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與博通爭端的啟示:數字化轉型中的合同談判策略
數字化轉型正在加速推進,各企業開始部署AI等新型變革技術,并全面采用云服務和其他基于服務的解決方案,然而,隨著我們越來越依賴數字服務提供商,確保我們與他們的合同能提供足夠的穩定性和確定性變得愈發重要。供應商面臨著服務供應成本上升以及遵守日益復雜的數字監管網絡所帶來的成本增加,因此,他們可能會在有經濟激勵的情況下尋求全面執行其合同。去年(現已解決)的博通與AT&T之間的爭議就是一個例子。那么,在2025年談判新的數字協議時,我們能從這場爭議中吸取什么教訓呢?
AT&T訴博通案:事實
當博通收購VMware時,其于2023年12月宣布將對VMware的軟件許可模式進行重組,從永久許可模式轉向訂閱許可產品(這些產品有時會與其他產品“捆綁”在一起)。
《財富》500強電信巨頭AT&T擁有VMware虛擬化軟件的永久許可,并不希望轉向新的訂閱模式,因為這將導致價格大幅上漲。AT&T辯稱,其現有許可包括為期兩年的支持和維護服務(如安全補丁)延期,但博通拒絕履行。因此,AT&T尋求法院發出強制禁令,迫使博通接受AT&T行使其續訂權利。AT&T聲稱,如果沒有這些服務,其將無法為客戶(包括關鍵國家基礎設施)提供穩定和安全的服務保證。隨后,雙方原則上達成和解,法官向博通發出臨時限制令,要求在作出決定前繼續為AT&T提供VMware支持服務。
你是否擁有所有相關的條款和條件?
在幾十年的合作過程中,VMware和AT&T簽訂了多項相關協議——索賠中提及了一份較舊的《最終用戶許可協議》(EULA)和一份較新的《企業許可協議》(ELA),以及超過10份合同修正案。要跟蹤實時合同的所有變更可能很困難,因此可能需要進行合同審計,以發現隨時間的推移所做的所有修正案。
相關條款也可能通過引用納入合同——例如,包含標準格式條款或政策的網站或供應商門戶的超鏈接。AT&T指出,博通依據的是“VMware支持政策,該政策允許產品供應的可用性終止”。
對于客戶而言,重要的是要了解細則中的內容,并清楚了解這些條款的修訂基礎(包括軟件供應商是否有權單方面更改這些條款)。
你的續訂權利是否明確?
博通似乎利用AT&T續訂條款(以及下文討論的“可用性終止”條款)中的模糊性,拒絕為當前軟件產品的支持和維護服務續訂。
在此案中,一個問題出現了:AT&T是否必須在2023年發出三年續訂通知(當時AT&T僅續訂了一年),還是可以在連續幾年中分別發出連續三年續訂通知。
為了對續訂權利進行壓力測試,客戶應設身處地從交易對手的角度考慮——如果他們是供應商,會在哪些條款中制造疑問?即使不是板上釘釘,任何模糊性都可能成為供應商在此立場上的武器。
如何解決不一致性?
博通在AT&T案中的大部分論點似乎都圍繞著(較舊的)EULA文件中的“可用性終止”條款。博通稱該條款“明確無誤”,并聲稱它明確允許VMware停止對某些產品的支持。因此,博通認為,VMware無需履行后續對ELA的修正案中提及的對這些產品的支持和維護服務的續訂權利。
而AT&T在其原始索賠中辯稱,后續的續訂權利隱含地覆蓋了較舊的“可用性終止”條款,博通在其回復中指出了一些明示條款,這些條款似乎規定EULA(和“可用性終止”條款)至少優先于某些其他合同文件。
該案已和解,意味著我們從未得到法院對此的裁決,但它仍然是一個有用的提醒,即應確保你的合同文件套件中有一個明確的“優先順序”條款,以澄清在發生沖突或不一致時,哪個文件或條款應優先適用。如果你的供應商關系受大量合同文件管轄(如本案所示),這些條款將變得更加重要。
隱含條款能幫助你嗎?
AT&T還試圖依據博通違反紐約法下的隱含誠信和公平交易義務來尋求救濟——這種隱含條款的可用性因司法管轄區而異,但如果采用特別激進的策略,可能會有所幫助。
永久許可并不總是永久的
如AT&T(以及許多其他VMware客戶)所發現,理論上“永久”的許可只有在供應商愿意提供支持和維護服務的情況下才有用。我們長期以來一直看到供應商在一段時間后限制支持服務,部分原因(有人可能會爭辯說)是為了“鼓勵”客戶達成新的安排。
AT&T顯然預見到了這一風險,并試圖在博通收購完成前通過談判獲得延期權利,以便有時間遷移出該軟件。正如博通在其回復中所說,“AT&T也可以在過去幾個月甚至幾年里‘遷移出’VMware軟件,而它已承認其有意這樣做”。
然而,本案表明,即使客戶有遠見和議價能力,在供應商尋求改變軟件許可模式的情況下,也可能無法完全保護客戶。無論合同如何規定,如果遷移到競爭對手軟件供應商的預期成本和復雜性都很高,那么鎖定風險就會加劇。因此,客戶重要的是要監測市場,并盡可能了解可能有哪些替代服務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