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自己的事業
譯文我還記得自己小時候,父母會花很大力氣解釋“住的房子”與“家”之間的區別。他們和學校里的老師都會耐心地向我解釋兩者的差異所在。住的房子只是“我們居住的建筑”,但家卻是“我們值得自豪的歸屬”。
然而有趣的是,在生活中的其它方面大家似乎忽略了對這種情感比較的重視——尤其是在工作、或者說事業方面。也許這是因為我們能根據喜好選擇或者更換自己的工作,但家卻是與生俱來無法改變的,因此人們懂得要用愛來化解這一矛盾。
有時候人們會用“工作”與“事業”兩個不同的詞語來形容自己的謀生手段——但即使如此,我們仍然很難從中體會到“房子”與“家”之間那種強烈的情感區別。一般來說,“工作”只是我們暫時的選擇;在找到并實現心目中理想的“事實”之前,我們只能在“工作”這個層面窩著。然而很多被公認擁有“事業”的家伙同樣感到非常不滿,也有很多家伙認為自己的“事業”還不夠成功——這是一種單純的索取心態,少了對“家”這一概念的包容態度與發自內心的愛。
為什么會這樣?這想這與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所受到的教育及影響有關。我們一直被教導稱要尋找能真正通向成功的“事業”,它要能給我們帶來收入、穩定的生存環境并有能力支撐未來屬于自己的新家庭。回想起來,真的沒人告訴過我們,所謂事業應當充滿刺激、挑戰及創造性,能夠挑動起自己的每一絲潛力與熱情。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過大量所謂“性格測試”,而“你應該成為一名律師”、“你會成為一位偉大的科學教師”這類結論被硬塞到孩子幼小的心靈當中。雖然荒謬,但它們卻在無形之中融入到年輕人的思維方式當中,在摧毀創造力的同時也打消了我們尋找工作激情的積極性。這類測試的存在意義就是教育大家“賺點小錢,踏踏實實過日子”,或者說以過分謹慎的心態迎接這個世界。
很多人告訴過我,任何值得取勝買到“房子”,但擁有一個“家”卻完全不同,因為后者擁有諸多值得珍惜的寶貴之處。可是同樣的道理為什么不能延伸到工作當中?
我們很難找到自己真心熱愛的工作,但這并不代表我們不該為此努力追求。
史蒂夫·喬布斯曾在斯坦福大學的一次畢業演講上談到過這個話題,他的觀點引起了我的深刻共鳴:
“我始終相信,一直支持著自己不斷前進的惟一動力就是我自己所做工作的熱愛。找工作其實和追求戀人差不多,絕不能輕易做出決定。工作將成為你未來生活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而要讓自己能在幾十年的生命中過得順心,***的辦法就是確定自己所做的是一項偉大的工作。什么樣的工作才算是偉大?你愛它,你愛這份事業,它就堪稱偉大。如果你還沒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別擔心、別放棄,繼續追尋。只要全身心投入,最終你一定能感受到自己的歸宿所在。而且就像任何一種偉大的情感與羈絆一樣,你對工作的感情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愈發深厚。所以,別擔心、別放棄,繼續追尋。”
尋找一生奮斗方向的過程并不輕松,我們可能需要面對由此引發的諸多困擾,這項工作也可能還根本不存在。但不要停止追尋的腳步,你會在過程中對自己的理想有更深刻的體會,并最終獲得適合自己的選擇。也許是偶然接觸、也可能是日久生情,或者是我們自己的心態發生了變化。無論如何,自己一生的事業會在邂逅的一瞬間與你產生感應,對它的愛會讓你夜不能寐、在洗澡時都在興奮地練習。追尋、感受,然后把它做好。
核子可樂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