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碰用戶數據的阿里云該不該賠錢?阿里云:已上訴
日前,云計算服務商阿里云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要求針對被訴侵權案重新進行審理,這也是國內首例涉及服務器提供商責任認定問題的案件。
此前阿里云被北京樂動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樂動卓越公司)訴上法庭,認為阿里云提供服務器被他人用來運營涉嫌侵權游戲應付責任。后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認為阿里云在接到權利人投訴通知后始終未采取適當措施,侵犯了樂動卓越公司的合法權益,需賠償樂動卓越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約26萬元。
案件的起因是一款名為《我叫MT》的原創3D網絡動畫,樂動卓越公司獨占擁有該動畫的游戲改編權,并在此基礎上開發了移動端游戲《我叫MT Online》和《我叫MT2》。后經玩家舉報發現,網址為www.callmt.com的網站涉嫌非法復制游戲數據包,提供《我叫MT暢爽版》服務。樂動卓越公司鎖定該網站將游戲內容存儲于阿里云公司的服務器并通過該服務器向用戶提供游戲服務后,致函阿里云,要求刪除涉嫌侵權內容,并提供服務器租用人的具體信息,但未成功。
對一審判決,阿里云仍然認為自己并未侵權。阿里云認為,依照法律,正常的邏輯應當由執法部門判定是否構成侵權,由執法部門通知阿里云進行協助調查,而不應該由樂動卓越單方面要求阿里云進行調查工作,而此前阿里云始終未接到有關執法部門的通知。
記者隨后采訪某創業公司技術負責人,對于這一案件,該負責人表示,阿里云拒絕刪除內容并提供用戶信息的做法無可厚非,按照服務要求,云計算服務商無權觸碰用戶數據,更不應該聽任公司或者個人意見對存儲于服務器上的用戶內容進行審查,否則云上的數據安全無從談起。
阿里云公司代理人、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律師喬春此前表示,阿里云公司并非涉案游戲的上傳者和經營者,沒有實施直接侵權行為;服務器業務并非《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所述的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應承擔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商的義務。
今日,記者就此事再次征詢阿里云意見時,阿里云方面表示:“對阿里云來說,保護用戶數據隱私一直是我們堅守的生命線。在這次事件處理中,保護數據隱私是我們的***原則。阿里云認為,作為云服務器提供商,阿里云無權審查任何用戶數據。只有收到司法部門的正式裁決和通知,阿里云才會依照法律要求配合協助調查。即使輸掉這個官司,我們今后也不會改變數據安全***原則,阿里云將捍衛用戶數據隱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