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華為專利大戰始末:雙方同質化競爭嚴重
華為與中興的專利大戰火藥味越來越濃,雙方絲毫不見妥協與讓步。5月10日,據彭博社報道,華為已經贏得了針對中興德國公司商標侵權的初始禁令。該禁令于5月2日由德國漢堡法院頒布,內容是禁止中興在其USB數據卡上使用華為的一項注冊商標,并禁止在德國銷售印有該商標的USB數據卡。
消息傳出后,中興隨即進行了有力地反擊,認為此項“臨時禁令”不具法律效力,僅屬于訴訟前的臨時救濟措施,最終是否侵權,要等待法院的實體判決。它還在5月12日對外發布聲明稱,自己注冊在先,華為蓄意注冊在后,其陰謀是阻止中興在歐洲市場的快速擴張。
時間回到4月28日晚,華為宣布以侵犯其數據卡、LTE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名義,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認為中興的數據卡在未經華為允許的情況下,抄襲使用了華為的商標。對中興而言,這是它在一個月之內第二次被告上法庭——4月1日,愛立信在歐洲控告中興,訴訟涉及核心網、 GSM及第四代移動通信等相關專利。
在被華為控告消息傳出僅20個小時后,4月29日下午,深感“震驚和不理解”的中興作出反擊,聲明于當天在國內將華為反告,并稱對方侵犯了其 LTE等重要專利。“我們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唯有反擊迎戰。”中興表示,公司與愛立信正在緊張談判,華為此時控告中興是在落井下石。
導火索
“此次訴訟,并非簡單地為了聲討專利費,而是希望能構建一個良性競爭的環境——商業生態需要整個行業一起去維護。”有行業人士這樣向記者解釋華為此舉。
華為與中興之間的矛盾,緣于去年一樁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時間拉回到去年6月,當時比利時的Option公司(主業涉及無線網卡、USB閃存和嵌入式筆記本上網模塊)向歐盟起訴中興、華為等中國企業的數據卡產品傾銷及侵犯知識產權等問題。去年6月到9月,歐盟對中國數據卡發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調查,涉案金額高達41億美元,創下涉案金額歷史紀錄。
據業內人士透露,Option起訴中國廠商,主要是在中興引發的價格戰的沖擊下,導致歐洲的沃達豐等大型電信運營商紛紛拋棄了Option,使得它面臨無米之炊,瀕臨倒閉。
由于此案涉及歐盟最敏感的三反(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問題,若中國企業敗訴,將會遭受沉重打擊(歐盟可對中國生產的數據卡,每只征收反傾銷稅60歐元以上,而當時數據卡僅為20歐元)。
當時,數據卡出口最多的華為、中興都參與了應訴與談判。為了消除貿易障礙,華為于去年10月宣布與Option達成協議,承諾將在比利時成立一個研發中心,還同意購買Option的連接管理器軟件授權,以800萬歐元收購Option半導體公司M4S全部流通股。在這件事情上,華為總共花掉了1 億多美元。
據參與這起談判的知情人士回憶,華為雖然積極促成事情解決,但中興在這件事情上不愿支付專利費。
在歐洲數據卡市場,華為占據絕對優勢。2005年之前,全球市場上基于PCMCIA接口的老式數據卡,年銷量不到150萬只。2006年,華為進入歐洲數據卡市場,推出全球第一款USB數據卡,讓行業局勢大變。
但隨著中興2007年低價殺入,原本市面上售價200歐元的數據卡,今天報價已經降至17歐元,基本上無利可圖,僅價格戰就導致華為損失10億美元。而且,中興引發的價格戰,被認為是歐盟“三反”調查的導火索,這也讓華為頗有微詞。接下來4G就要啟動,下一代數據卡也將推出,如果大家依舊靠低價攪局,都無錢可賺。
不過,中興對華為的觀點并不認同,在它看來,歐洲市場的數據卡價格大跌是市場行為,與其進入歐洲市場無關,中興的進入只會豐富消費者的選擇。
相持不下
