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沖擊:互聯網才是最大的內容供應商
這種想法如果放到10年前,還是蠻應景的;放到現在,就有些一廂情愿了;估計再過幾年,就有些滑稽了。
因為現在互聯網才是***的內容供應商,才是***的媒體。
借用托夫勒的名著《未來的沖擊》的書名,沖擊已經發生,互聯網正在沖擊著傳統的內容供應商:從報紙到電視。
就拿新聞來說,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內容通過互聯網發布,很多新聞,我們不是從電視或者報紙上看到,而是通過互聯網從新浪、騰訊、網易上看到;很多評論和解讀,我們不是從電視或者報紙上看到,而是通過互聯網從網站、博客、微博、微信上看到。
報紙也在改變,以前我們看報紙,內容都來自新聞社和報社記者,現在越來越多的內容來自專家,來自讀者的爆料,說明即使是報紙,對內容也不能全盤掌控,也需要更多接地氣和有深度的內容。
其實,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把內容產生、制作和供應捆在一起,內容產生、制作和供應可以分開。舉個簡單的例子,《中國好聲音》這檔節目并不是浙江衛視制作,但是由浙江衛視播出。沒有浙江衛視,節目照樣可以制作,并不是一定要在一起的。
如果有人一定要把內容產生、制作和供應捆在一起,那一定是不理解分工的優勢,不理解合作的價值。
還有些觀點認為封殺和版權的壓力下,媒體還能保持對內容的壟斷,對此我不敢茍同。
關于封殺,請問運營商能封殺我們通過PC看優酷、百度、騰訊視頻嗎?如果不能,他們該如何封殺通過電視盒子看電視?
PC、手機、電視盒子只是互聯網內容的不同展示終端,顯示屏與電視機只是互聯網內容的不同展示方式,都是端到端的業務,都是IP數據流,運營商能用什么辦法去區分呢?老早說過,互聯網的***優勢就是開放性和多元性,東方不亮西方亮,靠封殺技術上沒有前途,出于壟斷利益而借整頓來封殺就更加沒有前途了。
關于版權,如果我們通過PC、手機看優酷、百度視頻不涉及版權,為什么通過電視盒子看電視會涉及版權?
另外,沒有版權是不是就會壓制內容呢?其實并不是這么回事。版權只是內容的附屬品,很多內容關注的是傳播,而不是版權,而互聯網給了內容傳播***的平臺。
在互聯網時代,我們看到了各種內容產生和制作者的興起。微電影、微視頻就是典型的一例,在線培訓也是欣欣向榮,比如我最近在51CTO學院上制作的LTE課程,觀看人數已經上千,這種培訓量在傳統培訓中是不可想象的。
我認為,利用互聯網,我們肯定能看到更加多樣的內容,而且在互聯網時代,原創內容將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