFC芯片進行支付。要求同等訪問權意味著不合規可能會導致“相關營業額的20%”的罰款。
法案的重大意義
日本立法者為新法給出了多重理由,首先是智能手機市場已經形成寡頭壟斷,潛在競爭者很難立足,這意味著創新者可能會放棄嘗試打入市場。現有的反壟斷法并不足以規范智能手機生態系統。正如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JFTC)發布的法案概要所述,“市場機制自我糾正如新進入者的出現較為困難,且在反壟斷法下應對個別案例的反競爭活動需花費極長時間”。
其次,這一立法行動不僅關注消費者在應用購買中的成本,還希望通過引入更多競爭來降低這些成本。蘋果和谷歌一直聲稱其應用商店的費用覆蓋了運營成本和合理利潤,但由于缺乏真正的競爭,監管者認為還有削減的空間。
最后,鑒于國際立法的響應——包括歐盟的《數字市場法》(DMA)、英國的《數字市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以及美國正在進行的反壟斷訴訟——日本需要有自己的立法來應對這一趨勢。
在實施該法律時,JFTC將征求相關部門和機構在安全性、隱私和兒童保護等方面的意見。關于安全性的討論尤為重要,因為該法律允許指定提供商聲明第三方計劃可能引發安全問題,并建議不同的解決方案。
蘋果有時會以安全為由,反對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訪問其設備,但在DMA的要求下,蘋果已經被迫開放其設備的競爭。
日本立法者指出,通過這一新法,日本不僅在國內科技行業中推進公平競爭,也在全球科技立法浪潮中占據一席之地。
蘋果的反擊手段
對于日本新法案的合規要求,蘋果公司會采取何種應對策略?
此前,面對來勢洶洶的歐盟《數字市場法案》,蘋果公司采取了多種“抵抗”措施,例如修改開發者的DMA合規計劃,在其中新費用結構中設置“黑手黨條款”,阻止下載量超過100萬的開發者嘗試使用替代應用商店,這事實上嚴重削弱了DMA法案的效力。
蘋果公司還為第三方應用商店的歐盟用戶設置障礙條款,例如用戶在離開歐盟“進行短期旅行”時將“無法使用某些功能”。而且,蘋果公司給出了極為苛刻的時限:30天有效期。
對于第三方瀏覽器引擎,蘋果在與第三方瀏覽器廠商簽訂的合同條款中設置“地理圍欄”,導致第三方瀏覽器廠商在歐盟地區開發和支持第三方瀏覽器引擎變得困難重重。
一位熟悉瀏覽器產品開發的行業資深人士感嘆:“蘋果公司的合同條款簡直是瘋了,我知道的幾乎所有廠商都不會同意這些條款。即使是那些可能簽署了某些協議以便進行原型設計的公司,也無法在蘋果的嚴苛限制下發布產品。蘋果公司的附加限制條款非常廣泛和全面,試圖通過合同來避開《數字市場法案》的大部分規定……這無疑是大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