華為贏得針對中興德國公司商標侵權的初始禁令,已于5月2日由德國漢堡法院頒布,內容是禁止中興在其USB數據卡上使用華為的一項注冊商標,并禁止銷售印有該商標的USB數據卡。
由于該判決在沒有聽取中興辯護的情況下,就直接通過快速法律程序頒布,因此也格外引人注目。“根據德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德國法院在未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就頒發禁令,必須滿足侵權事實證據清楚,且情況非常緊急的法定條件。”同濟大學法學院院長單曉光認為目前的情況對中興不利。
從禁令頒發時間看,華為早已獲知此事,但并未在“輿論大戰”時主動公示。有分析人士認為,華為的低調可能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施壓有關。中興與華為的專利訴訟大戰爆發后,工信部、商務部的領導都出面發言,要求雙方不要將事情鬧大,也不要站出來評論,相當于“噤聲”。
不過,對于德國法院頒布的禁令,中興若有異議可以進行上訴,但在上訴法院裁決前,侵權人必須執行禁令要求。
事實上,在消息傳出幾小時后,中興對外宣稱,“德國法院發布的只是臨時禁令,而非正式判決,中興在華為獲得該項商標注冊前1年,就已經停止相關標識使用。華為無權將RoHS標識注冊為商標,中興通訊已經在歐盟申請撤銷。”
中興通訊認為,最終是否侵權,要等待法院的實體判決。而且,如果法院最終認定中興通訊不存在侵權行為,華為還需要承擔對中興造成的損失。
“2008年底,中興根據歐洲運營商提供的樣品定制數據卡,該標識經檢索后,當時沒有相關商標注冊。2009年7月,華為向中興提出版權主張,經中興評估,由于該標識不能確認是否為版權法保護,也不能確認是否為運營商所有,為避免可能帶來的各種騷擾,中興當即啟用了自己的標識。”中興向記者出具的資料顯示,“2009年7月14日,中興已經停止在新產品上使用該標識,華為2009年11月4日才向歐盟提起相關商標申請,去年5月27 日獲得歐盟審核通過。”
另外,中興還對本刊表示,RoHS是歐盟環保認證通用標識,其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不屬于某家企業的“專用”環保標識。華為只是圍繞這4個字母行了細微的圖形化設計,便將其申請為商標。
“之所以會被華為抓住不放,原因在于歐盟商標申請的程序與中國不同——歐盟不會對商標申請進行實質內容審查。”中興認為自己注冊在先,華為蓄意注冊在后,這種起訴行為是滑稽和可笑的。華為的阻力改變不了中興在歐洲市場擴張的決心。
不過,記者從歐洲專利局網站上查詢到的信息顯示,華為在歐盟申請的旋轉頭數據卡專利的優先權日為2008年2月26日,專利授權日為2010年2月17日,這與中興的表述存在出入。#p#
談判大門關閉
華為、中興是深圳的兩張名片,在眾多走出去的中國企業當中,它們是最成功的,也最理直氣壯。
作為全球領先的電信解決方案供應商,華為在電信網絡、全球服務和終端三大領域,都確立了端到端的領先地位,其產品和解決方案,已經應用于全球 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全球運營商50強中有45家是華為的合作伙伴。中興也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系統與終端產品,已成功進入歐美高端市場。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在將中興告上法庭前,華為已于去年11月22日就向中興發出通告,要求坐下來協商,進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3天后,中興給華為回函,聲稱華為也使用了中興大量的專利,并未獲得授權許可。此后,從去年12月到今年3月,雙方又進行了三次面對面的談判,但都無疾而終。
