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網代理律師補充聲明:開心商標專用權受保護
10月28日晚間消息,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今晚向記者發來兩點補充聲明。李云德在聲明中稱開心網早在2008年就已經獲得了“開心”商標專用權,應當受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在今天下午李云德律師發來的第一份聲明中,李云德律師稱千橡開心網經營者由千橡互動變更為千橡網景一事,無法改變千橡互聯開展不正當競爭,嚴重侵害開心網合法權益的事實。
開心網(kaixin001.com)今年5月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另一開心網(kaixin.com)持有方千橡互聯不正當競爭。今日上午11點20分,開心網起訴千橡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結束審理。
以下為開心網代理律師的兩點補充聲明
今天,開心網起訴千橡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為原告代理律師,現就媒體朋友關心的兩個問題,特補充聲明如下:
一、關于千橡一再辯稱的訴訟主體變更問題
首先, www.kaixin.com的經營者由千橡互聯變更為千橡網景這一事實,是發生在今年5月開心人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后。更值得關注的是:千橡互聯向法院隱瞞了這一事實,反而接連提出管轄權異議,直到3個月后,管轄權異議徹底被否決,千橡互聯才提出主體變更的問題。事實上,千橡公司的代理律師今天也當庭承認:千橡互聯與千橡網景是關聯公司,這是一種顯而易見的“左手倒右手”的行為。
以上情況證明,無論是變更網站經營者,還是接連提出管轄權異議,都昭示了千橡的唯一目的就是拖延時間,希望這個案子永遠停留在庭審階段。更為關鍵的是,無論千橡怎樣拖延、回避,都根本無法改變其自2008年10月以來,利用經營www.kaixin.com開展不正當競爭,嚴重侵害開心人公司合法權益的事實。
二、關于“開心”商標專用權問題
早在2008年,開心網就已經獲得了“開心”商標專用權,應當受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這一點不容置疑。
總之,我方認為:千橡公司的當務之急是立即終止這些回避、拖延、混淆視聽甚至是指鹿為馬的舉動,認真檢討并馬上改正自身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尊重法律、尊重事實,對法庭、媒體和廣大用戶表現出最起碼的真誠和善意。
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代理律師
李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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