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訴中關村裝機商案一審宣判 獲賠46萬
微軟方面解釋稱,此次起訴一家裝機商,是針對部分消費者、銷售商缺乏知識產權相關知識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現象,為了維護自己利益作出的行動。“多年來,微軟一直大力投入對用戶和經銷渠道進行正版軟件價值和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內容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但目前市場上隨銷售計算機預裝盜版軟件行為依然十分猖獗,這給軟件的著作權人微軟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被告北京思創未來公司隨銷售的計算機預裝盜版微軟軟件是一種慣常和持續的侵權行為。一審判定由被告賠償微軟公司另包括訴訟合理支出在內的經濟損失46萬元;同時還作出收繳證據樣機的民事制裁。今日并未獲悉被告是否會上訴。
微軟(中國)公司高級知識產權總監于維東表示:“知識產權保護的充分執法,以及健康的知識產權意識對所有創新公司的成長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并對相關部門的執法積極評價,稱將一如既往地與各級政府部門積極合作。
據悉,本案最大的亮點是微軟首次起訴硬盤預裝盜版侵權行為,而以往微軟大多配合政府部門對盜版軟件進行查抄,起訴過的也都是軟件公司。微軟本案代理律師北京中誠友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旭表示:“本案的一審判決將起到標志性作用,特別是法院依法對這種侵權盜版行為判定法定賠償并給予了民事制裁。希望此案能使市場上依舊猖獗,或公開、或隱蔽的各種隨銷售計算機預裝盜版軟件的行為得到遏制。”
2008年10月到11月間,微軟公司所委托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在公證處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區中關村海龍大廈、鼎好電子大廈的四家銷售門店多次隨機購買了12臺電腦。經微軟公司鑒別認定,上述12臺計算機中所安裝的WindowsXP及Office 2003軟件均未經微軟公司授權許可,屬于盜版軟件。
2009年6月8日,微軟公司將北京思創未來公司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構成侵權并具有慣常和持續性,索賠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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