專利置換是一種雙贏。在通信領域,華為和中興都是專利大戶,如果雙方都能置換專利,不僅有助于提升它們在全球的核心競爭力,也可為它們節省不少成本。華為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華為累計申請中國專利3.1869萬件、PCT國際專利申請8892件、海外專利8279件。中興對外宣稱,憑借去年的1863件國際專利申請總量,排名躍居全球第二位,通訊業第一位。
中興通訊知識產權總監王海波表示:通信行業知識產權分散,任何廠家都不可能獨占某產品的專利,通過協議互換專利才是王道。
華為宣稱自己的專利并不是封閉的,通過與愛立信、諾基亞、西門子、思科等廠商置換專利,也為自己節省了大量的專利費。但華為對于專利置換有自己的理解,“互換專利也要看你的專利究竟有多大價值,彼此不能太懸殊。”
2010年,華為向外界支付了2.2億美元許可費。華為CMO余承東有一個形象的說法就是“交學費”,在他看來,盡管華為已經足夠強大,但依然每年都得向競爭對手交納專利許可費,以獲得國際市場進入,目前已經堅持了10年。用了別人的專利就得付費,這是天經地義的。
中興在5月12日向本刊透露,雙方原定于5月10日進行新一輪專利談判,公司也看重政府的態度,但華為現在堅持要法庭上見。而記者從其他途徑得知的卻是另外一種結果——“中興并沒有坐下來談判的誠意,華為不得不將戰場從專利桌拉到法院,捍衛自己的知識產權。”
“2010年12月以來,中興基于自身擁有的大量核心專利與華為就專利交叉許可進行談判,談判過程友好,在今年4月份進行的談判中,雙方確定于 5月進行下一輪談判的情況下,華為不顧談判約定,單方面毀約,并提起訴訟,這是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受的,也是違背誠信和正常商務談判基本規則的。”中興回復的郵件中寫道,“我們有理由懷疑華為前期談判目的的真實性,對方向媒體反復說‘雙方多次就談判進行溝通無果’,從邏輯上對所有讀者存在惡意誤導。”
另據消息靈通人士透露,在華為起訴中興之后,中興對于重啟談判態度強硬,并聲稱“華為應該先撤訴,中興才愿意談判”。
雙方分歧嚴重,和解的大門暫時已關閉。
專利大戰反思
早在幾年前,西方設備巨頭對中國電信設備商還不以為懼,它們認為中國設備商只會打價格戰,并沒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它們萬萬沒想到,中國設備商幾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紅旗插遍了世界各地。在滿目蕭瑟的大環境下,華為與中興卻在通信設備市場高速成長。
2010年,華為的銷售額達280億美元,與愛立信的差距進一步縮小,以目前的增長態勢,挑落愛立信并不需要太長時間。而中興去年銷售額超過 110億美元,位居全球第五。而且,華為、中興的市場地位,是依靠擁有大量核心技術建立起來的。過去幾年來,正是中國雙雄的參與,全球電信設備市場的價格才趨于合理化,市場進一步洗牌。
中國設備商憑借較低的人力成本,在產品價格方面具有先天性優勢,隨著它們在技術上差距的逐漸趕上,以及運營商對質優價廉產品的需求,華為與中興在全球的競爭力大幅提升。LTE市場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華為和中興分別部署了70個和65個LTE商用或實驗網絡,分別占23%和21%的比例,雙方所得份額接近全球一半市場。
它們改寫了產業的勢力版圖,從現有的競爭能力來看,相比業務單一的其他幾家設備商,融合業務的中國設備商,完全有能力開創更大的場面。華為正在考慮下一個十年,計劃用5-10年時間,銷售收入突破1000億美元。為此,華為去年下半年進軍了云計算和移動互聯網。而中興通訊執行副總裁何士友曾對本刊表示,在未來5年內,公司手機業務有望攀升到全球前三。要想實現這樣的目標,全球市場無疑是華為和中興共同的選擇。
但是,雙方產品和服務的同質化越來越嚴重。中興與華為要想減少摩擦,需要形成自己的差異化優勢,在關鍵業務上雙方寸土必爭,矛盾很容易激發。
這次專利糾紛不管結果如何,對中國企業都是很好的啟示,企業必須重視和尊重知識產權,共同維護商業生態,營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